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吴老先生高见,想到当年“五四”前辈们的话。陈独秀曾说:“全部十三经,不容于民主国家者盖十之九九,此物不遭焚禁,孔庙不毁,共和招牌,当然持不长久”。(《陈独秀著作选》一卷320页)钱玄同更说得干脆: “端午、中秋……简直是疯子胡闹,当然应该废除,当然应该禁止”。(《钱玄同文集》2卷17页)。今天各地孔庙大约是早已毁光了,韩国对端午节申遗的成功,料想将成为国人永远的痛。在当时来说,这样的观点也只是一种自由发表的意见,而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一个国家,有自由表达的环境,才会逐步进入理性研究的境界。
国画和西洋画之间的“距离”,用我们一向来惯用的词语是“特有”的,在吴老先生的嘴里就变成了是“孤立”、“异种”。以他的观点看来,世界各国的艺术似乎都是一个样的,那么,你国画标榜“特有”,借句老话,自然就是自绝于人民。这是什么逻辑?霸权逻辑!
艺术没有照顾,只有竞争,这说法似乎无问题,但说“竞争是战争”,战争是要流血的,是你死我活的,也就是有我没你,有你没我。在吴老先生的词典里,似乎从未录过“百花齐放”之类词汇,只有他心目中那一特定的或自己认可的“西洋画”。将艺术上的竞争比作你死我活的战争,如此论证,其基本前提只能是彻底地错误。
国画这门中国特有的艺术,其“特有”的“创作方法”是什么呢?吴老先生干脆帮人们回答了:他因不承认国画是艺术,所以不称其为“创作法”而称“制作法”。既是“制作法”,就如造假剽窃,只能是“制作”了。而这制作法也只有一种,那就是“抄袭”。从这一点来说,老先生最后一处论证,其前提就是:国画只是“抄袭”这样一种“制作法”的东西,而不是艺术,所以只能陈陈相因,只能千人一面。
国画重笔墨,最强调笔墨,以上的“抄袭者”中最高明者也只是有笔有墨,而从构图等角度看仍是抄袭。那么,如果“笔墨等于零”,再高明的和再“低明”的在本质上都一样,都是抄袭,都不是艺术。
由于对吴老先生的“笔墨等于零”一直争论不休,无论对与不对,至少是一个惊世骇俗的命题。但若加上吴老先生的所谓“脱离了具体画面的孤立的笔墨,其价值等于零”的“前提”,却是一句说与不说一个样的假命题。
在《笔墨等于零》里,吴老先生认为“点、线、块、面都是造形手段”,这似乎国画家谁也没否定过,点、线、块、面本来就是由笔墨构成的。“果真贴切地表达了作者的内心感受,成为杰作,其画面所使用的任何手段,或曰线、面,或曰笔、墨,或曰××,便都具有点石成金的作用与价值。”但此后吴先生引用了一个外国艺术家的话,则可发现这“洋”论据又用错了:“往往一块孤立的色看来是脏的(因是泥巴),但在特定的画面中它却起了无以替代的效果。孤立的色无所谓优劣,则品评孤立的笔墨同样是没有意义的。”这话错在何处?错在他无意间偷换了概念:将“笔墨”理解成毛笔和黑颜色的墨汁。如此认识上的笔和墨,无论孤立不孤立,本来就是无意义的,这连外行都知道,何劳吴老先生费神?
岂止笔墨,各种绘画材料媒体都在演变,但也未必变了就一定新,新就一定好。旧的媒体也往往具备不可被替代的优点,如粗陶、宣纸及笔墨仍永保青春,但其青春只长驻于为之服役的作品的演进中。脱离了具体画面的孤立的笔墨,其价值等于零,正如未塑造形象的泥巴,其价值等于零。
用“一分为二”的老办法说了几句对此文论证毫无意义的话,又回到开头的假命题上:“脱离了具体画面的孤立的笔墨,其价值等于零”,再加上偷换了概念后的表述法:“正如未塑造形象的泥巴,其价值等于零。”使本文论证最后变得彻底的无意义。
笔者佩服吴老先生发表观点的干脆和文字的简洁。但是,我不希望吴老先生是硕导或博导,因为你的理论、思想将要严重地影响学生的。我们历来提倡百家争鸣,谁也不能剥夺别人说话权利!但作为一个德高望重者,最好为学生后辈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