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山刻石》的作者秦相李斯(?—公元前208年),可称得上是我国书法史上第一个有记载的书法家。《泰山刻石》的书体是秦统一后的标准字体,小篆。其结构特点,直接继承了《石鼓文》的特征,比《石鼓文》更加简化和方整,并呈长方形,线条圆润流畅,疏密匀停,给人以端庄稳重的感受。唐张怀瑾称颂李斯的小篆是:“画如铁石,字若飞动”,“骨气丰匀,方圆妙绝”。
秦代篆书刻石。《金石略》称《封泰山碑》。李斯书, 字型整饬, 笔画圆健,乃秦始皇统一文字后的字体,即“小篆”。 始皇二十八年立于泰山。二世元年加刻诏辞。《金石萃编》载:石高四尺九寸, 横一尺四寸则载: 石高八、九尺,横二尺余。四面镌刻,自西而北,而东,而南,西向文五行,北向文三行,东向文六行,南向文七行,满行十二字。北宋大砚间汶阳刘歧至泰山绝顶,见碑四面有字,遂拓以归, 计得字二百二十三。自刘氏访拓后,此石不知何时毁佚, 蛤北平许氏搜得残石置碧霞宫元君祠存四行二十九字。 清乾隆五年词遭火,石毁。嘉庆二十年蒋因培访得残石二片于玉女祠,只存十字。 宣统二年,作亭护之,又损一字, 存九字。此石方若及欧阳辅泰皆疑为伪。《会稽志》引李嗣真评李斯小篆称:“古今妙绝, 犹千钧强弩,万古洪钟,岂徒学者之宗匠,亦是传国之遗宝。” 传世拓本以明代安国所藏一百六十五字,及五十三字本为著。有影印本行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