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
笔者收藏的这枚民国时期新疆财政厅发行的官票为双面印刷,竖印,长21.5、宽11.3厘米。
图2
此票正面(图1)绿彩,橙彩底纹;正面四重围方框,皆用绿彩,中间竖矩形方框内墨彩竖印阳文汉字和维文对照;“藏字第肆贰陆柒号,凭票取足红钱肆百文整,民国二十年 月 日”。下钤红文竖长方官印“新疆财政厅库发行”;竖印四行文字上头,横印墨彩阳文“新疆财政厅库官票”。外缘框上边分别横印白文英文和阳文维文各一行;币四角圆圈内各印一字,即新、疆、纸、币。币最上头两横白长条框内,分别印绿彩阳文汉字和维文“专行喀什道属”。
背面(图2)墨彩,淡黄底纹。竖印边框内分别用汉、维文印墨彩阳文“新疆省政府主席、财政厅示:此项官票每红钱肆百文作湘平银壹两,民间完粮纳税解缴公款一律通用,如有伪造,定即治罪。此示,民国二十年 月 日”。下面是同样内容的横印维文。上方加盖大红阳文官印“新疆省财政厅印”(7×7厘米)。左侧币边还显示有一枚红彩5厘米见方的骑缝印。
这种少数民族地区发行的纸币,是在特殊时间、特殊区域发行的特殊货币,存世量已然不多,具有一定的收藏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