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泉州泉友处收集到二枚民国二十三年厦门鼎昌汇兑银庄汇款收据(如图)。此庄票为竖式,长230毫米、宽120毫米、票面仅直书文字三行,中间一行毛笔填写付大银壹仟陆佰元盖有鼎昌银庄印,左旁日期民国二十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毛笔填写。
钱庄是中国旧式金融机构。在近代银行兴起之前,钱庄在社会经济中曾发挥过不小作用。钱庄起源于钱铺,钱铺又称“钱肆”。福建至迟在清代乾隆十年(1745年),官方文献中已明确将钱庄与钱铺区分。如《清高宗实录》卷即载乾隆十年正月福建巡抚周学健奏称:“钱市经纪,向来设立,但铺户奸良不一,应饬各州县查明,该处钱庄若干,造册。”
厦门的钱庄是从“钱店”发展起来的,清代中叶,市面通用制钱,经营银、钱兑换业务的钱店应运而生,并发展为票号、钱庄。厦门早期的钱庄多数是独资经营的,清末民初的钱庄有洋溢、金宝和、永富、鼎元等20多家,资金自数百元至上万元不等,当时的钱庄,以经营者财产的多寡作为信用的基础,除办理存、放款业务外,有的还兼汇兑,茶叶出口贸易等业务。30年代初期,世界经济不景气,厦门商业萧条,1934年6月至1935年11月的一年时间,全市钱庄倒闭或停业者有17家其中厦门鼎昌银庄也是一家(注册资本12万元),这是厦门钱业界最恐慌的时期。厦门钱庄票付款后即销毁,从目前看,流传至今的厦门钱庄票实物极罕,弥为珍贵,这正说明了当时钱庄管理上的严格,兑付勾销后的废票,极难从钱庄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