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艺术品投资 拆穿艺术品基金圈大骗局
http://www.socang.com   2018-10-15 16:21   来源:券商中国

 

 

  “募集到的资金我用于购买名人字画,后来市场不好,字画卖不出去。”在案件审理中,徐永斌曾这样表示。 

  徐永斌是深圳杏石投资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艺术品投资。在没有发行基金产品资质的情形下,杏石投资在2010年成立后共计发售9只私募基金,其中6只产品共计募资8682万。而其对客户最大的吸引,在于打出“年化收益高达20%”的招牌。 

  集资款到手后,徐永斌将绝大部分资金转移至其实际关联控制的画廊和销售中心,擅自改变部分集资款用途。待兑付期限届满,徐永斌通过账户转账或抵债方式,仅兑付三成本金。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判决,徐永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

  事实上,杏石投资发行的这批基金就是始于艺术品基金的春天,终于艺术品基金的寒冬。 

  发行9只私募基金,谎称年化收益高达20%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杏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杏石投资”)成立于2010年6月,徐永斌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投资管理咨询、艺术品投资等。值得注意的是,彼时在中基协网站,并未有杏石投资的私募管理人备案信息。 

  2010年下半年,在没有发行基金产品资质的情形下,杏石投资以投资艺术品基金的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 

  宣传期间,徐永斌等人在文交所举办基金产品推介会,号称自己是中国艺术品第一人,并向参会人员介绍杏石投资是文交所的合作单位,准备以文交所为艺术品交易平台,通过银行向客户发行艺术品投资基金产品。 

  据徐永斌供述,杏石投资总共发售了9只私募基金和3只信托基金,其中,禾平文化、盛鼎文化、兰香文化、聚盛艺术品、兰亭艺术品、盛世文化6只基金产品,均在2011年1月后发行。 

  在上述6只基金中,禾平文化、盛鼎文化、兰香文化的基金账户银行开设在工商银行,聚盛艺术品、兰亭艺术品的基金账户银行开设在兴业银行,盛世文化的基金账户银行开设在中信银行。 

  为进一步募集资金,徐永斌等人还通过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人员,联系银行VIP客户,并多次电话联系或上门游说集资参与人购买基金产品,称杏石基金投资年化回报率高达20%,且由银行和文交所负责资金监管安全性强,另还承诺无论杏石基金盈亏与否,都会按照投资本金每年增值6%的价格回购基金投资款。 

  募资8682万,到期仅兑付三成本金 

  此次募资参与人共计162名,合计募资8682万元。其中,禾平文化共有13位参与人募集资金1110万元;盛鼎文化共有l7位参与人募集资金1000万元;兰香文化共有38位参与人募集资金1990万元;聚盛艺术品共有33位参与人募集资金1386万;兰亭艺术品共有38位参与人募集资金2140万元;盛世文化共有23位参与人募集资金1056万元。 

  杏石投资收到款项后,徐永斌等人与各集资参与人签订一份为期2+1年期(两年经营期限,可根据市场情况延长存续期一年)的合伙协议,进而让各集资参与人成为由6只基金产品分别成立的投资中心的有限合伙人,而非基金产品份额的持有人。 

  而后,杏石投资和徐永斌多次通过文交所以购买字画等艺术品的名义,将绝大部分集资款转移至徐永斌实际关联控制的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沈某仁画廊和山东省潍坊市风雅艺术品销售中心,且擅自改变部分集资款用途,将其中的1300万元用于高息放贷。 

  2014年初,文交所不再与杏石投资合作,各集资参与人的款项兑付期限也先后届满,杏石投资和徐永斌见无法兑现承诺,便以投资购买的书画艺术品尚未卖出为由,与集资参与人进行协商,以艺术品等兑付了部分集资款给集资参与人。 

  2014年7月后,徐永斌与各集资参与人断了联系。 

  根据公安机关调取的记账凭证等显示,2012年至2015年,徐永斌已通过账户转账或抵债方式共计返还集资参与人2896.48万,兑付三成本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徐永斌被判5年罚金10万 

  2016年8月,徐永斌在江苏省无锡市被民警抓获,同年9月被逮捕。 

  经过审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认为,徐永斌通过召开推介会宣传等公开方式,承诺给予高额回报,向不特定社会人员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部分非法吸收资金已返还集资参与人,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最终,法院判决,徐永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事实上,在整个基金的运作过程中,也仅体现了徐永斌一人的意志。 

  判决书显示,杏石投资通过合作银行向客户出售艺术品基金份额,将募得的资金通过其在合作银行开设的基金账户,转至文交所监管账户。 

  杏石投资作为艺术品投资顾问,确定要投资的艺术品主要是名人字画后,向文交所发出购买支付指令,由文交所将购买款转给艺术品持有人。 

  随后,艺术品交付转移到文交所保管,待艺术品升值后,杏石投资再向文交所发出售卖指令,由文交所收取售卖款并将艺术品交付转移给对方。 

  “字画购买款、出售方及出售价格都是我指定的,投资款都由我管理掌控,只有我安排才能使用。”徐永斌如是供述。 

  尴尬的艺术品基金 

  “募集到的资金我用于购买名人字画,后来市场不好,字画卖不出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徐永斌曾这样表示。 

  事实上,杏石投资发行的这批基金就是始于艺术品基金的春天,终于艺术品基金的寒冬。 

  艺术基金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募集资金,并通过多种艺术品类组合或者单一艺术品类组合的投资方式,以达到最终实现较高收益的目的。其典型特征是将艺术品视为衍生性金融商品操作,进行独立托管、专业管理、组合投资、独立核算、风险共担和收益共享。 

  2007年,民生银行推出首个银行艺术品理财产品;2009年,上海泰瑞艺术基金成立国内第一只艺术品私募基金,投资标的以当代书画作品为主,据悉,该基金第一年年化收益率为31%,也是迄今为止中国艺术品基金中收益率最高的。 

  2010年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艺术品基金的元年,这一年,金融机构、私人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纷纷推出艺术品基金,其中就包括杏石投资。 

  2011年,艺术品基金更是狂飙突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末,国内近30家艺术品基金公司已发行成立超过70只艺术品基金,规模总计高达64亿元。但是,从2012年开始,艺术品市场全面疲软,而按照艺术品基金二到三年的投资周期,2013年至2014年恰好是这批艺术品基金的集中兑付期。 

  2014年,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将以艺术品为投资对象的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范畴,并明确合伙制基金适用此监管办法。但是新发行的艺术基金寥寥无几,原有艺术基金延期兑付或蚀本退出。 

  北京外国语大学文化创意与金融研究中心首席专家蔺道军表示,“艺术品更应该被作为一种资产配置进行中长期投资,其特殊性不适合‘短、平、快’投机。艺术品具有审美的滞后性和价值实现的长期性,它带给人更多的是精神享受,社会的进步对于这种审美给予认可与褒奖时,艺术品的价值才能有好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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