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档案和甲骨文、敦煌藏经洞遗书、居延汉简被称为近代古文献的四大发现。
明清档案分为内阁大库档案、军机处档案、内务府档案、宗人府档案、国史馆档案、清宫中各处档案和清各部院衙门档案等。其中,除大部分为汉文外,还有满文老档以及英、法、德等文字的外交档案。
民国年间,这批有着重大历史价值的档案,历尽了各种磨难。解放前夕,国民党政府将部分明清档案约40万件运到了台湾。在那儿,档案受到了良好保护,并有专人整理研究。解放后,新中国政府将故宫博物院文献馆改为档案馆,直接归属档案局管理。五十年代,档案馆将遗存各地的明清档案全部接收回北京。
目前,我国现存明清各种档案约计1000万件。
一、故宫明清档案的由来
故宫明清档案部现存的明清历史档案,是从原清内阁大库档案、清军机处方略馆大库档案、清国史馆——清史馆大库档案,宫中各处档案以及清代宫外各衙门和一些私人所存的档案等六个方面,逐渐集中起来的。其总藏量约有九百多万件(册),内容十分丰富。由于明朝档案已在明末清初之际损毁儿尽,现存甚少,姑且不论。以清代档案而言,可以说有清一代信史,无论政治、经济、军事或文化,无不皆备其内。尽管现存的有关清代历史的资料可以说是犹如汗牛充栋,但是若要真正严肃地去研究清史,离开这批真正第一手的档案资料,那是不可想象的。
但是,这批历史档案,由于经过几百年来自然和人为的损毁,特别是经过清代末年至全国解放时三十多年的流散变迁,曾经遭受过很大的损失,已经很不完整。其中尤以内阁大库档案被流散变迁的历史最早,损失也最重。中国近代文化史上最大一次辗转拍卖档案的“八千麻袋档案事件”,就是内阁大库的档案。
今天,在党和国家的关心和重视下,明清档案不仅得到集中统一的管理,政府还屡拨巨款,建设了比较现代化的档案库房,更新了全部保管设备,并且调配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这些历史档案进行整理和编辑出版工作,培养和建立了一支从事明清历史档案事业的专业队伍,使这些古老的官文书尽快地提供使用,发挥作用。目前,如此巨量的明清历史档案,已基本上做到了有规可循,有目可查,均已分别按形成档案的机构,进行分类、立卷、编目和保管,开展阅览。这些档案的原产生机构共七十多个,计有:明朝档案全宗、清内阁档案全宗、清军机处档案全宗、清内务府档案全宗、清宫中各处档案全宗、清宗人府档案全宗,以及责任内阁、弼德院、资政院、吏部、户部、度支部、礼部、兵部、陆军部、刑部、法部、工部、商部、农工商部、学部、外务部、民政部、巡警部、邮传部、理藩院、都察院、乐部、翰林院、大理院、会议政务处、军谘府、宪政编查馆、修订法律馆、国史馆、方略馆、钦天监、国子监、大仆寺、太常寺、光禄寺、督办盐政处、总理练兵处、税务处、财政处、会考府、八旗都统衙门、步军统领衙门、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神机营、健税营、火器营、侍卫处、尚虞备用处、禁卫军训练处、銮仪卫,还有大清银行、京师高等审判厅、总检察厅、京城巡防处、京防营务处、京城善后协巡总局、禁烟总局、顺天府、长芦盐运使司、近畿陆军各镇督练公所、北洋督练处、山东巡抚衙门、黑龙江将军衙门、宁古塔副都统衙门、阿拉楚喀副都统衙门、珲春副都统衙门、醇亲王府和溥仪、端方、赵尔巽等等档案全宗。以下我们分别将这些全宗内所包括的文件种类及它们的主要内容,作一概括的介绍。
二、明朝档案综述
明朝的档案,在明末清初之际,大部分在战乱烽火之中化为灰烬了。目前遗存的廖廖可数的明档,是清康熙以后修《明史》时为补文献之不足而下诏征集起来的,《明史》修成后,将这部分档案随明史馆档案一起,交内阁保存,成为清内阁大库档案中的一部分。这部分档案,包括有明内阁、兵部、礼部等机构所形成的档案。因其数量不多,目前作为一个全宗来保管,称之为“朝朝档案全宗”。
在现存明朝档案中,有自洪武四年至崇祯十七年的一些档案,其中包括洪武、永乐、宣德、成化、正德、嘉靖、隆庆、万历、泰昌、天启、崇祯等朝。绝大部分是明朝兵部的档案。从文种看,有皇帝颁发的敕谕、诰命;官员们上呈皇帝的题本、奏本;各机关在公务活动中所形成的题行稿、揭帖、呈文、禀文、启本、手本、塘报、咨文、札付;还有舆图、契约、税票、户口单、状纸,以及各种簿册。其中以题行稿和科抄题本、奏本为最多,约占明档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五。
明档的数量虽然有限,内容却比较庞杂,其中有一些比较珍贵的史料。如洪武时期的户口单和卖田契约;永乐八年颁给西藏失家摄聂敕嘛的敕谕等等;另有成化五年和成化二十三年颁给功臣的免死铁券二件、明万历重修的武职选簿等。这些都是我国不可多得的具有历史文物性质的档案文件。此外,数量最多、史料价值较大的是天启、崇祯时期的题本、奏本和题行稿。在这些档案中,反映和记载了明末社会经济、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情况。具体有关于漕运、垦田、租佃等方面的文件;有反映地方灾情、“遍地皆贼,村烟已断,道路不通”等情形的文件。如陕西巡按谢秉谦的一件题本中述及:“各属皆荒歉,兼钱法变乱、粜卖稀疏。此时人情真有折骸而炊、易子而食者!”但明王朝统治者根本不顾人民死活,尽管水旱灾荒连年,人民无以为生,但统治者仍横征暴敛不已,辽饷、剿饷、练饷接踵而至,造成了“奴寇尚未有妇荡之期,小民早已化磷火之场。”官府、将领任意杀戮百姓,甚至敲诈勒索,草菅人命,杀良冒功,官逼民反种种情形,在这些档案中都有生动的记载。尤其是在这部分档案中,有反映和记载李自成领导的明末农民起义斗争情况的文件,其中有反映农民军所到之处,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一呼而数万”、“望风而归顺”,以及农民起义军在陕西、河南、山西、安徽、湖北、四川、湖南、江西、甘肃、河北等地活动的情形等等。这些文件记载了农民军攻克襄阳等重镇,并在他们占领的地区内,杀藩王、建立地方政权的具体史实。这些材料都是关于明末农民大起义的最直接的历史凭证,是十分珍贵的史料。
明代档案中,也有不少是属于努尔哈赤、皇太极所建立的满族地方政权,与明王朝中央政权在东北地区打仗的文件,充满了所谓镇防“奴”、“虏”、“达子”的记载,朱明政权为此而调兵遣将、筹办军火、军饷、修筑边防工程,以及明王朝官员密陈与清军的作战机宜、方略情形等等,都跃然于纸上。
明档中还有关于郑芝龙在海上活动的文件,这对民族英雄郑成功家世的研究,有重要参考价值。明王朝对水西土司用兵的档案,也是明史研究中可贵的史料。如此等告示能一一列举。
明代的武职选簿,是记载明代京内、外各卫所职官袭替补选情况的登记簿。因为许多卫所设在边疆地区,因此这些档案对我国领土疆城管辖权的历史凭证作用就自不待言,非常重要。也还有一些其他簿册,如:新官袭职选簿、优给优养簿、替职官舍簿以及题稿抄存档、锦衣卫题本档、敕稿底簿等。
在明档中,还有一些舆图。如:九州山镇川泽图、九边图、海防图、天球图、西沙地理图、大明混一图等。都是这要历史档案中的稀有珍品。此外,还有《明会要》稿、《明会典》残本、《明史纳目》稿、《明通鉴纲目》稿本、《大明律集解》残本等资料。虽然外间大都已有刻本,但作为稿本保存至今仍是有其一定价值的。
需要说明的是,除故宫明清档案部外,据我们了解,国内还有一些单位和个人,保存有不少明代历史档案,对这些仍处于分散状态中的珍贵历史文件如何集中统一保管,以便更好地提供使用,这个问题应当尽早研究解决。至于被蒋介石运到台湾的明代档案,待台湾归回,终会重归人民之手。
三、清朝档案的种类
故宫明清档案部所存清代档案,包括清天命前九年(1670年)至宣统三年,三百多年间所形成的档案文件,另外溥仪退位后于一九二一至一九三一年间所形成的档案,也保存下来。这些清代档案内,约有上百种文件种类。以前有人称清档“浩如烟海”,这是形容其繁、其多。但是每项档案,在其自然形成的过程中,都有着它自身的特点和效用。凡对清朝档案感兴趣的同志,不仅需要掌握这些档案所记述的内容,而且首先要对其文种情质和运转关系有所了解,以助于从这多如山积的历史档案文件中,掌握其中最重要、最有价值的部分。为此,我们在叙述这些档案的主要内容之前,先概要地分析几个重要全宗内的几项重要档案的情况。
在封建集权专制制度的国家里,皇权至上,国家庶政,事无巨细,均由皇帝直接处理。所以围绕着皇帝的活动所形成的档案,就均成了国家档案的核心。在清代档案中,这方面的档案大致可分为三个部分:
(一)臣工的奏报与皇帝的命令类文书
这是在皇帝和官员们实行统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它们是封建国家处理政务的主要的文书形式,也是当是沟通上下的重要手段。其中:
1.题本与奏本
2.奏折
3.谕、旨
(二)为皇帝歌功颂德的档案性资料
这类资料很多,如起居注、实录、圣训、本纪及方略、纪略等。有的是直接记录皇帝的言行并结合有关档案记载而编纂的,更多的是档案文件的汇编和选编,但又作了一些不同程度的删削和改动。其目的都是为皇帝歌功颂德,但同时也保存了大量的史实。
1.起居注。
2.实录、圣训和本纪。
3.方略和纪略。
(三)有关皇室与皇族事务的档案
这部分档案主要集中在内务府、宗人府和宫中全宗中。主要有:
1.玉牒。
2.星源集庆。
3.皇册。
4.皇宫内府的各种档案。
四、清朝主要档案的内容
明清部所保存的清朝中央机关档案,内容极其丰富,包括有政治,军事、经济、外交、文化、宗教、艺术、民族、天文、地理、气象以及外国侵略、人民革命,等等。而且全部是原始的记录,是任何其他资料所不能比拟的。限于篇幅,我们只就以下十二个方面加以概述:
(一)内政方面
在清代档案中,反映清王朝中央政府内政方面的档案数量最多,内容也极为庞杂。有关这方面的档案内容,可归纳为六个问题:
1.在封建社会中皇帝专权,非常重视人事大权的问题。清王朝从中央到地方,从一品大员到未人流的佐杂人员的任用,都由皇帝直接过问,这是过去任何封建王朝所未能做到的。清王朝统治者,通过引见、觐见和召见大小官员的制度,直接对他们进行考察,得出直观的结论,最终确定对他们的使用与否。所以记载这一情况的引见档、召见档、觐见档等,很值得一阅。特别是这些档案中,有一种叫“履历单”和“履历卡”的文件,可视为皇帝对大小官员们的鉴定材料,也是一种人事档案。这种文件上,记有被引见或召见者本人的简历、身世等项目,并记有皇帝每一次见过该人时的评语。评语有时写得很详细,甚至包括了被接见者的声容相貌、个性、能力等等。这种履历单和履历卡,是研究清代人物传纪的很可靠的参考资料。有关职官的升迁调补方面的文件,在各个全宗内都有一些,但以吏部题本及军机处录副、宫中朱批奏折内政类档案最为集中。
2.官制问题。这是在办理职官的增设、裁撤及中央或地方机构的变更事项中形成的。有关清末光绪三十二年立宪运动中的官制改革,还专设有立宪运动项。
3.警保问题。包括实行保甲、稽查户口、流民、消防、维持风化以及社会治安、赈济等方面的事项。清代设有都察院的五城察院、五城兵马司,在京八旗的步军统领(九门提督),后期的京城巡防处、京城善后协巡总局、京防营务处等机构,都负有警务的职责。清末创办警政,中央专设有巡警部(后改为民政部),京师设内、外城巡警总厅,为专办警务的机构。在这些机构的档案中,包括有地方警务、高等警务和司法警务等方面的问题,以及警务学堂等事项。
4.礼仪、宫廷、陵寝事务。这些方面的事务,在封建社会中,是极为重要的活动。包括有朝见、册封、祭祀、婚丧、喜庆、进贡、封神、旌表以及清帝后的宫廷、陵寝诸问题。
5.戊戌政变问题。集中反映有光绪二十四年康有为等维新变法运动的有关问题。
6.筹备立宪问题。包括清末筹备立宪的条陈奏折,派载泽等出洋考察、改革官制以及筹设议院,设资政院、谘议局,公布筹备立宪大纲等等问题。清末设立的督办政务处(后改名会议政务处)、考察政治馆(后改名宪政编查馆)等都是专办此事的机构。
(二)军务方面
清代的军制与以前历代封建王朝均不相同,其正规军直接归皇帝统辖,无论战时或平时,都不另设能以统一指挥全国军队的统帅。而明代的兵权虽然也是集中在皇帝手中,但还是另设了五军都督府,分统全国军队,由五军都督府向皇帝负责。在清代,凡军队的调遣,那怕只是少数兵丁调防,都必须向皇帝奏报,所有指挥人员的正式任命,也必须由皇帝批准。军队由皇帝直接统帅,而其所设的兵部机构,只掌握一般军事行政事务。这里所述及的军务问题的档案,包括有七个方面,均为一般性军事行政问题。1.营制,即军事组织,旗营、绿营军制的变更等问题;2.武职官员的任免、调补、奖惩等一切人事方面的问题;3.军人的训练、军政阅操、校阅营伍、举办团练及其他军事教育问题;4.一切边界、沿海、内河的设防、巡查、会哨等防务问题;5.有关粮饷、军械、军用物资的筹备、储存、制造、使用及军用马匹、骆驼的养牧管理等问题;6.有关修建营房、炮台、堡垒等军事工程的办理问题;7.创设海军的问题。凡清王朝之军事用兵的有关档案,对外用兵,划归外交类和帝国主义侵略类内一并整理;对内镇压之用兵,则归入农民运动和民族事务问题。
(三)对外关系方面
清代负责办理外交事务的机构,除内阁、军机处是综理全国政务的机构,当然参预并负责处理外交事务外,礼部和理藩院也有部办理外交的职权。咸丰十年成立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及光绪二十八年成立的外务部,更是专办对外关系事务的国家机构。另外,内务府以及后期的很多新设的政府机构,也都涉及外交事务。所以,明清档案部在整理一些主要全宗的主要档案时,都设有“外交”这一类目。
在目前已经集中保管的清代档案中,保存有清政府与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外交往来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虽然这部分档案不够完整,但它仍反映和记载着有清一代中外关系的历史。其中不仅保存有清政府同这些国家就交聘往来、边界、通商、文化交流以及其它许多重大历史事件进行交涉、处理的情况,而且它也记载和反映着清政府对外政策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同时,这些外交关系档案,也是十九世纪中叶以后,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国家侵略中国的历史凭证和中国人民英勇反击外国侵略的真实记录。其具体内容大致有如下几项:
1.关于边界问题:清代中国与印度、锡金、不丹、尼泊尔、缅甸、俄国、越南、朝鲜、阿富汗、老挝等都是边界相连的邻国。在清代档案中,就有与一些邻国历次议订边界条约,勘划边界线,建立边界鄂博、界碑,设立卡伦、台站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包括有双方议定的条款、边界的图记、说明书等等,历史地记载了清代时期的中国与各邻国的边界状况,材料内容都十分具体详细,是中国与各邻国在边界划分方面的最有权威的证据。在中俄关系的档案中,保存有历次中俄划界的材料。但是沙皇俄国侵华野心不死,时刻妄图撕毁成约,侵占中国的神圣领土。在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由于中国遭受西方资本主义殖民国家的侵略,逐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沙皇俄国也就趁火打劫,由不断的在边界沿线制造纠纷,蚕食侵吞,直到出动侵略军队,大规模地侵占中国领土。沙皇俄国以贪得无厌的领土要求,先后抢去了中国东北、西北等地区的一百五十多万平方公里的神圣领土和攫取了中国的许多权益,对中国进行了从军事到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侵略。明清档案部现存的汉文和满文的俄罗斯档、俄罗斯来文档、朱批奏折和录副奏折外交类、照会档、外务部档案、洋务档等等档案中,比较完整地保存了上述俄国侵华罪行的原始纪录。我们今天翻阅这些材料的时候,老沙皇侵略者的狰狞面目,及其蚕食鲸吞我国领土的贪婪丑状,仿佛都还历历在目,令人气愤不已。
2.关于一般交涉和通商方面的内容:清政府在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基本上属于闭关自守的状态,其对外关系的档案中,也明显地反映了这一特点。在这一时期内所产生的档案文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和四邻国家关系方面的文件,内容主要是交聘往来、通商贸易以及其它交涉事件等等。清王朝与四邻国家的关系,虽然有时也发生侵略与反侵略的激烈斗争;但是,就整个清代历史而言,中国与绝大多数邻国之间的关系,仍是以友好的往来及经济和文化的互利交流为主导。在这一时期的档案中,彼此互相救援灾民的文件,占有很大的比例;对彼此国家使者有友好接待方面,也形成了为数甚多的档案,当然,清统治者妄自尊大和对外国情况的无知,也可以从当时文件中得到充分的反映。
第二是一些西方国家早在鸦片战争以前,就纷纷派出使节、传教士和商人前来中国,千方百计想打开中国的大门,占领中国这个广阔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产地。这方面的情况,在清代历史档案中,是有不少记载的。西洋人的东来,在康熙、雍正时期就已络绎不绝,当时曾有不少欧洲人在中国朝廷任职,有的担任宫廷供奉、或任职于钦天监,有的从事测绘、建筑的设计等等。康熙与罗马教皇关系方面的文书,早在解放前就公布过,到乾、嘉时期,英国武装船只的多次闯入中国非通商口岸,曾引起清廷的震动。英使马格尔尼及阿美士德的出使来华,更形成了许多档案文件。欧美商人在澳门、广州贸易活动的档案纪录,则更具体和详尽。所有这些,构成了鸦片战争前清代对外关系档案的主要的内容。
但是,在一八四○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大门终于被英国的大炮所轰开,西方资本主义强盗,蜂拥而来,中国的领土被侵占,主权被侵夺,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清王朝的腐败无能,被列强所识透,从此,清政府的妄自尊大逐渐变为卑躬屈膝、丧权辱国、敬且偷安。平等的外交已被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所代替。清王朝这种对外关系的新变化,在清代档案中有着详细的、具体的反映,有关文件之多何止成千上万。为了突出帝国主义对华侵略的历史事实,明清档案部在整理这些档案时,特别设立了“帝国主义侵略”这一类目,将有关第一次鸦片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日俄战争、租界问题以及传教教案等七个方面的档案,集中在一起整理、保管。这部分档案的内容十分丰富,包括了历次帝国主义侵华战争的爆发、经过,清政府在战争中的筹防、调遣、军需军饷、奖惩、抚恤,以及在每次战争失败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和割地赔款的具体情况。日俄战争,是沙俄与日本两个帝国主义国家为了争夺侵华利益而引起的一场战争。因为他们争夺的是中国这块肥肉,又主要是在中国的领土与领海上进行的战争,这给中国人民带来了臣大的灾难。所以在清代档案中,也形成了大量的文件。其中包括清政府采取可耻的“局外中立”的有关文件,以及日俄两国在战争过程中与清政府的来往照会,清政府官员报告日俄战争中中国人民被屠杀、土地财产被掠夺破坏等等问题的文件。租界一项则集中了自鸦片战争以来,各帝国主义侵略者在中国租借土地、划分势力范围,妄图瓜分中国等问题的档案文件,如英国的强割香港,强租九龙、威海卫,德国强租胶州湾,俄国强占旅顺和大连,法国强占广州湾,以及英、法、美、日等国在上海、广州、九江、汉口等地的租界等,档案内均有记载。教案项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咸丰十年以后,由于外国传教士的大量来华,他们到处建立教堂,强占民田民产,勾结官府劣绅,包庇地痞流氓,欺压和剥削中国人民,成为帝国主义侵华的一支别动队。外国传教士的暴行,引起了中国人民的无比愤慨和坚决的反抗,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反洋教斗争。各帝国主义国家,则强迫清政府对参加反洋教斗争的中国人民进行血腥的镇压,这就形成了档案。在这项档案中,包括有大小教案数百起之多,如贵阳教案、天津教案、南昌教案等等,材料均比较系统和完整。
(四)镇压人民的反抗斗争方面
清政府在镇压人民的反抗斗争方面,包括镇压农民起义和反抗斗争,以及镇压近代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形成了大量的历史文件。虽然这些文件充满了对革命人民的诬蔑,但从中也可了解历次人民起义和反抗运动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等具体情况,充分反映了清政府对人民的残酷压迫剥削和中国人民不畏强暴,向黑暗专制势力进行不屈斗争的英勇气概。在这部份档案中,还保存有一些被清军搜缴来的农民起义军的文件,如太平天国的天王诏旨、李秀成的军事命令、太平天国其他一些将领们的军事报告,天地会和天理教起义时的公告、揭帖等等。这些革命的文书,是十分珍贵的历史档案资料。此外,也还有一些起义农民领袖的所谓供词、供单等等,也是研究中国农民运动历史的重要史料。
明清档案部所存的关于清政府镇压人民革命运动的档案,现已大部进行了比较细致的整理立卷,在朱批奏折、录副奏折等一些主要档案中,专设有“农民运动类”,类下又设立了太平天国、捻军、义和团、辛亥革命、秘密结社以及其他反清斗争等六个项目。各个项目的内容主要是:
1.关于镇压太平天国和捻军的档案史料:清政府在镇压太平天国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档案。这些档案,不仅反映了清政府动员了全国的军队和地主武装力量并勾结外国侵略势力,依靠洋枪洋炮,残酷地镇压了太平天国革命,而且还反映了太平天国这一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全国性农民反帝反封建革命运动自兴起、发展以至衰弱、失败的全过程。其中在道光朝末年的档案内,有关于洪秀全、杨秀清等太平天国领导人在两广传播革命思想和组织拜上帝会的情况。在咸丰朝的档案中,比较完整地反映了太平天国自金田起义到定都南京、北伐、西征和南京保卫战的经过情形,以及陈玉成、李秀成在安徽、江浙一带力挽危局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的有关记录。在同治朝档案中,详细地反映了太平军在军事上从主动到被动,从胜利到失败的转折过程,同时也记录了慈禧在北京政变后,依靠洋人、洋枪,组织起中外反革命的联合武装,共同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罪恶活动。具体如反映太平军在江苏、浙江、皖南等地活动情况的文件内,有李秀成第二次攻打上海、苏常,回援天京;太平军进攻杭州、绍兴、宁波;以及“常胜军”助攻金陵及帝俄赠送枪炮、增派军舰至上海要求“助剿”等问题;还有陈玉成镇守庐州、陈得才部联合捻军进攻湖北、河北,入陕川作战;石达开部入湖南,转战川、滇、黔等地;李世贤、汪海洋部在广东、福建、江西地区的活动,等等。
在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档案中,还保存有一部份清政府搜缴的太平天国本身的革命历史文献。也有一些太平军将领被俘后的供词、自述。其中有曾国藩奏报的李秀成供词中的“天朝十误”部份。可惜曾国藩所奏报的李秀成的其他部份供词,至今尚未找到。还有李开芳、林凤翔的供词,这是至今尚未发表过的。这些档案都直接地记录了太平天国的革命活动的史实。
关于捻军的档案,最早的文件是清政府在嘉庆、道光、咸丰年间,镇压在安徽、山东等地活动的“红胡”捻党时所形成的。这时捻军起义仍处于秘密结社组织群众和小规模的反抗阶段。其大部分的文件,是反映捻军大规模的武装起义之后清军进行镇压的情况。在咸丰朝的档案中,有捻军首领张洛行出兵北征与太平军共创基业的檄文和李秀成为议定会攻清军而给捻军首领的书信等等。这些都是清政府缴获的革命文献。在同治朝的档案中,反映了捻军由全盛到衰败的过程,其中有反映著名的鲁山大捷、曹州战役、捻军进逼武汉、于陈留分兵进入山东、陕西直至失败的一系列问题,也包括了捻军首领张洛行等人被俘遇害及留下自述等问题的文件。
2.关于秘密结社问题:清代秘密结社,主要是一些抗清的有志之士,利用各种道、会、教等宗教迷信方式,作为组织群众进行阶级或民族的反抗斗争的一种手段,并逐渐成为清代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反封建、反剥削的主力军。到鸦片战争之后,许多秘密结社,又增加了反帝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的重要力量。
目前我们在清代档案中已经发现的这类秘密结社组织,从康熙至宣统共有一百五十六种名目。这些名目基本上属于两大派系:一是白莲教系统,如罗教、无为教、大乘教、三乘教、老官斋教、龙华会、荣华会、燃灯教、清茶门如意教、清净门、龙天门教、混元教、收元教、先天教、天真门音乐会、青莲教、三阳教、红阳教、青阳教、黄阳教、白阳教、白羊教、太阳经教、一字门教、九莲会、天元教、三元会、未来会、元顿教(又名油蜡教)、悄悄会、天生教、天罡会、糍巴会、报恩会、阎王会(又名南阳教)、金丹八卦教、八卦教、清水教、老天门教、圣贤教、离卦教、青龙会、皇门道教、明天教、添柱教、根华教、老理会、一炷香教、好话教、金丹教、玉虚门教、武圣门教、义和门教、敬添会、邱莘教、长枪会、红砖会、曳刀会、大刀会、弥陀教、弥勒教、桥梁会、牛八教等。这些教和会,一般都传诵“真空家乡,无生父母”八字真言,供奉罗祖或飘高老祖,藏有九莲如意皇极宝卷真经、元亨利贞钥匙经等。在这些教、会之间,有的自有派系,如罗教,又称罗祖教,还称为老庵教、新庵教。其中有潘、钱、翁、阎四姓,下有很多支派。主要是自雍乾以来至嘉道年间活动在粮帮漕船上的一种秘密结社。另一系统是属天地会的派系,主要有五盘教、三点会、三合会、棒棒会、靔(黑气)会、阴阳盘教、老母教、关爷会、平头会、双刀会、仁义会、忠义会、小刀会、哥老会(又名哥弟会)、江湖会、洪江会、边钱会、红钱会、钩刀会、父母会、公义会、黑会、丫叉会等。这些会和教,一般入会时都有一定的仪礼,要钻刀或者钻竹圈、桌子,以及要共饮鸡血酒、对天盟誓等。还有“出口不离本,出手不离三”等口诀、暗号,用布或纸做票证等。此外,还有一些找不到它们的统属关系的秘密结社组织。
清王朝禁止民间秘密结社比任何一个封建王朝都严历。它对于一切传徒习教、取义结拜的活动,均以“左道惑众”之罪加以惩处。自雍正以后,清王朝就多次下谕严饬查拿各种结社活动,一经查获,必施以重刑。即使是一些非政治性的秘密团体,也毫不例外地惨遭镇压和迫害。从目前保存的清代镇压秘密结社的档案中可以看出,在这一百多种结社中,其性质十分复杂,大致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有明显的政治目的,以推翻清王朝统治为目标,如乾隆三十九年的王伦起义、乾隆五十一年台湾天地会林爽文成、林清天理教起义以及两广、福建的多次天地会起义、清末遍及长江南北的哥老会起义等等都是;第二种本来是属于互助性的团体,是为了结社之后遇事可以互相照应,免受欺压。然而广大贫苦农民和手工业者,在封建统治下受地主豪绅及官府的欺压,乃是不可避免的遭遇,而饥寒交迫无以为生的境况,更是他们必然的结果。所以这一类型的秘密结社,往往成为其成员抢粮夺食、集众抗官的有效组织。第三种则纯属一般宗教迷信组织,在其组织者的目的,无非是骗人敛钱,而参加者则是因为生活贫困,感到在现实的生活中已经没有出路,只有把希望寄托到那虚无飘渺的来生。
清代的秘密结社在反抗清统治阶级的斗争中,起到了削弱、动摇清王朝的统治的重要作用。如嘉庆元年的白莲教大起义,曾经遍及川陕楚豫甘等省,延续达十年之久,给清统治政权以沉重的打击和巨大的消耗,使清王朝的统治从此一蹶不振,开始走上了下坡路。勒保受命为经略,统领清军镇压白莲教起义军。他上任之后,于嘉庆四年正月二十日曾给嘉庆皇帝上了一个奏折,内中说到:“臣去年正月到川,剿办已属不易……贼匪伎俩最为狡诈,缓则游奕自如,急则併力相拒,大概聚合之日少而分窜之日多,不特借以牵缀官兵,并图随和掠食。一经官兵追剿,则往往翻山越岭乘空奔逃,迨官兵甫劳而贼逸也。又如贼之起事,传教收徒,根株本广。而每到一处裹胁一处,则伙党更多……,所擒戮者皆系赤子,无奈为贼所胁……愚民被掳之后,以为既陷于贼,兵到必诛,转而各自为敌。及兵刃既接,正未能分别胁从。且胁从之众均有实在贼匪相率而行,所以歼戮之数盈千累万,诚不免玉石俱焚。第贼数渐剿渐减,复又旋掳旋增。而兵力则额数有定,此所以兵单而贼众也。……又(官兵)”悉系新招,不谙纪律。当此贼踪靡定之际,东驰西逐,日久日废,每遇追剿紧急,粮运稽阻,枵腹而行,露宿而住……贼匪之内,分出一起,即有一起为首者。剿灭之贼余剩一起又另有一起为首者。多或数千人,少或数百人不等。此番为时既久,费帑更多。(按:此处皇帝旁朱:“三年,七千万两”。又旁朱:“各路军营滥赏歌童舞女,盖造竹篱瓦房出于何项?”……)。从这个奏折里,有力地说明了清政府为了镇压白莲教起义,虽然动员了全国的力量,从黑龙江、吉林等地调来了大批八旗马队,但仍处于被动挨打局面。所以这次的白莲教起义,无论其在军事上或财政上,都给清王朝以严重的打击,从此动摇了清王朝的统治基础。
在清政权镇压秘密结社的档案中,也有一些被清军劫获的革命文书,其中如川陕楚白莲教起义军、八卦教李文成起义军的布告和旗帜,林爽文起义的委任执照、命令、军令、告示等等,也有起义领导人被俘后的供单等。
3.关于义和团运动:明清档案部在整理清政府镇压义和团运动中形成的档案时,把八国联军入侵及辛丑条等约问题的材料,全部集中于义和团运动项内统一副刊立卷。这部份档案大都已经编辑为《义和团运动档案史料》一书,由中华书局出版公开发行了,本文就不再详述。
4.关于辛亥革命问题:这项档案是清政府在镇压辛亥革命过程中形成的,它反映了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革命党人宣传革命及多次组织武装起义的经过情形,也记录了清政府与帝国主义列强相勾结,残酷镇压革命党人的概况。也有关于辛亥革命的爆发、革命与反革命势力的斗争和妥协,以及清帝退位等方面的历史性文件。这是研究辛亥革命史的极宝贵的史料。如在光绪朝的档案中,有清政府对兴中会、自立会的镇压、对孙中山先生的通缉、残杀徐锡麟、秋瑾、吴樾以及镇压惠州和萍浏澧等地起义等内容;在宣统朝的档案中,有反映武昌起义前革命党人的活动及清政府官员为挽救危局而给皇帝的各种条陈和建议,有反映四川保路运动及清政府镇压的情况,有反映武昌起义及各地纷纷响应、宣布独立的文件。也有帝国主义干涉中国革命、袁世凯的阴谋活动、南北议和及优待清室条件等等文件;特别在“端方全宗”的档案中,有反映唐才常案、苏报案及徐锡麟案经过的材料;在“赵尔巽全宗”内,有赵尔巽与赵尔丰的来往书信,有赵尔巽代赵尔丰拟写的奏折及其在京内活动的文件等等。在武昌起义南北议和的这段时间内,赵尔巽当时任东三省总督,他在东北的许多政治活动很值得研究。有他留下来的档案中,有他当时与京中满洲权贵们来往的信札,记载了他们组织铁血团、勤王师的阴谋活动。有的人去信鼓动他利用东北三省的实力,保存满洲贵族的统治政权。也有一些劝他起来赞助革命的信函和通电等文件。这些秘档至今未曾公布过,有其相当重要的史料价值当不言而喻。
5.关于其它反清斗争的档案:这是清政府在镇压各省人民群众抗租粮、闹署抢仓、殴差闹堂以及抗官杀官、树旗起事等事件中所形成的。还有不少反映清代中叶活动在东南沿海的蔡牵诸帮海上起事方面的文件。
通过上述档案,可以清楚地看到广大劳动人民,在清王朝残酷的经济剥削与政治压迫下,实在无法生存下去,只好以各种不同的形式进行反抗斗争。例如咸丰四年,在河南尉氏、许州、禹州、辉县一带,曾多次发生抗粮杀差、纠众起事的事件。当时任河南学政的张之万,在咸丰五年正月十日的一个奏折曾写道:“推原其故,皆因连年豫省兵差络绎,不能不借资民力。……豫省积弊多端,而民间所最不堪命为目下受病最深之处,莫过于杂派差钱一事。如采买仓谷之推派、买补号马之津贴、过境差务之车马、编查门牌之纸张、更棚窝铺之修整、饷银红犯之车辆,以及一官到任,则有铺堂之桌椅,下乡则有各项之供给,点卯则有花户之贴并。此外,如官草、官炭各种零星需用之物,无一不取之于民。然此尚为有名之费也,相沿日久,儿视为固然。其无名之费,更不可问,竟有银一两之户,一年所出差钱至两倍、三倍不止者,而粮漕兵差又不在此数。大约各县之名目不同,情形亦异。而各县皆有民所最苦之差,则通省一律。内中官用者一,吏蚀者百,而乡保甲长各色人得者不啻倍蓰。民力拮据,输将裹足,实因于此。其始也,胥吏鱼肉乡民,视其肥瘠而吞噬之。其继也,乡民无力支应,胥吏倡为借垫之说,事过则倍息取偿……。胥吏与乡民为仇仇,胥吏不敢下乡,防乡民之纠殴泄忿。乡民亦不敢进城,恐胥吏之禀官追逼……。”张之万所述及的虽然是河南的实况,但其它各省又何尝不是如此,档案内都有所反映。这些材料对我们今天研究清代阶级关系问题,当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五)民族事务方面
在清代档案中,反映清统治阶级与全国各少数民族的关系方面的文件很多,其中既有关于清政权对各少数民族进行统治和镇压方面的内容,也有各少数民族与汉族和满族之间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交流融合的内容。中华民族的各族之间的对立和斗争是暂时的,各族人民之间的团结和友好互助则是一贯的、经常的,即使在封建的清王朝统治时期也是如此。但是作为清王朝的官方档案,其所记载的,却主要是关于对各少数民族统治策略的研究、制订和实施的经过和结果,以及它对各少数民族人民反抗斗争的镇压等等。当然,其中也有不少文件,是清政府平定某些少数民族上层分子的叛乱和分裂活动,从而维护和加强了多民族祖国的团结和统一的记录。
这些文件所涉及的时间可以包括清入关前直到宣统末年为止,涉及的国内少数民族有瑶族、黎族、傈僳族、傣族、景颇族、侬人、回族、藏族、佤族、哈尼族、阿昌族、纳西族、怒族、拉祜族、彝族、羌族、僮族、苗族、布衣族、鄂伦春族、索伦族、赫哲族、高山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撒拉族、土族、蒙古族等三十多个民族的情况。
清王族作为一个少数民族的统治阶级,统治着人数众多的广大中华民族各族人民,所以它特别重视民族问题。尤其是清初的一些皇帝,他们十分注意统治策略的研究,采取过一系列的措施,有些有利于多民族祖国的统一和团结,有些则具有不利于祖国团结统一的反动性。早在努尔哈赤统一满洲时,即将被征服的蒙古纳入八旗之内,成为其进行征服战争的基本力量之一。当时满族的统治阶级对索伦、锡伯、朝鲜族以及汉族等,也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加以利用。随后,他们还采取联姻、互访、推崇黄教为国教,同时也不排除以武力为手段,展开了对蒙古、藏、回等民族上层的联络和争取工作,以谋取这些民族上层的臣服。清统治者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工作的统治和管理,曾专设有中央级的民族事务机构。崇德元年建立了“蒙古衙门”,崇德三年六月即改为理藩院,从此一直存在到清朝末年改为理藩部为止。
清代档案中关于民族问题的文件,如上所述,基本上可概括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一是镇压少数民族人民起义和平定少数民族上层叛乱的文件。其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主要包括有:1.蒙古王公、台吉、塔布襄、札萨克、协理台吉和新疆回部之总理回务札萨克郡王、协理图撒拉克济至大小伯克,以及西南各族土司等等各少数民族首领、官员的封爵、任免、年班、进贡、随围、宴赏、俸给等事务的管理;2.办理公主、格格的下嫁,指定额驸以及嫁娶过程中的一应事务;3.办理京城喇嘛、藏喇嘛、番喇嘛、番喇嘛、游牧喇嘛的额数、名册、俸禄、度牒、朝贡、赏赐及继承诸问题;4.处理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疆界、会盟、驿道以及商业贸易、民、刑案件等事务;5.办理某些地区的改土归流问题等。其镇压各民族人民起义反抗方面的文件,包括清政府镇压道光十二、十三年湖南、广东连州、广西贺县等地瑶民起义的情况;嘉庆朝清军镇压傈僳族恒乍绷起义;道光朝镇压去南永北、大姚梅依老十为首的各族人民起义;嘉庆朝镇压云南威远、缅宁一带拉祜族联合汉、傣、佤族等的起义;咸丰朝镇压苗教军起义;光绪朝镇压张秉权父子为首的起义,镇压峨眉、谅山、马边、威远等处的彝民起义,镇压贵州南笼布依族大起义,镇压远利李天保等人领导的苗民起义,镇压石柳邓、石三保领导的苗民起义等情况。还有清政府镇压新疆、陕西、甘肃、云南、贵州等地回民起义,镇压著名的苏四十三和田五领导的回民起义,镇压以总统兵马大元由杜文秀领导的回民起义等大量的历史文件。在清政府平定某些少数民族上层分子发动的叛乱方面,有康、雍、乾以及道光年间对新疆、西藏、四川、青海等地的几次用兵的文件,如康雍乾时期对准噶尔蒙古族叛乱的平定,乾隆年间对大小金川的平定等等。如此大量反映民族问题档案,对于研究我国少数民族的历史、研究清统治阶级对少数民族的政策,以及各民族的阶级斗争情形,都是极为珍贵的原始史料。
(六)财政方面
有关清代财政经济方面的档案是比较多的,主要内容包括九个方面:
1.关于田赋的征收、蠲缓以及漕粮的运转等问题。其中包括清初赋役制度改革方面的文件,如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摊丁入亩、地亩丈量、税收方法的变更等。尤其珍贵的是,还保存了一些现在已很不易见到的清代早期的易知由单、滚单等原件。也还有关于清王朝各级官员因在征收田赋方面营私舞弊而受降革惩处等情形的文件,从中可以看到清代农民经受惨重剥削和压榨的具体情况。这些是研究清代土地占有关系、阶级关系方面十分有用的史料。清代南方的产米各省,要征收漕粮。所以档案中有关漕粮运输方面的内容很多。每年的粮船自内河或海上运输,是当时一件重大的事情,负责这项事务的专责官员如自漕运总督以下各级官员以及中央有关部和有关各省的督抚司道等官,为办理这件事形成了大量的档案,给我们提供了不少当时处理这件实际事务的记录。
2.税务。在清朝税务问题的档案中,可以明显地看出清政府从封建性质转变为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的过程。清朝的关税,原分为内陆关税及海关关税两种。内陆关税亦称常关税,主要是由户部所管理的“户关”和工部所管理的“工关”掌管;海关关税主要是由内务府掌管,作为皇帝个人的私帑。鸦片战争后,清王朝对海关关税失去了自主性,逐步被外国侵略者所掌握或控制。清政府于同治二年(1863年)成立了总税务司及各关税务司,其负责官员竟然大都是外国侵华分子。在清代档案中就有反映上述问题材料。此外,清代税务档案中还包括征收各项杂税的文件。如牙税、厘金、茶税、参税、淘金税以及清代后期的“洋药”、“土药”税等等,名目繁多,不胜枚举。
3.盐务。主要包括食盐的管理,即产、运、销、税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与此而连带产生的一个问题,即对私自贩盐者的稽查和镇压以及盐民的反抗和斗争等,都形成了大量的档案。
4.地租、房租。这主要是由内务府及各亲王府等所管所占庄园土地的田租官方的租息收入问题。
5.捐输。清代的捐例从康熙以来就一直存在,其中包括军务、河工、建筑、赈济等筹款的开捐。有关这一问题的档案内容,反映了从奏请开捐到给发执照等全部过程的情况。此外也还有贡监捐纳方面的文件。
6.库储。这是反映全国各地方机关库款的盘查、交代、亏欠、参劾等一切库藏事项,以及动支、借、还、追赔等有关问题。
7.仓储。包括各省官仓、民仓(常平仓、义仓、社仓)的积贮、买补、平粜、盘查以及漕粮的存储和发放等问题的文件。
8.经费。清代专有京饷,由一些省分按固定的数字向京城或直接拨解给中央机关以充经费之用;协饷,为特别规定的各省间互相支摇而解拨的经费。这都是每年例办的事项。此外还有反映各机关经费动支、报销以及清末开始实行全国财政开支预决算问题的文件。
9.货币金融。包括鼓铸制钱以及为鼓铸而采运铜铅、白银等事务的文件。还有关于鼓铸银币、发行钞票、发行公债等方面的文件,以及对银号、钱庄的管理、钱票的兑换和开办银行等问题的历史文件。
(七)农田、水利方面
这方面的档案文件主要有以下四个内容:
1.屯田、垦荒等问题。
2.农田的种植、耕作方法的改进、品种的选择、种子的选购;报告禾苗的生长情况、报告农业的和种灾情(包括水、旱、风、雹、虫灾等)和防治情形、报告夏、秋二季收成分数,以及各种副业(植树造林、芦苇、畜牧、渔猎、桑蚕等)的经营情况等。
3.河、湖、海、塘、渠堰工程,河道的岁修、临时抢修或大型工程;湖泽蓄水、闸坝、沿海塘堤工程等。
4.各主要河道、湖泽的水位,海塘沙水以及河水泛滥、决口等问题。此外还存有各省按月例报的府、州、县的雨水粮价,其中包括各地区每天的晴雨录和主要粮食的价单等文件。
(八)工业交通方面
主要是指各种手工业的生产。如陶瓷器的制造、运输问题;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及其他地方纺织工业问题;还有矿藏的开采和运输问题;水师、漕运所需船只的修造等。自同治朝以后,兴起了“洋务运动”,官办、商办、官商合办的一些工厂逐步建立,尤其是反映在各帝国主义操纵控制下开办的造船厂、钢铁厂、机器局等,从记录这些工厂的建立(订购机器、聘请洋人管理)到生产过程,明显地表现了这些工业的殖民地性质。这些都是研究清代社会经济及近代工业资本发展方面的重要资料。清代的交通问题,有水、陆两个方面,其中有关驿站、台站的档案最多。到清朝末年,增加了修建铁路、设立邮电方面的档案。铁路、邮电问题,最初均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管理,后来专设了邮传部。在邮传部的档案中,就有大量的路政、船政、邮政、电政问题的文件。其中包括借款、购机器、进口材料、聘请洋专家、选址、兴建、管理等等一系列的奏报咨移乃至合同、禀详文书。还有清王朝邮传部编制的第一至第三次邮政、路政、船政统计表,其中搜集的材料比较广泛,很有参考价值。也有不少反映各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开矿、筑路、建厂等问题的文件。这些档案文件,一般都已按国别分别归入与各国关系的卷宗内,但在外务部全宗及军机处全宗的许多档册内,也包存着许多这样内容的文件。
(九)商业贸易方面
清王朝的国策是重农抑商,所以在清代档案中,直接记载商业贸易活动的文件比较少。现存的有关这类的文件,主要分散在有关税收档案内,可以查到商人往各省贩运土特产品方面的内容;在漕运类档案中,有反映粮船夹带商货的内容;在民族类的档案中,有边地贸易及集市互换等内容的文件;在仓储类的档案中,有商人贩运粮食和官府通过商人采购漕粮方面的内容;在农民运动类的档案中,有记载农民反对商人囤积、压价抢购、抬价粜卖以及罢市、闹署、闹市斗争等事件的史料。此外在顺天府全宗等地方衙门的档案内,有关于商业管理方面的文件。如推行统一度量衡制、办理私开集市、查禁买空卖空以及各行经纪人的设立和更换等内容。在清朝后期,中国资产阶级开始产生,他们在商业经营的活动中比较活跃。光绪末年,清政府设立了商部,表明它已开始认识到商业在国家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其上谕中所说的“方今中外互市,商务实为权得所系”,就是明证。所以在商部奏定的章程中明确说到“务使中外商人咸晓然于国家设立商部之本意,要在保护开通,决不与商民争利,必痛除隔阂因循之习”。同时还主张要在官制上加以改革,商部所设各司的官员要“司官与商董分途并用”,给商人以“爵秩之荣”。因此,如有“在中外商埠充当商董之人,因事到京……诚实熟习商务,拟即派充委用”,并“可以保奖郎中、员外郎各职”。清统治者对商业政策的改变,实际上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加深的结果。
关于清代的对外贸易,早在入关之前就已相当活跃,当时与朝鲜的贸易十分频繁。反映对外贸易的档案,基本上都已与外交文件一起而分国整理和保管。一八四○年以前,清统治阶级以“天朝”自居,不重视对外贸易,基本上是闭关自守,这是当时封建的小生产基础所决定的。偶尔的对外贸易活动则又建立在“恩赐”的观点之上,与当时的政治密切相关。它和各国间的贸易,主要是通过所谓的“例贡”互市而进行的,这方面的档案数量很多。也有一些与相邻国家在边境一带的互市和贸易活动,如在蒙古地区恰克图及其附近与沙俄的贸易以及与朝鲜、越南、缅甸、尼泊尔等邻国的贸易等等,也定期接受一些国家商队的来华。这都是指陆路的贸易。至于海上贸易,除有固定朝贡往来的友好邻邦,在经过指定的专门口岸登陆后,准许开市贸易,其中包括在京城的贸易。其它国家只能在广州贸易,不得进入内地和京城。在这方面的档案中,还有记载英国商人违反规定,私行到浙江、上海、山东沿海口岸要求贸易,甚至发生使用武力侵略的事件等。一八四○年以后,随着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有关对外贸易问题的材料,基本上都已归入帝国主义侵略类内了。
(十)文教方面
关于文教方面的清代档案内,最多的是科举方面的文件。清政府从文武乡试到殿试,都有一系列烦琐的制度。在各级科举考试的过程中,也有一系列繁杂的事务性工作,这些都要报告给皇帝,形成了大量的文件。清统治者对科举问题十分重视,所有乡会试的主考、监考,阅卷各官,都要由皇帝钦命,一些试题也要报皇帝批准。此外,还有查办科场舞弊案件的档案也比较齐全。光绪末年废科举改设学校之后,当时中央一级的学校就不仅是一个国子监了。反映全国兴办学校的材料很多,从京师到各省,从普通学堂到各种专业学校,特别是武备学堂纷纷成立。在档案中,就包括了各级学校的兴办、组织、管理、经费以及教学等内容,也有关于学生成绩等问题奏报。同时也有留外学生的选派、管理、经费等方面的文件。在文教类的档案中,还有图书的编修、采选、查禁等问题的文件,也有关于音乐戏曲方面的文件。反映清代文字狱的档案材料,也已设立了专项进行了集中的整理。
(十一)天文地理方面
包括有:
1.历法编纂、修改历书、推算和记录月、日、时辰的问题。清朝每年编纂并公布历书(时宪书),档案记载了从编纂、进呈皇帝到向全国各地颁发时宪书的一系列活动的情况。清代历年的时宪书,明清档案部基本上保存了下来,这已成了目前十分珍贵的有关天文历算方面的历史资料了。
2.有反映和记录日月星辰变化方面的文件,特别是清代凡出现日月蚀、星辰异常变动等情况,都要事先奏报皇帝,各衙门都要举行“救护”活动。在礼仪类的卷宗内就保存了这些内容的文件。
3.有反映和记载地震情况的文件。清代凡各地发生地震,地方官都要向皇帝奏报,先是报告震情,还要报告经过详细调查的具体受灾损失情况,皇帝也要发布救灾和蠲免方面的上谕。现在这些文件都比较完整地保存在宫中全宗和军机处全宗的朱批奏折、录副奏折及上上谕档等档册之内。就其内容的真实与情节的具体而言,是远非一般资料所能及的。
4.关于地理方面的材料,最可贵的是明清两代的历史舆图。这都是明清时代各地方官绘制进呈给皇帝的或皇帝指定专人进行测绘制作的。数量较多,十分珍贵。
(十二)司法方面
在清朝档案中,有关词法方面的文件最为详尽具体,数量也多。因为清代凡是流徒以上的重大案件,都必须题报皇帝,由皇帝批令刑部或三法司审议,再报皇帝批准执行。这些档案包括了每一案件逐级审讯的过程,原被告的口供,证人的证词,官方的判决,皇帝的批红等等。属于死罪案件还有秋审、朝审的文件。这一类档案中,还有关于律例制订和运用、监狱的管理、流配人犯发遣解送方面的文件。特别值得提及的是,在顺天府的档案中,保存有宝坻县刑房的档案,每一案从呈状、各堂的口供,呈报、批复、结案等全部材料,都粘连成一卷保存了下来。这样完整地记载了清代一个县所经历处理的民刑案件方面的档案,这在国内是少见的。清代有关刑法方面的档案,不仅是研究清代司法制度方面的重要史料,而且因为这些档案中包括了许多具体的案情和口供,可以说是整个清代社会某一侧面的缩影,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象刑科题本中土地债务类内的档案,具体反映了清代的土地占有关系、农业中的阶级关系以及全国各地区农业种植方面的情况,是研究清代农业发展史、农业租佃、雇佣关系乃至农业中资本主义萌芽方面的可靠而难得的原始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