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杜店镇一位六旬老妪因超出法律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而吃了“哑巴亏”,爷爷临终赠与的祖传古瓶追讨未归。
现年60岁的孙某,因从小照顾其三爷爷而喜获祖传古瓶。由于当时年龄尚小,便委托其父代为保管。1970年,孙的外甥从孙的父亲处获取了这只古瓶,并一直长期保存。
去年10月,孙某多次向外甥马某追要古瓶未果。无奈,孙某前不久将外甥马某告至法庭。经法庭查明:古瓶确系孙某所有,孙某状告马某侵权理由成立。但是,由于马某已经占有古瓶近30年,孙却从未追要过,超出了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法律规定。孙某的请求被法院依法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