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通宝版式浅析
http://www.socang.com   2021-04-22 16:39   来源:收藏快报 陈孔坛/福建闽清

 

顺治通宝宝泉局背满文母钱

  公元1644年,清军入关,爱新觉罗·福临至北京。为稳定流通铸币混乱的局面,一方面有选择地继续沿用明代旧钱,另一方在北京设中央钱局开铸“顺治通宝”钱。新钱每文重量定为一钱与明钱兑换。这一举措逐渐统一了流通钱的形制,为恢复国民经济打下了良好基础。然而作为刚刚入关的清朝政府推行顺治通宝钱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先后经历五次重要改革,最终完成脱离明代而建立清代铸币体系的过程。五次货币改制铸就五种形式的顺治通宝钱,这就是闻名于世的“顺治五式”。每一式顺治通宝自成体系又互相关联,为我们后来的收藏和研究者提供了丰富多彩、趣味无穷的实物资料。

顺治通宝背上福

顺治通宝背上工

顺治通宝背左延

顺治通宝背右同

顺治通宝背宝源

  顺治通宝铸于世祖顺治年间(1644—1661)。顺治通宝是清朝入关后正式铸行的第一种制钱,面文“顺治通宝”,钱文宋体、均为对读;多为黄铜质,顺治年间对制钱成分有明确规定,即红铜七成,白铅(锌)三成,称之合金,也就是为“黄铜”,一千铜钱称为一串,年铸一万二千串称为一卯,即每开一期的额定数称为“正卯”,正卯以后凡有加铸数称为“加卯”。顺治通宝刚开始铸造时定位是每文一钱,后改为一钱二分、一钱四分、一钱二分五,但钱币形式一直未能统一。有极少数为青铜钱体趋于扁平,钱缘宽阔。顺治通宝主要为小平钱,少数折二、折十大钱,按背文变化和铸行阶段可分为五式。早期顺治钱保留明朝制钱工艺,使其版式具有明显的明朝钱币特征,而后期彻底从明朝制钱体系中脱离出来,建立了清代制钱风格。

  一、顺治一式又名顺治仿古式(仿明钱式)

  顺治通宝光背,少量有背星、背圈、背记值暗记。其铸行时间为顺治元年至八年(1644—1651),顺治十七年停止使用并回收。这一式顺治通宝背无钱局文字,形制和工艺具有明显的明朝铸币特征,因此也称为“仿古式”或“无记局式”。顺治五式中最早出现的一类,始铸于顺治元年(1644),清军占据北京之后,建立了清王朝,同时在货币发行上大量采用了明代遗留的旧机构、工匠和钱币制作工艺。因此这一时期铸造的“顺治通宝”钱很大程度上保留明朝铸币的风格,面文“顺治通宝”,版式可细分为:记值类、光背类、背符号类。采用这种形式,主要是适应关内群众需要,也便于新旧钱之间的兑换。光背版别极多,其中不乏稀少品种。顺治通宝大钱书写精美,“通宝、十一两”五个字比天启的五字规范有神韵。“顺治”两字改变了天启的死板,取消楷书用八分书,治字行隶相容。“顺治通宝十一两”是明清两朝过渡时期的产物,钱文欠佳铸造也不精是其特点,由于“顺治通宝十一两”铸于两朝过渡时期又是清朝唯一的十一两钱,有特殊意义且存世极少,市场上仿品极多,藏友们要小心。

  二、顺治二式又名顺治通宝“单汉字记局式”

  是继顺治一式后的第二类顺治钱形式,始铸于顺治二年停于顺治九年(1645—1653),其形式类似于唐代的会昌开元:钱背由一个单一汉字记载其铸钱局。据记载,顺治时期全国先后有二十三个钱局开铸单字记局钱,但从现存顺治钱实物来看仅发现工、户、蓟、宣、云、延、原、同、阳、河、临、东、浙、宁、昌、福、荆、襄和新共十九局。钱重一钱二分。由于顺治早期铸钱局众多,故钱背记局文字较为丰富,共发现十九个钱局、三十一种背文,分别为:右户、上户、右工、上工、右宣、上宣、右临、上临、右延、左延、右云、右同、右蓟、上蓟、右原、上原、右阳、上阳、右河、上河、右浙、上浙、右东、上东、右荆、上荆、上宁、上昌、上襄、上福、上新。其中:上工、上新未正式发行,仅见数枚样钱,背右延字钱较为罕见,背上延字钱未见真品。旧谱记载背右昌、右宁、上陕、右陕等品种实不存在。顺治十七年仿古式与单汉字记局式顺治钱一并停用,并被收兑销毁。仿古式与“单汉字式”为顺治钱的早期形式。顺治八年钱重改为一钱二分五厘。清朝初期制钱重量不断变化,顺治通宝钱汉字钱的大小轻重差异较大。有的钱局开铸时间短,开铸不久即停铸,所以有的记局记地钱数量很少,其中“延”存世较少。右延更极少见。

  三、顺治三式又名顺治“一厘”式

  是继顺治一式、二式之后铸造的第三类顺治钱形式。

  顺治十年(1653)七月各省、镇钱局停铸单字记局钱,开铸顺治背一厘钱,每文重一钱二分五厘,较背单字钱制作精好,背文由穿右一本省记局汉字与穿左“一厘”组成。由于“一厘”二字取折银一厘之意(一千厘准银一两),可直接与官银兑换,故称其为计银一厘式。

  第三式为“一厘”式,钱背穿右以一单汉字标示铸局,穿左书写“一厘”二字。铸行时间为顺治十年至十四年(1653—1657),停用时间为康熙二年(1663)。顺治一厘式钱共发现十七种,分别为:户一厘、工一厘、宣一厘、同一厘、蓟一厘、原一厘、阳一厘、河一厘、浙一厘、东一厘、宁一厘、昌一厘、福一厘、陕一厘、江一厘、云一厘。唯独云南铸云一厘为顺治十六年至顺治十八年(1659—1661)。该式为权银钱;一厘二字为折银一厘(十厘折银一分,十分折银一钱,十钱折银一两),权银钱的铸行是清朝初年银钱双本位货币制度的实物体现。

  史料记载顺治一厘式共有十九局开铸,分别有:户一厘、工一厘、蓟一厘、宣一厘、云一厘(密云局)、东一厘、临一厘、原一厘、阳一厘、陕一厘、同一厘、河一厘、浙一厘、宁一厘、昌一厘、江一厘、福一厘、云一厘(云南省局)、荆一厘。各局版式基本固定,变化不大,除原一厘、浙一厘、宁一厘、昌一厘、江一厘、福一厘、云一厘等南方各局使用较为特殊的面文书法之外,其余各局多数采用户部铸币的标准面文体系。

  其中上下东一厘存世极罕,顺治通宝福一厘也较少见。

  四、顺治四式又名顺治“满文”式

  顺治十四年(1657)中央责令各省、镇钱局停铸各类顺治旧钱,由户部宝泉局和工部宝源局开铸“新钱”即顺治通宝背满文“宝泉”“宝源”钱,每文增至一钱四分,且铜制金黄径大精美,俗称大制钱。第四式为背“满文”式,钱背书写满文“宝泉”或“宝源”分列穿左右。顺治十四年(1657),户部题准各省铸局一律停铸,仅由户部宝泉局与工部宝源铸背满文局名钱。《清史稿食货五》记载:“顺治十四年,直省局钱不精,私铸乘之,卒壅不行,悉罢铸,专任宝泉,宝源精造一钱四分重钱,幕用满文,俾私铸,限于作伪,现行钱限三月销毁。”可见由北京户、工二局改铸顺治背满文“宝泉”“宝源”重钱是为了达到统一管理防止私铸的目的,也是历史上最重的小平制钱。背“满文”式制钱铸行时间为顺治十四至十八年(1657—1661),钱体大而厚重,钱背铭文改为双满文形式,较之前顺治钱有很大不同。从这一式开始,清朝制钱在形制从上沿用明朝的时代进入了真正的清钱时代,背满文宝泉、宝源形式的制钱一直延续至清末宣统时期。它的出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此次改制完全脱离了明代体系而确立了清代制钱风格,完成了从形制上仿造明代制钱到铸造真正意义上的清代钱币的转化过程,在整个中国钱币史上也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五、顺治五式又名顺治“满汉文”式

  第五式为“满汉文”式,钱背分别以满、汉书写铸钱局简称,分列穿左右。铸行时间为顺治十七年至十八年(1660—1661)。据《清朝通志》所载:顺治十七年(1660)户部又重定顺治通宝背文制式,除宝泉局、宝源局续铸背满文式外,提准重开十五个地方钱局,并按照顺治四式的规格开铸新钱,每文重一钱四分,其背文由穿右省府局汉文局名,穿左为满文局名,故称满汉文式。据《清朝通志》记载该式分别有:山西大同镇局铸满汉“同”字、江南江宁局铸满汉“宁”字、山东省局铸满汉“东”字、湖广武昌府局铸满汉“昌”字、直隶宣化镇局铸满汉“宣”字、山西太原府局铸满汉“原”字等。其中福建省局铸满汉“福”字与云南省局铸满汉“云”字钱并未正式开铸,满汉“福”字钱仅发现数枚部颁样钱,而满汉“云”字钱未见真品存世。

  顺治十七年(1660)户部提准十四个地方局按照顺治四式的规格重新开铸新钱,其背文由本省满文局称和汉文局称组成、故名“满汉文式。分别有满汉文:同、福、宁、东、江、宣、原、蓟、昌、河、临、浙、陕、密字,除宝泉、宝源两局所铸制钱仍为满文钱局外,其他各省钱局所铸钱背文都为满汉文钱,共有十二局:即“临、宁、原、宣、同、江、东、河、蓟、昌、浙、陕。”此种钱式制作较好。铸量最多,存世也较多。其中满汉文“福”极其少见,清代顺治通宝背满汉文”福”小平可能为后朝补铸,较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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