2011年12月5日晚,饱受争议的画作《西湖炊烟》依然上拍,不过北京保利在拍卖前声明称该作品“系梁白云和徐悲鸿合作”,而非原来宣称的“徐悲鸿作品”。这次保利将拍品作者进行调整的缘由是:拍卖公司看到相关媒体对于拍品作者有争议的报道之后,进行了相关调查,才发现这件拍品不是徐悲鸿画的,他只是题款而已,真正的作者是梁白云。于是,这件拍品的作者变化轨迹便是:1992年香港佳士得(这时作品名称还是《古木参天》)的“梁白云作,徐悲鸿题”─2006年北京荣宝斋的“徐悲鸿作”─2011年北京保利的“梁白云和徐悲鸿合作”。
据保利市场部工作人员姜珂在拍卖之后接受东方早报采访时所言合作的说法是“经过我们调查,这一作品为梁白云所画,徐悲鸿题款,这种做法在业内可以被称为合作。”尚且不论业界是不是公认这种一人作画一人属题的做法可以被称作“合作”,且就这种上拍前对作品作者究竟是谁这个基本的考证问题不闻不问,直到被媒体曝光后再去进行相关调查,既不愿抹杀自己的所谓信誉,又不能自己打自己耳光,得出一个可笑结论后,拒不撤拍,坚持上拍的种种自傲行为才是最为让广大艺术品收藏者最为心寒。艺术品市场上的信任危机自艺术品进入市场之后便同时诞生,但受制于人类传统的道德基准和儒家文化千年的德行制约,即使源于艺术品的特殊性而导致评判标准相对宽泛,在面皮上艺术品市场依然遵循着一定限度的道德标准。然而,这个尺度在逐渐退缩,看最近几年“没有最狠,只有更狠”的赝品事件频繁曝光,人类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在一步步滑向常人难以想象的低谷,我们真的很想知道:底线何在?
近两年曝光率较高的李鬼案例一览:
2010.6.22 北京九歌
声称是徐悲鸿所作的《人体蒋碧薇女士》以7280万人民币成交,但事后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研修班第一届的10位同学联名发出公开信声称这幅天价”徐悲鸿原作”系当时央美学生的课堂习作,而著名画家陈丹青则发表评论指责这件画作连伪作都算不上,但是此画作却被徐悲鸿之子徐伯阳认定是其父真迹。
2011曝光
原华尔森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谢根荣委托北京中博雅文物鉴定中心鉴定委员会主任、北京电视台《天下收藏》栏目特聘鉴定专家牛福忠用玉片编结成两间“
金缕玉衣”,经过国内几个知名文物鉴定专家在玻璃柜子前粗粗一览,便给出价值24
亿人民币的鉴定结果。凭此结果谢根荣从银行骗取巨额贷款。最终东窗事发,谢根荣一审被认定犯
贷款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事后各位专家只能被说明“鉴定水平有限”而不承担相关责任。
2011.9 深圳联合
徐悲鸿弟子著名画家杨之光先生在新华网上发表一则声明,指出最近在深圳联合拍卖行拍卖的他本人的作品:图录0246的《天鹅舞》为混进画册中的赝品,并对这件伪作作假的来龙去脉做了详细的说明,后深圳联合承诺撤拍。
2011 秋拍 北京传是
署名为“张晓刚作品”的《小女孩》被张晓刚本人确定为伪作,后传是承认确为伪作而撤拍。
2011.12.5 北京保利
梁白云原作《古木参天》经过改头换面被认为是徐悲鸿之作《西湖炊烟》,拍卖前真实身份被曝光,但拍卖行坚持上拍,最后流拍。
以上仅为这两年媒体曝光较多的事件,其他尚有多少李鬼混迹其中,大家其实早已心知肚明。投资客不在乎作品的真假,只关心下一个接盘手和获利的数量,广大藏家则普遍有着这样一种心态:我的眼光是最好的,我的藏品都是真的,别人的都是假的,被骗的事情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即使被骗,这些人也都秘而不宣,绝对不会让人知道。而拍卖公司说到底是商业机构,赚钱才是硬道理。更何况拍卖公司拥有一块国家赐予的免死金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61条第2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拍卖公司不能被证明上拍前故意参与或知晓作品是伪作,则其对上拍作品的真假不负法律责任。就是这块免死金牌庇护着拍卖公司,加上艺术品的真假判断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情,不是进行成分鉴定便可下决定。艺术品市场陷阱遍地,托儿横行,水可不是一般的浑,那些天天梦想检漏的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清醒过来。乱世黄金,盛世收藏,中国艺术品的价值正在逐渐被世界范围认可,我们守着老祖宗遗留下来的诸多宝贝,可要好好对待,对各种机构的运作方式要十分清醒,切不能掉入别人早早设下的套里。
作者: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