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太和殿金丝楠宝座
在我国传统家具中,金丝楠木家具占有着重要的一席之地。金丝楠木性温润平和,不喧不燥,与中国传统文化所讲的“内敛平和、恬淡虚泊”的精神特性恰相契合。而且它的木质结构细,色泽淡雅匀称,纹理细腻美观,易加工,耐久性强,切面光滑,为我国传统珍贵木材。
这种木材水不能浸,蚁不能穴,能历经岁月的浸蚀而不易变形,可谓“出污泥而不染,历磨砺而不衰”。金丝楠木自从进入人们的视野开始,便由于其不喧不燥、经久耐用、高大结实且承重抗压的独特属性,成为皇家建筑中不可或缺的首选木材,与皇室贵胄之家结下了不解之缘,被打上了尊贵的标签。
金丝楠木在明清两代基本为皇家所垄断,将其作为御用之材,朝廷专门设有置办楠木的部门,号称“木政”,因此金丝楠木又有“皇木”之称。
据不完全统计,明清两代自永乐四年(1406 年) 明成祖朱棣肇建北京行宫,命工部尚书宋礼入川督木,至道光年间清廷迫于内忧外患,不得不罢采办皇木之议约400 多年,单在四川采办“皇木”就达23次,运走“皇木”超过53000 根块,耗银在1000 万两以上。如在明开国之初,大明国洪武八年乙卯十一月戊子上旬三日,宜宾县官部领夷人夫一百八十名,砍剁宫闭香楠木植一百四十根。大明国永乐五年丁亥四月丙午日,叙州府宜宾县官主薄陈、典史何等部领人夫八百名,拖运宫殿楠木四百根。
自明代开始,封建统治者为修建宫殿、陵寝、苑囿等,开始在金沙江下游地区,即今云南省昭通市属各县,如水富县、绥江县、永善县、盐津县、镇雄县,今四川省宜宾市属之高县、屏山县,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等地,大量采伐“皇木”,主要是珍贵树种祯楠、香杉等,谓之“木政”。其采伐时间之长、规模之浩大、对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之严重,令人震惊。
到了清代,萧规曹随,清宫廷对于楠木的喜爱和需求不减,甚至变本加厉,直至楠木资源遭到极大破坏。据《四川通志•木政》记载,自雍正六年至十一年(1728--1733 年),共采楠木1738 件半,“实用银一万七千四百四十两五钱六分零”。又据《四川通志》卷七十一引清《王德元疏略》:“自(乾隆)八年起至十四年(1743--1749 年) 止,共办圆方楠木二千零二十八件”,“( 乾隆) 三十年四川总督阿尔泰进正楠木二十根,余木两根,富顺县宰、屏山巡检运送进京,送至圆明园交收”。“乾隆三十年(1765 年) 又于屏山县、雷波县等处采办大楠木三十六根……运进京,送至圆明园签收”。此外,乾隆三十年(1765 年),四川总督委托叙州知府、巴县知县在屏山县高竹坪等处采办大楠木36 根运送圆明园。乾隆三十二年(1767 年),朝廷以廷寄,令采办天坛望灯杆3 根,由沪州通判到云南永善县洗马溪采办多根。乾嘉时还有几次采办,天坛、地坛望灯杆等所用楠木,均采自永善、雷波一带,但由于天然资源枯竭,虽兴师动众大海捞针,但每次数根而已,其规模己大不如前。道光朝建造慕陵各殿,虽采用楠木,但史料和档案中少见令地方官采办的记载。晚清国势衰危江河日下,大规模的宫殿营建所需的巨大财力户部已不可能实现。咸丰以降,宫中工程逐渐改由招募社会上的厂商承接,采木转由厂商到市场采购,并开始大量采用东北松木。于是,进行了数百年的明清“木政”活动终于废止。
由此看来,金丝楠与皇家缘分的确是源远流长,金丝楠被称为“皇帝木”,也的确是名副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