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比利时艺术家Christian Silvain公开谴责中国艺术家叶永青30年来一直“抄袭”自己的作品,且其“抄袭”的作品比以高于原作数十倍的价格在二级市场流通后,此事在中国社交媒体上掀起轩然大波。主流舆论认为,这件事体现了老一辈中国当代艺术家创作缺少原创性和职业道德。而至今鲜有艺术行业人士公开对此事做出评论,也引发了“艺术创作、评论和市场等多个环节在内的中国当代艺术信任体系崩塌”的反应。
左:叶永青1994年作品“小妹妹-今日没功课” 右:比利时艺术家Christian Silvain作品
四月初,香港苏富比当代艺术春拍上几位与叶永青同时期的当代艺术家作品流拍、或者以低于估价成交的现象,亦被部分媒体称作是“叶永青抄袭事件”的后续反应——市场正大幅度调整与叶同时代的一批中国当代艺术家作品价格。
如果说中国当代艺术没有建立完善的信任体系,欧美是否在这一点比中国更胜一筹,构建出了信任体系,并有值得中国借鉴的地方呢?欧美艺术界人士对叶永青抄袭一事持有怎样的观点?西方曾出现的类似艺术家抄袭事件又对艺术家的市场造成了怎样的影响?
“抄袭”、“挪用”还是“侵权”?
带着这几个问题,我搜索了西方媒体回馈以及西方出现过的艺术家抄袭事件案例,并向收藏中国当代艺术的西方藏家、拍卖行和画廊主发出访问的邀请,却屡屡遭到拒绝。没想到在“言论自由”的西方,也出现了针对“叶永青抄袭”一事艺术行业的“集体失声”。其中原因,最主要是因为西方艺术行业人士对这件事并不了解——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家西方主流媒体和英文艺术媒体对此事进行过报道。这件事在艺术家Christian Silvain的祖国比利时也是非常小众的新闻。媒体的反馈从侧面体现了中国当代艺术在全球视野中仍然不太受关注。
欧洲一位不愿意公布姓名的藏家表示,自己并不了解整个事件的来由及经过。他认为这件事在中国很轰动是因为叶永青的身份,并提出在西方出现“抄袭”争议的在世艺术家也为数不少。美国擅长“挪用”的艺术家包括杰夫?昆斯(Jeff Koons)、理查德?普林斯(Richard Prince), 以及比利时艺术家吕克?图伊曼斯 (Luc Tuymans) 等人都曾多次被告抄袭与侵权。而艺术家涉及到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后果,包括对市场的影响,应该仅受限于抄袭的艺术家本人,而不应该上升到讨论整个国家艺术体系的信誉问题。
英国苏富比艺术学院法律教授、英国艺术法律专家Henry Lydiate表示:模仿、挪用、抄袭和原创等概念从来没有非常清晰地被理解、定义和划分过。西方的多起艺术家侵权的诉讼案例体现出挪用与抄袭、侵权之间的差异非常细微。叶永青是否有意“抄袭”Christian Silvain 的作品?Henry Lydiate认为,根据大部分国家的法律,会考虑被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是否整体或是很大一部分被另一位艺术家在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而法律上最难判断的是,“substantial”(很大一部分)通常来讲是一个性质上的判断,而不是量化的判断。也就是说,并不是是否50%以上被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被“盗窃”,而是是否被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主要部分被挪用。即使每个国家法律不同,法官通常会通过“non-expert eyes" (非艺术专家的)视角来检验是否被著作权保护作品的重要部分或大量被挪用。
针对叶永青被指抄袭Christian Silvain的这几幅作品,Henry Lydiate表示,叶的作品与Christian Silvain的原作非常相似,然而叶在图形、形式、图案上也做了变动,法庭可能会判断他抄袭,却不一定属于侵权,反之亦然。即使在风格上的抄袭和部分内容的模仿并非一定会被判为侵权,却确凿属于不道德的艺术侵犯。
一个底线:向灵感缪斯致敬
西方艺术史上,一个类似的案例是2011年,泰特美术馆收藏的艺术家Sarah Morris被指控抄袭折纸艺术家作品。6位折纸艺术家声称Sarah Morris的37副名为“Origami”作品中的24副是抄袭了他们的原作图案,并且Morris在没有在作品标题中提及与致谢折纸艺术家原作的情况下,改变了图案的色彩并在全球范围内展出和销售自己的作品。Morris受到折纸艺术启发的作品卖价为10万美金,而折纸艺术,即使手工艺精湛,在全球范围内有上千万“粉丝”,设计常出现在杂志、网络和画册中,作品却只能卖上百美金或小几千美金的价钱。经过两年的法律纠纷,Sarah Morris与折纸艺术家在庭外达成和解,在协议条款中,Sarah Morris 的作品必须标明所创作作品灵感的原作归属。
左:折纸艺术家的作品 右:Morris的作品
从美国法律的角度,若一副艺术作品或挪用的艺术作品不涉及到“侵权”,作品需要构成“合理使用”(fair use),而构成合理使用的第一要素即是“利用的目的及性质”中的“转化利用”(transformative use),这是判断是否“合理使用”(fair use) 的关键主轴。
挪用艺术家Richard Prince与摄影师Patrick Cariou长达六年的官司(Prince VS. Cariou)是在西方非常轰动且有争议性的事件:
左:Patrick Cariou的摄影作品 右:Richard Prince 作品
2000年,摄影师Patrick Cariou出版了一本牙买加群岛原著名和当地风景的摄影图册,名曰“Yes Rasta”。这些照片是Cariou于90年代中期花了6年时间居住在牙买加群岛并与当地原住民建立了友谊而拍摄的。据Cariuo本人所说,照片属于经典肖像照类别,没有任何当代艺术的含义在其中。最早,Richard Prince在2005年在St. Barth的一家书店看到Cariou的摄影集 "Yes Rasta",2007年12月到2008年2月间,Prince在St.Barth的Eden Rock酒店展示了一幅35张“Yes Rasta”摄影集中的照片,剪下来钉在一张木板上,题名为“Canal Zone” 的拼贴画。2008年,他又买了三本“Yes Rasta”摄影集,接着又用其中许多照片(或是照片的一部分)拼贴了29幅作品,作为“Canal Zone”的系列作品。2008年,纽约的高古轩(Gagosian) 画廊展出了Prince 的“Canal Zone”系列作品, Prince 并没有向Cariou取得使用照片的授权。2009年,Cariou对Richard Prince、高古轩画廊、Larry Gagosian以及出版展览图册的Rizzoli International Publications,Inc提出著作权侵害的诉讼。Richard Prince等人则以合理使用原理中的“转化利用”原则提出抗辩,声称Prince的作品已经“转化”了Cariou的摄影作品,因而并没有对其著作权造成侵害。本案最初由纽约地方法院判决,法院认同原告Cariou的主张。随后,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却在第二次审判中推翻了之前倾向于Cariou的胜诉判决,认为Prince的作品构成合理使用。要符合合理使用,一个二次衍生利用必须加入与原作不同的风格与目的因而产生新的表现、含义和信息。法律没有规定,第二次使用必须对原作本身或原作者做出评论才属于有转化(transformative)。法庭判决认为Prince的系列作品中有25幅具有“转化”的本质,Prince的作品展现了与Cariou的原作完全不同的美感,Cariou的作品散发着宁静之美,而Prince粗糙不协调的画风则让人感觉具有煽动性和破坏力。Prince的构图与用色与Cariou的原作对比,都是有创新的。这个案件在西方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许多艺术机构都曾公开表明过立场,美国记者和作家协会公开表示支持Cariou,而Rauschenberg Foundation和Warhol Foundation以及其他29家博物馆和艺术机构都纷纷表明支持Richard Prince。Cariou的支持者认为Prince的做法威胁了摄影师们通过摄影获得收入的权利,而Prince的支持者却认为,如果Cariou 胜诉会打消许多艺术家进行实验性艺术创作的热情。Richard Prince和Sarah Morris两个案件给整个艺术界的“警告”是,即使艺术家们“合理使用”前人作品的内容,但却需要争取到原作者的同意,并在作品的标题中标注。以此来对比叶永青的抄袭事件,不管最终法律判决他侵权与否,叶忽略的一点是,他至少应该在“深受Christian Silvain启发”的几幅画中向自己的灵感缪斯致敬。
侵权官司不一定影响艺术家的市场
叶永青事件发生后,以“F4”(张晓刚、岳敏君、方力钧和王广义)为代表的中国当代艺术在香港春拍上成绩集体下滑,是因为现在市场渐渐冷静了下来,这是近些年的趋势,也是因为中国当代艺术在全球市场分配的问题,与叶“抄袭”事件所引发的一系列舆论和风波并没有直接关系。西方一些卷入侵权诉讼的艺术家市场仍然保持很强劲。
Richard Prince和Jeff Koons都是典型的例子。Jeff Koons一直以来因使用有著作权的图像而受到争议。就他的Benality系列来说,就一共引起了5起法律纠纷,Jeff Koons输掉了3起,另外2起在庭外和解。2017年,巴黎高法判决Jeff Koons的雕塑作品Naked侵犯了法国摄影师Jean-Francois Bauret的著作权,且Jeff Koons LLC与展出作品的蓬皮杜艺术中心均须向Jean-Francois Bauret赔偿。
左:Jean-Francois Bauret 的摄影作品 右:Jeff Koons 的雕塑作品“Naked”
2018年,Jeff Koons输掉了与广告业大佬Franck Davidovici长达四年的官司。“抄袭事件”发生在30多年前:1985年,Franck Davidovici为法国女装品牌Naf Naf设计了名为《冬季事件》(Fait dchr(39)hiver) 的广告。3年后,Jeff Koons创作的陶瓷雕塑盗取了Davidovici的创意,并描绘了与后者创作的广告类似的场景,即使在Koons的雕塑作品中,雪地里的女孩儿换成了Koons 的前妻、意大利艳星Ilona Staller,Koons的作品却起了与Naf Naf广告一样的标题“Fait dchr(39)hiver”。 2014年,Davidovici在蓬皮杜艺术中心Jeff Koons的回顾展上看到了《冬季事件》后,将Koons 告上法庭,指控他抄袭了自己的广告创意。2018年,巴黎法庭宣布Jeff Koons和与自己同名的公司以及蓬皮杜艺术中心需联合支付Davidovici 13.5万欧元的赔偿费,Jeff Koons LLC也因在自己的网站上复制了这件作品而被罚款1.1万欧元。然而法庭并没有要求没收Koons的这件作品。Koons的系列作品《冬季事件》有三个版本,外加一个艺术家版本2007年以430万美元的价格在纽约佳士得售出。现在这件作品被Prada 基金会收藏。一直以来卷入法律纠纷,却并没有影响Jeff Koons 的市场。
左:Jeff Koons 作品 右: Naf Naf 《冬季事件》广告
纵观中国近30年的历史来看待这件事,中国当代艺术的发展与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都脱不了关系。据从小被85新潮这批艺术家带大、现工作于海外的艺术顾问蒙羽其艺说:“80年代初,大量国际性文化信息涌入中国,那时掀起了一股阅读西方艺术和哲学的风潮。‘模仿’西方艺术在那个年代是艺术家们反抗体制和‘表达自我’的一种方式。叶永青这一代艺术家在短时间内吸收消化了整个西方近两三百年艺术史的发展,这种‘消化不良’现象体现在这批艺术家缺少对艺术本身的思考和探索上。”
回顾一下叶80年代的作品,感觉他的作品的风格和门类似乎很广泛,“深受多位西方艺术家影响”,不像美国当代艺术家Jeff Koons、Richard Prince以及比利时艺术家Luc Tuymans等有一个主线。
受到前人的作品启发是艺术家的必经之路,西方艺术史上,现当代艺术家一直从过去作品的内容风格和创意上获得启发,文化挪用一直存在,出色的艺术家会在模仿中不断发展出自己的艺术风格和艺术语言。从叶后期的作品可以看出他在被指“抄袭”的系列基础上也加入了自己的元素和绘画语言。
那个年代的中国,版权意识是非常薄弱的。这个不仅体现在艺术方面,中国在许多领域都是“抄袭”和“复制”西方,但是用今天的版权意识去批判80年代艺术家的探索性艺术行为是否有一些苛刻?不论是叶永青在有意抄袭也好,临摹也好,艺术藏家余德耀对此事发表的观点是:“那个时代艺术家都很穷,也是因为穷,当有藏家要买作品的时候也许没觉得有何不妥就卖了。这个系列是艺术家数量不多的作品,也肯定不是为了市场需求而恶意抄袭。”他的观点有一点在理的是,当时并没有艺术市场可言。当作品流入二级市场,艺术家并没有掌控作品价格的权利与能力。此外,叶永青不是因为这个系列而火的。
西方对叶永青事件的反馈,其实暴露了中国当代艺术在全球视野中并没有受到足够的关注。 30多年来,中国当代艺术尚未达到历史上的合法化——中国当代艺术在全球语境中并没有整体被梳理和书写过。中国以外,除了2017年古根海姆的展览 “Art and China After 1989: Theatre of the World",尚未有世界级的美术馆做过梳理中国当代艺术30年的进程的展览。近两年,才不断有西方蓝筹级画廊签约中国当代艺术家,可以说中国当代艺术正在全球范围内渐渐达到商业上的合法化。老一辈的艺术家缺少原创性,其实是中国改革开放后,这些艺术家在短时间内吸收消化西方两三百年艺术史的“症候”。新一代中国艺术家其实也早已脱离了体系,他们成长于一个开放的、国际的语境中,与老一辈人不一样了。但是在当下,中国当代艺术在全球语境中的发展以及与全球艺术史体系融合,仍然面临许多问题。思考问题所在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远比一味咀嚼叶永青事件本身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