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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文交所"一诞生就引起口舌之争:“关闭论”,“规范论”,“国有论”,“创新论”等,众说纷纭。文交所到底该何去何从?
这三个月来,罗奔在昆明和北京之间“飞”了多少次,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发布后,他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罗奔是云南昆明元盛文化产权交易所(下称“元盛文交所”)的CEO,和他一样,国内很多文交所的高层,一有空就往北京跑,为的就是探听最新的政策信息。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国内文交所已达五十多家,有的拿到了营业执照,发了产品,有的还处于批筹阶段,还有的没有批文,不敢使用“交易所”的措辞,而叫“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
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是中国首创。在经历了“大干快上”、“乱象丛生”、舆论“口伐笔诛”之后,在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的这段时间,众文交所终于消停下来,处于观望、思考和等待中。
国内首个“权益拆分”资产包
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到底是谁先提出来的?有人说是天津文交所创始人之一屠春岸,还有人说是该文交所另一创始人雷原,日前,曾参与过杨培江资产包设计的某位人士跟记者爆料说,该模式最早是叶强提出的。
该人士介绍,来自深圳的叶强,2006时曾在北京做了一个“艺术品交易市场”,后来,他萌生了份额化交易的想法。2007年,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一个名叫建东的人。建东,当时是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副总裁。凭借职业敏感,建东意识到这一想法将大有可为。
经过三年多的酝酿和筹备,2010年5月14日,深圳文交所正式开业运营。当年7月3日,推出了《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微博)1号艺术品资产包--杨培江美术作品》,这也是国内首个有据可查的文化艺术品资产包。
该资产包由杨培江的12幅经典画作组成,发售价格为200万元,被拆分成1000份,每份的价格是2000元。发行人是杨培江的独家授权经纪人张宏,被深圳文交所认定的首家专业交易商天禄琳琅公司,是发行代理商和挂牌保荐人。当时,叶强任天禄琳琅公司董事长。
上述人士透露,深圳文交所的第一大股东是深圳广电集团,第二大股东是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意外的是,文交所的全套经营班子都是二股东(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派出的,“建东就是那时被派来做总经理的。”
毕竟,这种份额化交易方式是新生事物,具体操作时需要有法律依据。作为当时的顾问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的傅曦林为其找到了法律依据——“物权共有”。
傅曦林对本刊记者表示:“份额化交易最初叫‘权益拆分’,因为物权法里有个‘份额持有’的概念。这种权益拆分加上二级市场的交易流转,就变成了俗称的‘艺术品股票’,其实,科学的叫法是‘类证券化交易产品’。
此后,其他文交所纷纷依据‘物权共有’行事,就是为了规避公开发行证券的200人限制。之前法律上重点谈的是不动产的物权共有,动产的物权共有,在生活中比较少见。但这种文化艺术品价值很高,所以才出现了动产物权共有这种份额化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