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拍卖预展艺术家库收藏资讯中国搜藏藏品欣赏在线交易网上鉴定论坛博客人物专栏
收藏动态>> 国内动态 | 国际动态 | 拍卖信息 | 市场行情 | 投资热点 | 展览动态 | 考古 | 趣闻
百科知识>> 陶器瓷器 | 书法绘画 | 玉器玉雕 | 币卡方圆 | 雕品 | 邮票 |珠宝|紫砂|杂项 |青铜
藏品欣赏>> 陶器 | 书画 | 玉器 | 邮票 | 雕品 | 珠宝 | 家具 | 奇石 | 钱币 | 杂项|青铜|紫砂
艺术研究>> 学术活动 | 学术文摘 | 艺术评论 | 艺术历史 | 文物法规 | 教学课堂
 
频道首页 收藏动态 收藏百科 艺术典藏 艺术研究 收藏专题  
学术文摘 - 艺术评论 -艺术历史 - 教学课堂 - 文物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艺术研究 >> 学术文摘 >> 正文
美国新税务条款对美术馆收藏的影响
http://www.socang.com 时间:2006-10-21 [ ] 生意人使用生意宝,生意越来越旺盛!

  根据纽约时报的报导,美国各大美术馆正准备针对8月份新通过的联邦税务条款向议员游说寻求翻案,这份条款的内容将会严重影响美术馆接受馈赠而得到收藏的可能。这份依附在Pension Protection Act下的条款8月17日由总统布什签订,将会对于现今美国美术馆视为重要收藏来源、称之「部分赠与(fractional gifts)」的捐赠系统产生巨大的改变,在艺术市场价格飙涨、美术馆收藏预算锐减的今天,此一条款的通过对美术馆可说是一大恶耗。

  部分赠与Fractional Gifts原本的「部分赠与(fractional gifts)」是一种逐年赠与的方式,是对于收藏家和美术馆都有利的捐赠系统。收藏家可以和美术馆订定部份赠与的年限和比例,在这个年限内收藏家每年可以依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得到节税,而美术馆在每年增加获赠的比例后可以享有作品的某些展览权利,直到作品完全过渡成为美术馆的资产为止。尽管有订定年限,多数的美术馆会在收藏家过世以后再取得作品,以表示对收藏家的尊敬,而对收藏家而言除了节税以外,毕生都可以继续欣赏其所心仪的艺术品,最后又可以造福大众,留给真正欣赏它们的人欣赏。

  过去15年以来运用部分赠与系统得到的收藏已经超过1000件,其中不乏重要的艺术作品,包括纽约MOMA得到赛尚的〈Boy With a Red Vest〉,休斯顿美术馆得到的马格利特的〈Kiss〉,还有大都会博物馆得到的53件印象派和后印象派的作品-这些作品在市场间的价格都是天价!大多数收藏家的会计师、艺术顾问、画廊,都会积极推荐收藏家以部分赠与的方式捐赠作品给美术馆。

  部分赠与是否公平?

  提出新条款的是爱荷华州参议员Charles E. Grassley,Grassley表示之前的部分赠与是一项违反社会公平的做法,收藏家在当年享有了节税、用之节税的艺术品却仍在他名下,这对社会大众是没有益处的。8月17日通过的条款中有几项新的变动:首先,收藏家必须在10年内完成整个作品(实质的)的捐赠,若10年内没有将作品交予美术馆,收藏家必须偿还国家10年中节税的金额,外加庞大的罚金;其次,若10年内收藏家去世,其继承人也不可以此捐赠享有遗产税的减免;另外,10年间节税的标准(作品的价值)将以第1年为准,也就是说收藏家不会因艺术品价格上升得到较多的节税,但若价格下跌时,收藏家将在往后的艺术品捐赠中得到较低的节税率。

  这样的新条款已经在美国收藏界和美术馆界引起众多批评,多数艺术顾问已透露将不再建议收藏家将作品捐赠给美术馆,而艺术法专家Ralph E. Lerner表示,这将带来部份赠与系统的死亡;纽约MOMA董事的Agnes Gund也表示,这样的条款将会直接影响到那些是真正收藏家的族群。现在,美国美术馆的新馆藏平均有80%来自捐赠,透过部分赠与方式的约占其中的10%,比例虽然看似不高,但是这些部分赠与的作品往往是珍贵且具历史代表性的重要艺术品,若部分赠与按照新条款执行,美术馆已预见这些作品将会流进第二市场,Lerner表示,收藏家不会让自己在丧失心爱的收藏品的同时损失自己的财产。

  目前纽约几家重要的美术馆已在国会中组织游说团,希望可以将新条款再做修正,正如大都会博物馆顾问Sharon Cott所说,即使部分执行细节改变仍希望部分赠与系统可以恢复到原本的情况-这大概是所有美国美术馆现今最大的期待。

来源:中国艺术报 [评论] [关闭窗口]
「新闻评论」
姓名:
内容:
「相关链接」
厦门画家作品被中国美术馆收藏 (2006年09月16日)
厦门画家最新力作被中国美术馆收藏 (2006年09月15日)
陈永锵作品被中国美术馆收藏 (2004年05月16日)
上海美术馆收藏王小慧作品 (2004年05月16日)
军内第一美术馆收藏名家力作 (2004年05月14日)
乌菲齐美术馆收藏室 (2004年05月13日)
中国收藏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收藏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国收藏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收藏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收藏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收藏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即时来电或来函与中国收藏网联系。
资讯搜索
关 键 字:
搜索范围:
  高级搜索
推荐资讯
图片资讯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版权所有 中国收藏网 © 2002-2008 浙ICP备05017395号
E-Mail:websocang.com 电话:0571-8706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