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参与是推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前行的重要力量,也是文物保护利用迈向社会化、法治化的一个必然过程。纵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发达国家的实践,社会力量参与的程度越高,其文化遗产事业越兴旺,文物的保护利用越充分。意大利、法国、英国如此,美国、日本、韩国也如此。尤其是意大利、法国,其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几乎参与到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对某些遗产的认知和管理权、文化遗产政策制定的参与权。
面对新时代,面向新征程,如何更好地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文物保护利用当中,如何进一步调动和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已经成为一个迫切而现实的问题。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推动下,社会各界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热情空前高涨,文物保护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收藏者队伍迅速壮大,全国文物保护社会组织数百家,文物保护志愿者超过20万人,文物收藏者数千万,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