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之美:理学秩序下的书道相通
http://www.socang.com   2022-04-11 09:28   来源:中国文化报

唐孙过庭《书谱》局部

 

  明代中后期书坛反帖学思潮的兴起使得浪漫主义观念达到高潮,其时书法家们标新立异之举不乏其人,为这一时期书法家创造力的发挥、个性情感的抒发、形式观念的突破提供了较大的空间。这一书坛新象也引起了明代万历年间书法家项穆的反思与批判。项穆作为帖学正统派的代表,寄希望于通过恢复孙过庭的“中和”理论重新梳理一套传统的帖学理论体系,为帖学作为书法正脉立言。

  项穆,著名鉴藏家项元汴之子,字德纯,号贞元,亦号无称子。秀水(今浙江嘉兴)人,官中书。工书法,于晋唐名家,罔不该会,而心摹手追者逸少,稍稍降格,亦不减欧阳询,与世父元淇齐名,有《双美帖》行世。所著有《书法雅言》《元贞子诗草》。《书法雅言》一卷,有沈思孝序。穆父元汴鉴藏书画,甲于一时。穆承其家学,耳濡目染,故于书法特工,因抒其心得,撰为是书。凡十七篇,曰:书统、古今、辨体、形质、品格、资学、规矩、常变、正奇、中和、老少、神化、心相、取舍、功序、器用、知识。大旨以晋人为宗,而排苏轼、米芾书,虽持论稍为过高,而终身一艺,研求至深,纵观全编,论旨一贯,条理井然,独抒心得,无剽袭苟且之弊,行文大体拟孙过庭《书谱》,气息亦颇纯厚,在明季著述中,实为仅见。

  《书法雅言》是项穆的代表著作,区别于以往重视直觉、感想而忽略思辨的书论之弊,立足于较为完整的思想框架与结构性认识,以理学思想为基础,以承续书法道统的“雅正”为主旨。标题《书法雅言》已然体现了作者的意图。《白虎通·礼乐》中言:“有雅者,古正也。”《毛诗序》中言:“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雅言即正言。《书法雅言》一著在书名中就体现了项穆以儒家正统思想为基础的规范性色彩,欲通过书论重新构建起书法的道统与正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即称:“(项穆)终身一艺,研求即深,烟楮之外,实多独契,衡以取法乎上之义,未始非书家之圭臬也。”显然,这种在书学思想上的努力承袭了郝经、赵孟頫、韩性、虞集、解缙、祝允明、丰坊等人的古典主义或复古主义的书法美学思想,同时,项穆在书论中也对宋代书法正法失落的因由归结为人心之不正。

  宋代理学家程颐有言:“凡学之道,正其新,养其性而已。”正是在理学思想体系下,项穆以一种不容置疑的口吻,将“正书法”之论与“孔孟之思”“六经”之说并提,在他看来,古来书法之所以能够“闲圣道”,就在于它能够“正人心”。该论无疑将“治艺”的价值上升至“道”的高度,同时也将书法视为捍卫和弘扬圣道的有力工具,进而达到治人心、宣圣道的目的。王阳明也曾就书学阐发:“吾始学书,对模古帖,止得字形。后举笔不轻落纸,凝思静虑,拟形于心,久之始通其法。”在王氏看来,对书法的学习尽管需要通过临摹古帖以掌握字形结体的方法,却不能仅限于字形本身,而更需要通过“凝思静虑,拟形于心”的过程,将书法之法作用于我心,通过深入思考获得对真法的感悟会通。显然,在此论中,书法之“法”有了不同层次的理解,尽管王阳明并未对其进行详细的阐释,但最初通过临帖掌握的书写方法,与自身通过“凝思静虑,拟形于心”所体悟到的书法之法已经被明显地区分开来。延续王阳明“心外无理”的思想原旨,人心的作用在这一论书观点中得到了充分强调。

  实际上,项穆以理学为基础而入书学的思考亦颇深刻。在《书法雅言·心相篇》中,项穆直言:“盖闻德性根心,睟盎生色,得心应手,书亦云然。人品既殊,性情各异,笔势所运,邪正自形。”在宋明理学的深刻影响下,项穆将书风的差异与优劣归因于人心的作用,将书品与人品相互贯通,书法之形,不过人之心相而已。他举例说明:“宰辅则贵有爱君之心,正直忠厚之相;谏议则贵有正道格君之心,蹇谔不阿之相;隐士则贵有乐善无闷之心,遗世仙举相……”以此为论据,项穆将书法大道正途归于“正心”便有了充分的思想基础。心正与否表现在笔势上,则出现了雅正与偏邪之分、格调高下之别,而书法的偏邪与雅正足以反映出世道隆替、人心臧否。正因如此,项穆才对明代中后期书坛以追求怪诞、奇崛、特立独行的风尚深恶痛绝,他认为,书法雅正之道的失落恰恰反映出人心正道的衰微。

  以书法艺术的品评介入人品、人心的判断,这一观念与唐代孙过庭提出的“中和”理论不谋而合,都于美学框架内潜藏着一个道德伦理的规范意识。实际上,随着王羲之在元明时期书坛地位的再次攀升,孙过庭围绕王氏书风所建立起来的“中和”理论也获得了更多书家的认可与承袭。具有鲜明儒家思想底色的“中和”理论不仅能够在书学传统受到思想冲击之时对其形成一定的保护作用,同时也能够成为中庸美学反对僭越法度的有力武器。在此背景下,孙过庭的“中和”理论在项穆这里有了新的发展。在“中和”篇中,项穆引文末句所言:“不知正奇参用,斯可与权,权之谓者,称物平施,即中和也。”揭示了项穆对“中和”的理解,即在不同美学倾向中反复权衡、调整,最终呈现一种至雅、至美的状态,“正能含奇,奇不失正,会于中和,斯为美善”。这种不断权衡的状态是从艺者运用匠心与理性不断打磨、完善从而接近美善的状态,却也将书法中流露生命情感的空间挤压殆尽。学者姜寿田便指出:“项穆由理学立场出发对‘中和’所做出的理论阐释在很大程度上已偏离了书法审美的维度,而成为一种理学的道德说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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