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查获的6000余颗钻石
昨日,记者从深圳湾海关获悉,该关近日查获一宗旅客个人违规携带大量钻石、宝石等饰品原料入境案件,而6000余颗钻石竟然藏匿在便当盒中。
据深圳海关关员介绍,3月19日,嫌疑人梁某入境时仅携带一个简单背包,背包中只装了几件衣物和一个便当盒。海关人员打开便当盒,发现其中分门别类整齐码放着黄金(块状)、钻石、珍珠、各色宝石、翡翠饰品等物品。
经清点,该批物品包括黄金4块(重487.8克),钻石6317粒(重36.69克,最大的超过0.5卡),珍珠、翡翠粒、各色宝石,以及已加工成型的翡翠饰品11000余粒(件)。据初步估计,上述物品市场价值将近百万元人民币。据当事人供称,该批涉案物品拟带往广东省内某首饰加工厂作进一步加工。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海关提醒,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旅客个人携带超出限额的首饰及相关物品的,入境时应向海关如实申报。首饰加工企业进口原材料的,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许可证明材料,海关凭证依法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