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兰州10月6日讯记者陈宗立)甘肃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日前一审通过了《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草案)》。莫高窟是我国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此次通过的《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草案)》初步确定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要求把莫高窟的保护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了石窟的保护范围,并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该条例草案还明确了莫高窟保护的执法主体,并对文物的合理利用、日常管理等问题作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