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先生爷爷的股权证
本报南昌讯 记者封云、实习生周元鼎摄影报道:本报3月21日刊登的《57年前入股证南昌首次发现》一文,报道了一位市民欲将57年前入股证兑现的事,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近日,南昌市民曹先生也手持一张股权社员证来到本报,称是当年爷爷缴纳了10元钱股金的凭证,现在也同样无法兑现,曹先生还表示与他有同样经历的人还有好几位,他希望通过本报了解此证能否兑换,如不能兑换有没有收藏价值。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反映:1957年的缴费证“兑换无门”
家住下罗的曹先生称,这张1957年的股权证是爷爷的,前几年去世的爷爷一直把此证放在橱柜中,直到2004年房屋拆迁时才发现。他小时候曾听爷爷说起,当时爷爷也是跟着别人一起购买的,但一直没有兑现。后来家人也曾找到相关单位,却被告知“不太清楚,可以收藏”,之后家人就没有谁再提起这事。
自从看到本报报道的关于57年前的股权证的事后,他才想起自己家中也有一张类似的证,只是时间晚了3年。于是他找到相关单位询问,却被告知无法兑现,于是曹先生想到求助报社。
寻找:经过查找终于找到主管单位
日前,记者看到了这张股权证,封面上面是“信用合作社社员证”,里面写着入股人的姓名,并清楚地记载着面额为10元,日期是1957年,上面的公章是新建县蛟桥乡信用合作社。
顺着这一线索,记者从蛟桥镇了解到,当初的农村信用社,现在变成了商业信用合作银行。几经查找,记者终于找到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行政办,又被告知应该去洪都农村商业银行问问。
说法:合作社一直亏损,不存在分红
记者找到该银行后,计账处的工作人员张女士表示,她接手此工作是在2009年改制时,当时移交了2004、2005年的相关账目,大部分也都是有关入股兑领的。当时就有一位社员持2005年入股社员证来兑换,因为这还是洪都联社时期的事,结果是按照1∶1的比例兑的,一张50元的股金只兑换了50元。至于曹先生这张股权证,张女士表示可以帮忙查一查账本,看曹先生爷爷的账目有没有登记在册。
半个小时后,张女士回复记者称,由于信用社已经改革,法人换了几任,账目也清理了几次,已经无法查找。而且由于那时信用社一直亏损,因此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分红。
虽然这几年信用合作社状况好了一些,但根据主管单位规定,一般都是按1∶1的比例来兑换。
收藏:有一定的文物价值
既然只能按1∶1兑换,曹先生当即就决定不兑换了。那么这张股权证还有没有收藏价值呢?6日,江西省古玩艺术家商会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当时正处于社会主义改造初期,从集体所有制到公有制,参加合作社是当时的一种政策,合作社全国都有,因此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不算稀有。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此入股证有54年的历史,有一定的文物价值。此证可以证明当年合作社是如何建立的,因此可以说是50多年前的一个历史凭证。
至于价值大小,则要看是否有单位或个人有收藏的需求,建议曹先生先保留一段时间,时间放得再长些或许会更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