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刻石刻作为历史的遗存,其意义是多方面的,既有器物层面的价值,更有文化层面的价值。通过碑石本身物质性存在的历史分析可以了解该碑石当时的形态;而通过碑石铭文内容的分析,更能了解那个时代人的观念和当时的经济、文化、科技等多方面的状态。从这个意义讲,碑刻石刻与书籍不同,是与自然融合的天然文献资料,碑石比书籍更多了一层研究的价值。
近年来,碑刻石刻的拓片从原来的书法学习和研究史料慢慢地成为名胜古迹风景点兜售的常见纪念品,也成为文物博物馆单位及其相关商业场所售卖创收的重要方式和馈赠贵宾的常见礼物。
在这种趋势和大环境下,过度摹拓和盗拓盗印原碑原刻成为某些人的生财谋利之道。国家文物局下发《关于加强石刻文物拓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禁用碑刻石刻文物拓片作为礼品馈赠,严厉打击违法盗拓行为”,是碑石文物保护的及时雨,对于保护碑石文物意义重大。
我认为对于野外未受保护的碑刻石刻也应遵守国家文物局的《通知》规定,保护历史遗存的碑石免遭损毁。对于国家文物局的《通知》,相关部门也应做好相应的措施:
一、作为文物保护单位,既要保护好碑石,延长其存世的寿命,同时也要促进碑石和碑石铭文的研究,以及碑石作为优秀文化遗产的宣传与普及。文物保护单位不能借口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石刻文物拓印管理”的《通知》而把碑石文物束之高阁,拒绝研究者的合理要求。作为文物保护单位,一方面要合理地拓印和展示,提高文物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另一方面在不影响碑石文物的前提下利用现代的扫描技术,以数字化的形式向公众展示。
二、对于大学的书法专业要调整学生下乡考察时摹拓碑刻的要求。据我所知,有些大学的书法专业,把碑刻的摹拓作为书法学习的一个方面,每每下乡考察,在调查碑刻石刻的同时,也会有摹拓碑刻石刻的要求。在《通知》发布后,要严格遵守《通知》的规定,避免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对于以碑刻石刻为载体开发文化产品的旅游景点和文保单位,要严格遵守《通知》的规定,严禁用原碑刻石刻文物拓片作为礼品或纪念品销售,但如《通知》规定的可以利用“翻刻副版拓片”进行文化产品和馈赠礼品的开发。如售卖碑刻拓片的高清复制品作为景点的纪念品,或利用复制的碑石现场拓印作品或通过参与拓印了解拓印技术。这样做,既保护了作为文物的原碑石,又有利于文化传播,使游客在参与中了解传统文化。
总之,国家文物局的这个《通知》既规范了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对碑石拓印的管理,限制了相关单位的过度摹拓,更是打击了不法人员的盗拓盗印,是碑刻石刻保护的及时雨。
张东华(中国美术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