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正義鎮足制钱贰佰文
图2沈瀆鎮代钱叁佰文(万昌顺)
图3明月湾足制钱壹佰文
山东 孟庆东
民国时期,江苏等地民间曾广泛使用过一些竹质代用币,至今仍有一定数量存世。这类代用币多呈大小不等的牌(筹)型,其上刻写、烙烫文字及符号,以标明年号、代用钱数、店堂号、名号、地名、押记等。
如图①“戊辰”纪年,代用钱文数为“足製錢貳伯文”,堂(名)号已不可识,地名“正義鎮”。图②“戊辰”纪年,代用钱文数为“代錢叁伯文”,店堂号“萬昌順”,地名“沈瀆鎮”。图③“丙子”纪年,代用钱文数为“足製錢壹伯文”,名号“汪正興”,地名“明月湾”。图④“丙子”纪年,代用钱文数为“當錢壹文”,名号“毛记”。从字痕看,原当钱数非“壹文”,后用“壹”覆替原钱文数字。图⑤纪年款已漫漶不清,代钱文数为“代錢叁伯文”,上端有半枚齐刀型押记,“法化”二字清晰可见,下长框形押似有“×田文”记。图⑥无纪年,两面均有代钱文数“當拾銅圓念枚”,下半框内有“山”字。图⑦上端毛笔竖写“王一”,代钱文数为“代大洋拾角”,从字痕看,原当钱数为“壹”角,后用“拾”覆替“壹”字。
图4毛记當钱壹文
图5代钱叁佰文
这类竹质代用币上的“正義鎮”、“沈瀆鎮”、“明月湾”等一些地名,大都为江苏常州、无锡、苏州等地旧属。大部分代用币上有“戊辰”、“丙子”等确切纪年款。代用(当)钱文种类有“制钱”、“铜圆”、“大洋”(即银元)等。我国古时能并用“制钱”、“铜圆”、“大洋”的时代大致为清光绪后期至中华民国,有关资料显示江苏铜圆局、江南铜圆局于光绪二十七年后才开铸铜圆,目前所见这类代用币的纪年未发现光绪二十七年至宣统三年之间的年号,因此其为民国时物当确定无疑。可见上面的“戊辰”、“丙子”年当为民国十七年、民国二十五年。
图6當拾铜元念枚
图7代大洋拾角
其材质和制作工艺,是用毛竹手工刻制呈牌型后再于上面刻写、烙烫文字及符号,有的文字使用了当时常用别字,如“伯”字为“佰”之别字,“念”为“廿”之别字,“當拾銅圓念枚”即“當拾銅圓二十枚”。其用途比较广泛,除代钱外,尚有代谷类物的。作为当地民间坊场、店铺、堂馆等用于商贸交易或兑付钱粮工食等项的凭证类物,人们使用它的时间可能较长,有些甚至将代用钱数进行覆替后继续使用。至于当时的“汪正興”、“萬昌順”、“毛记”等诸多经营者具体从事何种业务,今多无从考证。但这类竹质代用币的存世足以佐证当时当地民间商贸往来之繁荣,作为一种历史遗存,将永远值得我们珍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