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态民歌表演艺术
三峡晚报讯 (记者 郑延)兴山民歌、枝江民间吹打乐、长江峡江号子、南曲……这些宜昌传统文化再次凝聚人们的目光——6月1日,我国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施行,宜昌市贯彻实施《非遗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昨日下午,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图片展在夷陵广场展出,37块展牌展示了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省级非遗传承人等内容,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观看。晚上8时,宜昌市贯彻实施《非遗法》启动仪式正式开始,宜昌市副市长张永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谭建国、宜昌市文化局局长王永平等出席仪式。张永红表示,《非遗法》是我国文化领域继文物保护法之后又一项重要法律,在文化法制建设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宜昌在非遗保护上成绩突出,是首批入选国家民族民间文化综合试点的地级市、全省入选国家级非遗项目最多的城市。
仪式上公布了我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包括宜都民间吹打乐、秭归皮影戏、五峰星岩坪山歌等12项,并展演了我市在“十一五”期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秭归花鼓舞》、原生态民歌 《打起鼓盆唱起歌》、民间吹打乐《满堂红》接连亮相,为现场观众献上了一场声色俱佳的文化盛宴。
宜昌市文化局局长王永平接受采访时介绍,自2006年国务院首次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至今,宜昌有1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入选国家级名录、31项入选省级名录、53项入选市级名录;9个县市及乡镇成功申报 “全国民间艺术之乡”;10名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1名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6月1日起,《非遗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该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与传播和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王永平表示,《非遗法》的实施是文化领域的一件大事,宜昌将举办一系列措施确保《非遗法》的贯彻实施,包括了营造保护非遗的社会氛围、建立非遗资源数据库、构建科学有效的保护传承机制等。“宜昌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法》的实施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这些祖先留下的瑰宝,留住宜昌的传统文化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