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借鉴充当抄袭的“挡箭牌”
http://www.socang.com   2018-12-04 16:29   来源:《美术报》

  抄袭与借鉴的确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但抄袭是指一半以上是抄他人的东西,原创的成分很少;而借鉴则指借用了他人的东西,大部分内容有自己的见解,独创性的内容更多。为此,不要把借鉴充当抄袭的“挡箭牌”,抵挡不住的时候会“揭穿”,千疮百孔的多难堪。

  “抄袭”一词常见于文学作品,是指把别人的作品或者语言拿来复制粘贴成自己的东西。当下美术界涉嫌抄袭事件屡见不鲜,前有学术抄袭,最近一段时间,又疑现创作抄袭,“入蜀方知画意浓——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画)”开展不久,入选作品《游春图》涉嫌抄袭蒙古族画家胡·赛额尼斯的作品《望经·唱游》;“第六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入选作品《国风》涉嫌抄袭李芳创作的版画作品《景-NO.2》。

  美术展览疑现“抄袭风波”,这不是偶然现象,它的萌生有着必然性。我们从展览征稿启事“作者待遇”一项中看到,除高额奖金外,最具诱惑力的是“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绝大多数参评者都冲着国字头“会员”而来,争夺入会条件。为此,有部分参评者弄虚作假,大胆地抄袭他人的优秀作品,冒充自己的成果去参评,欲想获得“入会资格作品”。

  如何来惩罚抄袭者?我们仅仅看到的是官方网站声明、从展览现场撤掉、取消入选资格、追回入选证书及奖金,这样的惩罚有点轻描淡写,既然是美术创作者,不妨在美术创作领域加大惩罚力度,让抄袭者感到羞辱的同时,还会有疼痛感,引以为戒。对于美术界抄袭者的惩罚力度还有待完善,不能是发现后只做口头上的批评,这样的惩罚,治标不治本,一阵风刮过便不了了之了,并没有彻底把抄袭者的嚣张气焰打下去,给原创者也没有一个完美的解释。

  有不少抄袭者不但不反省,反而堂而皇之地站出来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开脱,其理由为“借鉴”,请听听《景-NO.2》的作者李芳是怎么说的:“现在对于抄袭和借鉴的标准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但是一幅作品最重要的是它所包含的思想,这跟作者本身的经历、环境都有关系。我的作品是经过很长时间的研究所形成的自己的思想风格,这其实就是原创性的部分。原创性是作品的灵魂,抄袭的作品东拼西凑,会变成四不像。”

  抄袭与借鉴的确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但抄袭是指一半以上是抄他人的东西,原创的成分很少;而借鉴则指借用了他人的东西,大部分内容有自己的见解,独创性的内容更多。为此,不要把借鉴充当抄袭的“挡箭牌”,抵挡不住的时候会“揭穿”,千疮百孔的多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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