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房与工作室
国学文化的创造空间,可以概括为“文房”。当然,在工人,实为作坊;在商人,实为店铺;在教育,实为私塾、书院;在文化人,才真正称作“文房”。但他们的性质都是一样的,即文化的创造空间,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都是与日常起居生活的空间一体化的。前作坊,后住房;前店铺,后起居;家居中旁辟一室即私塾,即文房,又称“书斋”。这就使一切的文化创造,与日常的起居生活融为一体而没有明确的界限,八小时之内和之外,也没有分别。甚至,这个“文房”不仅在家中,也可以在舟船上,在驿馆中,所到之处,日常生活的空间,皆可作为文化创造的空间。
西学文化的创造空间,可以概括为“工作室”。当然,在工,称为工厂;在商,称为商厦;在教育,称为学校;在科学家,称为实验室;在文史哲,称为研究室;在画家,称为画室。这些工作室的共同点,是与日常起居生活的家居住房空间相隔离的,八小时之内,在工作室中进行创作的工作;八小时之后,回到家中过日常的起居生活或去娱乐场所娱乐。他们的文化创造,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创造,都不是在家里完成的,而是在居家之外的工作室中完成的。像康德,写他的哲学著作,也要离开家庭,到隔离的研究室中去完成,庶几专心致志,心无旁骛。董其昌从松江去杭州,在大运河的舟行中,可以完成几卷书画的创作,这在鲁本斯是根本不可想象的。工作就是工作,不同于日常;生活就是生活,不再工作,这是西学的文化空间观。工作就是日常的生活,日常的生活就是工作,这是国学的文化空间观。
就自然科学而论,文房的空间,在创造力上肯定不及工作室的空间。尤其是科学高度发达之后,固守文房的空间去创造,只能落后挨打。从这一意义上,近代中国在自然科学、物质文明的创造方面淘汰了文房的空间而引进了西方的工作室制度,其好处不言而喻。但在人文科学、艺术学科方面,“文房”和“工作室”各有利弊。
国学的人文艺术,从“论语”、“孟子”到唐宋散文,从二王法书到杜诗苏词,从倪黄名画到亭林日知,虽创作于固定或移动的文房之中,也即日常生活之中,但其价值并不因此而不高。西学的人文艺术,从黑格尔到康德,从鲁本斯到安格尔,创作于隔离于日常生活的工作室之中,其价值当然也很高。这两种高,好比春兰秋菊,各具特色。
但今天的中国文化专家,也引进了工作室制度,而抛弃了文房制度,也试图创作于隔离日常生活之外的空间,但其价值未必就很高。这里当然有一个刚刚引进而未能融化的原因。但我的看法,今天的人文艺术创造,固然可以而且应该引进西学的工作室制度,并在不断的实践中使之趋于成熟,但却不应该废弃文房的制度。
相比于工作室中与日常生活相隔离的攻关性创造,国学文化在文房中与日常生活一体化的创作也许不能算创作,而就是日常生活的又一种行为方式,用欧阳修的话说,便是“学书消日”。我们看王羲之的书法名迹,都是日常往来的书信而已,没有一件是“创作”出来的。包括黄公望的《富春山居图》,同样也是如此,其创作的心态,非常日常化、生活化。国学文化也好,传统也好,日常化、生活化,是它区别于西学文化非日常、非生活的一个重要特色,而文房,正是其创造的一个根本空间。在工作室的非日常、非生活空间中,要想创造这样的文化,是不可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