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收到中国金币总公司下发的《关于做好伦敦奥运币的宣传及销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树立中国金币品牌的良好形象,保护奥林匹克相关知识产权,保障2012年伦敦奥运会币销售工作顺利进行,金币总公司将统一制作宣传折页及海报,特许零售商未经金币总公司书面批准不得擅自发布相关广告;特许经销商须对外清晰表明所使用的本《通知》附件标识仅与伦敦奥运币相关联,不得与其他任何标识组合使用;不得向消费者作出伦敦奥运币增值预期的承诺和保证。伦敦奥运币不得与其他产品捆绑销售以促销其他商品或服务,特许经销商要认真做好伦敦奥运币销售记录工作。
26日上午,金秋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组织从事宣传及销售的部分员工在会议室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并按照《通知》要求,制订了详细的伦敦奥运币宣传及销售细则。会上决定有宣传部及销售部各抽调一人组成督查小组,具体负责督查伦敦奥运币的宣传及销售工作执行情况。
会后公司将伦敦奥运币宣传及销售细则打印成册,所有参与伦敦奥运币宣传及销售的人员人手一册,要求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以杜绝伦敦奥运币宣传及销售活动中出现损害中国金币形象及侵害奥林匹克相关知识产权的事情发生。 (金秋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