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8月开始禁止运输无证明红木材料(图)
http://www.socang.com   2013-09-09 13:15   来源:中国红木古典家具网

运输红木材料需要有证明

  日前,国家林业局向各地发出《关于规范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木材凭证运输的范围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列的原木、锯材、竹材和木片,而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以木(竹)材为主辅原材料的家具和木(竹)制工艺品不纳入凭证运输范围。通知还要求严格木材运输证的核发管理,规范木材运输检查和执法行为,建立检查呈报和追溯制度。通知从2013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7月31日。

  红木的运输会因此而受到哪些影响呢?就此,本刊采访了国家林业局的有关人员。据介绍,通知中虽并未专门提到红木,然而,作为特殊的珍稀材料,红木的运输会受到更严格的限制。根据通知精神,红木制成家具或工艺品之后,在国内运输无须办理木材运输证,但若仅是木材,除了直达进口目的地的无须办理木材运输证之外,再次运输就必须办理木材运输证,而且办理时必须提供有关进口许可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木材运输证,且不许在国内运输。各地木材站会严格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实施木材运输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运输红木,将会认真查明违法运输的原因,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其实施行政强制及相应处罚。

  业内人士称,木材非法砍伐、违法运输的现象一直比较普遍,这次国家对木材运输检查进行规范,而且加大投入力度,为检查站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其他设施装备等,将会对森林资源保护和木材利用产生重要影响,同时,这也会使红木得来显得更为不易、更为珍贵。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 推荐关键字:红木材料
  • 收藏此页 |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注:本站上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中国收藏网的立场,也不代表中国收藏网的价值判断。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已有166条评论)
昵称: 匿名发表:
内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版权所有 中国收藏网 ©2002-2010 浙B2-20080195 E-mail:web@socang.com 客服热线:0571-87068182 客服QQ:328271981 业务合作:0571-87020040/28057171/8724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