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网购与网拍成为新现象,虽然交易过程规范但不符合《文物保护法》
本报记者/黎萌
国家文物局最新公布的一项调查表明,目前全国从事文物销售和拍卖的网站有200多家,其中比较知名的有80家,网上交易额为数巨大。然而由于缺乏监管,网络购买和网络拍卖导致一些限制交易的文物在网络上流通,甚至被转手倒卖到国外,损失难以估量。
网络走私悄悄进行
2009年1月,成都的丁某通过一个美国人,在EBAY网上,开设了“东方古董股份有限公司”,用英文兜售和交易古钱币。由于网站内容全部是英文,丁某自认为可以在文物交易中做点手脚,瞒天过海。就这样,丁某将古钱币通过国际挂号信件邮寄给外国买家,每次只寄两枚,用“蚂蚁搬家”的方式进行走私,累计走私珍贵古钱币66枚。
从2007年起,武汉的廖某先后邮寄10个包裹给一名法国买家,后被武汉海关收缴。经文物专家鉴定,包裹中47件走私物品均为文物。2005年,57岁的苏某与何某在EBAY网上注册,把淘到的古玩等拍照后,上网向美国、加拿大等国客户销售。这些在网站上标明是文物的货品,谈妥价格后,被以“工艺品”名义通过邮局向海关申报、验关出境。境外客户则将付款直接汇到何某的账户。被捕后,苏某辩称“都是在国家批准的市场购买的,我怎么知道那是不是文物?况且即使是文物,我也没故意逃避海关监管”。
“最近几年来,网上的古玩交易量正快速增长,网络销售这种方式看来很有前景。”北京一位有实体店面的古董商告诉记者。“网络销售将成为古玩交易的重要方式。”华夏收藏网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近段时间,该网站举办的几次古玩网上拍卖会均获得了100%的交易成功率。
近日在南京举行的国家文物局文物拍卖管理座谈会上,国家文物局所披露的类似案例还有许多。“在网站上向境外客户兜售文物,价格谈妥后,以‘工艺品’名义通过邮局向海关申报、验关出境,境外客户再通过网上银行转账付款……借助互联网,一条文物走私的‘隐形’通道已经形成。”
立法监管要查漏补缺
国家文物局社文处处长谭平在会上说,因缺乏监管,文物网购和网拍如同在现有文物监管体系上挖了个“大窟窿”。一些被限制交易的文物经过这一“隐形渠道”,悄无声息地被转手倒卖到国外。种种迹象显示,一些犯罪分子盗掘的地下文物,也在试图通过网络销售的途径实现非法出境,由此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
据国家文物局统计,2010年中国通过网络交易成交的文物艺术品超过100万件套,交易金额高达10多亿元。然而,这么多网站,却并没有对此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使许多违法行为成为“漏网之鱼”。令人震惊的是,在这些网站上,除了少数专业机构网站上标注自身拥有相应的文物交易与拍卖资质,多数网站并没有取得相应资质。
谭平说,缺少经营文物许可是文物网上交易平台的突出问题,这相当于无证经营,对此必须进行大力整改甚至取缔。对于已经取得许可的网络平台也应定期核查。网络拍卖成交的文物应当像拍卖会一样,事先进行审核备案,事后有交易备案。有关人士还表示,互联网交易监管不能只靠文物部门的力量,还需要联合工商、海关等多部门共同协作,形成合力。
江苏省文物局局长龚良认为,虽然《文物保护法》等现有文物法规明确规定,文物不允许自由买卖,只能通过文物商店和拍卖会流通,更禁止文物走私出境,但对于文物网购网拍这种新的交易方式,从立法方面还缺少相应的实施细则。当务之急就是查漏补缺,根据当前的一些法律法规精神,增补相应的条款。
交易渐成熟但是不合法
1996年颁布施行的《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严禁买卖明城墙砖。但在国内某艺术品交易网站上,《南京日报》的记者曾看到过一个“拍卖南京明城砖”的帖子。发帖者提供了一块明城砖进行“无底价拍卖”,经过十余人轮番竞价,这块城砖最终被一名网友以450元拍下。
另在国内某知名收藏网站的店铺频道上,“免费注册会员,享受更多服务,马上开店,刻不容缓”的广告被放置在顶端位置。该网站所出售的藏品涵盖了青铜器具、铜镜、玺印、造像、书画、钱币、高古陶瓷、玉器等各种文物类别。一个标明是秦代的青铜鼎售价9万元;三枚汉代的布币标价5000元;一尊铜鎏金三段式释迦牟尼佛造像标价更是高达350万元……“您的到来是对小弟的最大支持”是其中一家店铺的欢迎词。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这样的网站店铺店主大多是收藏者及贩卖者个人。他们在进行的是文物的自由买卖。
近年来,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相继出现,更是为古玩网络销售量的稳定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记者了解,如今支持古玩网络销售的网站,既有淘宝、易趣这些综合性交易网站,也有华夏收藏网、雅艺交易网、盛世收藏网这样的古玩专业网站。专家告诉记者,这类网站基本都有一套比较规范的交易流程,对保障交易顺利完成具有重要作用。通常的做法是,买家看中一件宝贝,就付款给网站,收到货后满意了,再由网站付款给卖家;如果不想要,在规定时间内还可以要求退货,网站会负责把钱退给买家。
除此之外,这种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站还纷纷推出了鉴定、查询等服务。如为确保买家买到的古玩并非赝品,一些网站还聘请权威专家为古玩提供线下鉴定服务。在盛世收藏网的网站上,记者在青铜器物的频道上,就看到有众多藏家纷纷拿出自己的各式青铜器,请著名青铜器修复专家和鉴定家贾文忠先生一辨真伪;另一些网站则模仿淘宝网的信誉积分制度,买家可以直接在网站上看到卖家的诚信度。
据悉,现如今约有90%以上的古玩网络交易都是在这种第三方交易平台的配合下完成的。因为古玩网络交易优势的显现,网络交易有望成为古玩主流交易渠道。但越来越显现出来的问题是,第三方交易平台买卖文物尽管其内部管理和监督已经比较规范和令买卖双方放心,但它却不符合《文物保护法》的基本规定。
观察哨:“看住”流失文物,美国已开始行动
1998年,美国驻华使馆向国家文物局提出,鉴于中美两国均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缔约国,中国政府可根据美国为实施“1970年公约”颁布的《文化财产公约实施法》,向美国政府要求限制进口非法入境美国的某几类中国考古或人类学文物,并为此签署一项中美双边协议。11年后,中美终于就限制中国文物非法进口美国达成了协议。
2009年年初,经过11年艰苦谈判,中美两国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对旧石器时代到唐末的归类考古材料以及至少250年以上的古迹雕塑和壁上艺术实施进口限制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备忘录》共有四条十九款,有效期5年,之后可修订或顺延。根据规定,限制进口的文物包括:原产于中国和代表中国的文化遗产、从旧石器时代到唐代结束(公元907年)的考古材料和至少250年以上的古迹雕塑和壁上艺术。《备忘录》另附一个由美国国土安全部公布的清单。该清单是在中国国家文物局提供的《中国限制出口文物举要》基础上形成的。内容包括各类金属物、陶瓷、石材、纺织品、其他有机物质、玻璃和绘画。
《备忘录》中所指受限旧石器时代物品的时限从大约公元前7.5万年开始。而“至少250年以上”则是一个动态的年限。今年是2011年,往上推250年即1761年,为清乾隆中期;而100年后是2111年,往上推250年,这个年限就变成了1861年,即清咸丰时期。我国从2007年6月开始执行1911年(辛亥革命)文物的出境标准,即在此以前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就是说,至少在《备忘录》有效期5年内,美国将帮助中国“看住”乾隆中期以前的文物,而这之后与1911年之间的国宝仍需中国自己严加看管。
该《备忘录》的签署,是我国继与秘鲁、印度、意大利、菲律宾、希腊、智利、塞浦路斯和委内瑞拉等8个国家签署相关协定后的一次重要进展。有专家指出,它将有效阻止中国文物非法流入美国,并有望切断文物走私一个重要终端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