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的艺术品,一文不值!
http://www.socang.com   2019-03-18 14:19   来源:中国历史内参

  比利时艺术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Christian Silvain)近日向当地媒体表示,他在近日发现中国艺术家叶永清抄袭他的作品,而且抄的质量并不好。

  事件源起于比利时媒体HLN在2月19日发表了题为《中国人通过复制克勒伊斯贝尔亨艺术家克里斯蒂安·希尔文变得富有:“他甚至胆敢在布鲁塞尔展出我的作品”》的报道。据指控,30年来,中国艺术家叶永青一直在制作几乎完全是希尔文(Chiristian Silvain)作品的画作。这一事件在艺术圈引起轩然大波。

  比利时艺术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来源腾讯新闻)

  根据网站发布的图片显示,叶永青的作品与希尔文的作品表现手法相似度极高,包括方格结构、涂鸦手法以及包括红十字、鸟与飞机图式等都如出一辙。

  报道特别指出,叶永青画作在苏富比、佳士得等拍卖行的售价可达40万欧元,相较希尔文目前的市场价格高出了40倍之多。这种悬殊的差距,或许也是令比利时艺术家如此愤懑不平的原因。不过,希尔文告诉比利时媒体,自己是为了荣誉,“我不是为了钱。但我觉得很挫败,似乎艺术没有金钱来得重要。即便我得到了叶永青利用我的作品所赚到的钱,我也会将其捐出去的。”

  以下是比利时媒体RTBF的报道

  左:叶永青的作品,右:比利时艺术家西尔万的作品

  左:叶永青的作品,右:比利时艺术家西尔万的作品

  左:叶永青的作品,右:比利时艺术家西尔万的作品

  叶永青当天即对被指抄袭一事做出了回应,他在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说,自己正在争取与这位比利时艺术家取得联系,他并没有彻底撇清与克里斯蒂安·希尔文的关联,而是说:“这是对我影响至深的一位艺术家。”至于自己是何时接触到希尔文作品的,以及如何解释二人风格的相似等问题,他保持了沉默。

  目前,这件事情还么有尘埃落定,至于它将给两位艺术家带来怎样的影响?仍需要时间来解答。

  事实上,关于艺术的抄袭、复制,以及如何去界定等问题,一直都存在各种讨论和争议。抄袭、借鉴、挪用,这些词语的语义之间存在一部分的共同点,却有褒贬之分。在摄影界,这种现象也层出不穷。今天,我们就整理了一些案例。

  安迪·沃霍尔虽被起诉,但名利双收

  吉恩·考尔曼(Gene Korman)为1953年的电影《尼亚加拉瀑布》(Niagara)所拍的一幅黑白照片。(作品来源:腾讯新闻)

  1962年,36岁的美国女演员玛丽莲·梦露去世。这给了当时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艺术灵感,开始创作以梦露为主体的图像。他利用吉恩·考尔曼(Gene Korman)为1953年的电影《尼亚加拉瀑布》(Niagara)所拍的一幅黑白照片制作了一个模版用来进行丝印——他经常采用这一技法将摄影图像移印到画布上。4个多月的时间里,沃霍尔根据考尔曼的照片完成了20多幅图像。

  这之后,沃霍尔以此为基础,制作了《金玛丽莲》、《橘黄色玛丽莲》,并进入拍卖市场。

  安迪·沃霍尔便开始创作以梦露为主体的图像。(作品来源:腾讯新闻)

  1964年,安迪·沃霍尔在《现代摄影》(Modern Photography)上找了一张花的照片。这是由摄影师帕特里夏·考尔菲尔德(Patricia Caulfield)为一篇关于柯达彩色处理技巧的文章而摄。考尔菲尔德作品中的四种图像各自带有略微颜色区别。

  帕特里夏·考尔菲尔德(Patricia Caulfield)(作品来源:腾讯新闻)

  沃霍尔在此作品中使用了厚重的压克力颜料,明亮饱和的色彩使得主题明显地呈现出人为复制的效果。

  拍品编号309(作品来源:新浪收藏)

  安迪-沃霍尔,1973年(作品来源:新浪收藏)

  然后他这次,他被帕特里夏·考尔菲尔德起诉,理由是他使用照片时没有标注原作者。沃霍尔反驳说这只是一名业余摄影师拍的一张不重要的照片。最终,法院判帕特里夏胜诉,沃霍尔交出6000美元,双方庭外和解。

  谢丽·莱文的 “沃克·埃文斯之后”

  1936年,美国摄影师沃克·埃文斯接受美国农场安全管理局的任务,拍摄了大萧条时代下的伯勒斯一家,时隔43年,1979年,32岁的艺术家谢丽·莱文(Sherrie Levine)原样翻拍沃克埃文斯的名作,起名“沃克·埃文斯之后”,并署上自己的名字。

  (来源腾讯新闻)

  莱文地把埃文斯这一组照片全都翻拍了一遍,做成一本画册《最初和最后》,两年后在纽约的画廊举行了盛大的展览。虽然莱文私下一直与人争论艺术的本质,但她本人从来没有被起诉过。因为埃文斯的照片是为农业安全管理局拍摄的,所以已经进入公共使用领域。

  理查德·普林斯以“盗用”闻名

  理查德·普林斯(Richard Prince)1949年生于巴拿马运河区,现生活工作于纽约。18岁那年,他去欧洲旅游。回到美国后,普林斯在《时代》杂志担任剪报工——每天从杂志上裁剪广告图片提供给编辑记者使用。也许是受到曾经欧洲旅行时看到的博物馆各种绘画作品和艺术作品的影响,1977年之后,他开始挪用其他摄影师的作品。

  让他成名的作品是“牛仔”系列。这是普林斯从1983年开始推出的一组照片,照片上是头戴毡帽,骑着马,脚蹬马刺的美国西部牛仔,背景是广袤无垠的荒漠等极具美国西部的典型特征的风景(上图,来源腾讯新闻)。

  它的原型是美国万宝路香烟拍摄的广告(下图,来源:腾讯新闻)。

  他将广告中的文字去除、翻拍、放大,这一作品就变为理查德专属。2005年11月,普林斯这幅“牛仔·无题”照片拍出124.8万美元的天价,成为有史以来第一张售价超过百万美元的照片,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2008年1月,普林斯的另一幅“牛仔”系列照片拍出了340万美元的价格,创造了新纪录。

  (图片来源:网络)

  当然,普林斯并非没有因为“翻拍”惹过官司。2008年,摄影师帕特里克·卡利尤(Patrick Cariou)以侵犯版权为由,将普林斯和高古轩画廊(Gagosian Gallery)告上法庭,卡利尤称,普林斯当时在高古轩画廊展出的作品中,对于35幅摄影作品进行了侵权。2011年美国一地区法院裁定,普林斯在高古轩画廊展出的作品不属“公平使用原则”,侵犯了卡利尤的版权。但在2013年,美国第二巡回法庭却又推翻了此前判决,认为普林斯是在进行“有转化的创作”(transformative)。

  每一幅售价90000美元。被盗用图片的组织愤而出售同样尺寸的照片,只卖90美元。(来源:腾讯新闻)

  近年,普林斯还把Ins上的女性照片下载下来,加个框加句评论,再打成大照片。2014年高古轩举办举办了理查德·普林斯的展览“新肖像"(New Portraits),这个展览展出了一系列来自于Instagram上不同用户的照片,普林斯将这些照片截屏放大。这些人包括名人、艺术家、博主和普通人。在获取图像之前,普林斯使用自己的Ins账号@richardprince4 对他人的图像进行评论,以此建立他和原著作者之间的关系,每次交流都以他自己的话结尾。“新肖像”这一展览也让他的“人气”迅速爆棚,同时陷入关于图像版权的新一轮争议之中。

  如果说,普林斯确实算得上一名艺术家,那么,他30多年的艺术生涯一直没有与“盗用”撇清关系。或者可以说,“盗用”已经成了普林斯艺术的特色。几乎他的所有作品中,都可以看到别人的影子。

  曾梵志的豹子和兔子

  曾梵志油画作品《豹》(图片来源:搜狐)

  2011年5月28日,曾梵志的油画作品《豹》在香港佳士得成交后,野生动物摄影师奚志农就在微博爆出《豹》的画面,和英国《国家地理》摄影师斯蒂夫·温特此前所拍摄的一幅《风雪之豹》如出一辙 ,由此引发热议。

  摄影师斯蒂夫·温特摄影作品《风雪之豹》(图片来源:搜狐)

  对此,曾梵志作出回应,他承认自己是在《国家地理》这本杂志上看到《风雪之豹》这幅作品后,在2010年创作了油画。但他强调自己创作的画作《豹》是经过了艺术再创作。他说,"画面中豹的眼神、意境的追求都有再创造的成分在里面。我只是借用了这个动物的形体,但我把动物人性化了"。同时,曾梵志还指出,艺术家借用摄影作品进行艺术再创作,这是全球艺术界都在做的事。

  这场风波之后仅过了半年,2002年,曾梵志又创作了《兔子》,再一次被指出与15世纪德国最为出色的版画家阿尔布雷特·丢勒的《野兔》太过相似。

  曾梵志作品《兔子》(图片来源:搜狐)

  阿尔布雷特·丢勒作品《野兔》(图片来源:搜狐)

  谢帕德·费瑞的奥巴马竞选海报

  2008年,奥巴马竞选时那些街头艺术海报,是街头艺术家谢帕德·费瑞(Shepard Fairey)挪用美联社摄影师曼尼·加西亚(Mannie Garcia)拍摄的奥巴马照片进行创作。费瑞改变了该照片的色彩设计,添加了印刷文字。

  美联社起诉费瑞侵犯版权,双方于2011年在庭外和解。据悉,费瑞一开始隐藏了他挪用照片的事实,没有说明照片的原创作者,可能他希望公众会认为这是他自己的创作而不是转换过来的,这就是他身陷法律问题的根源。说的直白点,如果费瑞不造假或销毁证据,他的作品用可能被认为对美联社这张照片的合法使用。

  到底是创作,还是懒惰

  就“挪用”本身而言,艺术界人士认为,视觉艺术家们总是从他们前辈的奇思妙想中获得灵感,但有时他们的这种文化意象再造行为会使原作者稍感不适。一些人认为,引用其他艺术家作品的行为无异于抄袭,属于对版权法的侵犯;而另外一些人则争辩说,这样的挪用仅仅是以模仿的形式来表达对艺术家的敬意,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

  知识产权律师威廉姆·弗兰克尔(William Frankel)认为:“版权法不看重参观者的看法,版权法关注的是在再创作作品用了什么样的原作品,怎样使用该原作品。”

  对于叶永青涉嫌抄袭的争论还在持续中,但他30年来持续不断地创作与斯蒂安·希尔文作品风格相近的画作,还是非常令人费解。即便是临摹、挪用,经过多年创作也会形成自己的特色。为何叶永青闭口不谈“灵感来源”却又坐享其利多年呢?德国摄影师迈克·沃尔夫(Michael Wolf)翻拍了一组谷歌街景,被冠以“懒惰的艺术”(lazy art)。

  如果创作的目标是为了让参观者评价他们和原作品作者的关系,那么就很有必要让参观者清楚谁是原作者。无论怎么样,抄袭的背后,是创造力的失去与思维的苍白,是为了迎合资本,又不得不急功近利的一种表现——如果他们的作品不是表达内心真实感受,很难说这还到底是艺术创作。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 推荐关键字:抄袭
  • 收藏此页 |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注:本站上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中国收藏网的立场,也不代表中国收藏网的价值判断。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已有11条评论)
昵称: 匿名发表:
内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版权所有 中国收藏网 ©2002-2010 浙B2-20080195 E-mail:web@socang.com 客服热线:0571-87068182 客服QQ:328271981 业务合作:0571-87020040/28057171/8724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