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想有所作为的艺术家,董其昌自然对两种倾向都很了解。从某种意义上说,“淡”意的提出也正是对两种思潮做出的回应,旨在调和庙堂、山林之间的割裂。我们还能看出,董其昌在阐释“淡”这一核心观念时,显得飘忽游移,这反映出董氏在应对两种思潮时的纠结:他本人是倾向于文士派的,但又有所保留,且将文士派的关键命题用“淡”这一观念加以包裹、虚化,或因上层社会的价值观不能不使他有所顾忌。可以说,要真正理解其理论旨趣,离不开这个大的历史背景。
董其昌留下的言论透露出他曾徘徊于正统观念与文士精神之间的心迹。作为一个希望通过科举铨选以求进身之阶的士子,董其昌不能逃离明朝官方以程朱理学为基本价值观的文化熏陶,书法一道也随之而然。董其昌说:“吾乡陆俨山先生作书,虽率尔应酬,皆不苟且, 常曰:‘即此便是写字时须用敬也。’吾每服膺斯言。而作书不能不拣择,或闲窗游戏,都有着精神处,惟应酬作答,皆率意苟完,此最是病。今后遇笔砚,便当起矜庄想。古人无一笔不怕千载后人指谪,故能成名。因地不真,果招纡曲。未有精神不在传远,而幸能不朽者也。”(董其昌:《画禅室随笔》 卷一《评法书》)
这里所说的陆俨山即陆深(一四七七— 一五四四),董其昌的前辈乡贤闻人,陆深去世时董氏尚未出生,此处转述陆深写字时“用敬”的教诲即来自北宋程颢,也可见正统派书写教训的影响力,董其昌对“用敬”的书写态度也表现出虔诚地接受。
但另外一则论书言论又背离了这一宗旨:“余性好书,而懒矜庄,鲜写至成篇者。虽无日不执笔,皆纵横断续,无伦次语耳。偶以册置案头,遂时为作各体,且多录古人雅致语。觉向来肆意,殊非用敬之道。然余不好书名,故书中稍有淡意,此亦自知之。若前人作书不苟且,亦不免为名使耳。”
从前后两则言论来看,董其昌曾游离于两者之间,既知“用敬”之利害,又不愿“为名使”而放弃自由书写之乐。董其昌深知拘于礼法则于艺事有害无益,在论及王羲之书法时将这一观点表述得很清晰:“右军去郡之后,有告墓帖,即避王述,遂终不去,然《兰亭》《黄庭》皆在尔时始出,米芾所谓‘右军妙道,去郡方佳’。甚矣,缨冠为墨池一蠹也,知此可知书道,无论心正,亦须神旷耳”, 言下之意是身无羁累,方可从事书画艺术,籍列朝班则无法尽展怀抱,那样的艺术也就毫无真趣,所谓“缨冠为墨池一蠹”或是甘苦之言,也是董其昌出入官场的心态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