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反对苏轼、黄庭坚等人的放逸,认为这是“世态衰下”的征兆。又说:“大概皆以文人自立,平时读书做考究古今治乱兴衰底事,要做文章,都不曾向身上做工夫,平日只是吟诗饮酒戏谑度日。”(同上)在朱熹看来,文人在日常生活中沉溺于吟诗、饮酒和与人戏谑,都属于玩物丧志的表现;儒者守身崇“敬”,要“向身上做工夫”,不赞成这样的生活作风。
宋儒所讲的“做工夫”,指“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人格修养而言,其要在于“持敬”和“克己”二端。这种功夫施之于生活的各个方面,书写活动也不例外。北宋理学家程颢曾说“某写字时甚敬,非是要字好,只此是学”(程颢、程颐:《程氏遗 书》卷三《谢显道记忆平日语》), 而苏轼对这种舍人情、存性理的修身工夫不以为然,曾要程颐等做人从打破“敬”字起。但“敬”这一字被宋儒视为做工夫的最吃紧处,岂能随便打破!
自命为二程道学传人的朱熹在谈到苏轼与程颐的分歧时说:“只看这处,是非曲直自易见。” 朱熹《跋韩琦与欧阳文忠公帖》云:“张敬夫尝言:‘平生所见王荆公书,皆如大忙中写,不知此公安得有如许忙事?’此虽戏言,然实切中其病。今观此卷,因省平日得见韩公书迹,虽与亲戚卑幼,亦皆端严谨重,略与此同,未尝一笔作草势。盖胸中安静详密,雍容和豫,故无顷刻忙时,亦无纤芥忙意,与荆公之燥扰急迫正相反也。书札细事,而与人之德性其相关有如此者。熹于是窃有警焉。”
朱熹书法观念的根本在于以善为终极判断准则,这里的善不仅要将文字写得端庄标准,还要通过书写来规范人的行为,看出儒家所确立的人格范型。由朱熹对苏轼等人的批判,以及他所倡导的持敬、克己的修身工夫,可以看出文人生命的情调与儒者人格理想之间所存在的尖锐对立,施之于书法,则是两种对立的艺术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