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深圳、上海、天津之后,国内数个一线城市的文化产权交易均有意涉足艺术品产权交易。天津文交所的两支艺术品股票(《燕塞秋》、《黄河咆哮》)刚上市,便一路犹如扎了兴奋剂般狂飙,艳羡得各路人马双目赤红。正待照猫画虎,大展身手之时,又惊闻“停牌”事件,一时间经受如此大起大落的现实刺激,顿感失措茫然,不知是该临渊羡鱼,还是应退而结网?
首次接触艺术品上市是在2009年末,深圳文交所的某负责人曾就此事找到我,希望聘我为顾问并为其提供艺术家及作品。几经考虑,我婉拒了对方。其实关于艺术品股票化,我是持乐观肯定态度的,毕竟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下,由于艺术品所具备的商品属性,其价值的客观存在是无可争议的,既然客观价值的被认可,那么理论上其作为一般商品在股市中被份额交易便是可行的。而且艺术品的打包上市一方面能积极拓展艺术品投资,另一方面又能促进艺术家的创作热情,并能在很大程度上能解决艺术机构变现难的困境。而我之所以婉拒的理由是时机的不成熟、相应法规的空缺及前景的不可预知。其中无论哪一方面出现盲点,此番尝试都将以失败告终。而较之其他上市商品不同的是,艺术品权属的不可分割及其价值的难以量化更是会在实际操作中增加难度甚至造成失控的局面。
鲁迅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有了路。事无不可为,一蹴而就终究只是午夜昙花可遇不可求,回归现实成功背后总要付出沉重代价。天津文交所的“停牌”事件,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无疑是一笔宝贵经验,它提醒了后来者如何在现有的机制下充分思考、准备,从而尽最大可能地规避风险。我以为,艺术品股票化的可实施性归根到底落在两处,一为艺术品的选择,一为操作的规范。
只有具备了这几个条件,艺术股票的成功上市才有可能:
1、优先选择已故近现代大师级作品
中国拥有着全球最为庞大的艺术家群体和艺术品存世量,遵循物以稀为贵的市场规律,若要实现艺术品的上市,已故近现代大师(如黄宾虹、张大千、齐白石、傅抱石、徐悲鸿、潘天寿等)作品将是最优选择。鉴于国内暂缺较为权威的鉴定评估系统,且古代优秀作品流传至今数量稀少,作品的真伪难以确认。而近现代的大师作品一般都流传有序,在鉴定上有迹可循,并且拥有近30年的拍卖及市场业绩作为参照。故去的艺术家其作品的存世量已为固定值,且无法进行再生产。减少了人为的操作因素,这样能和相应的专业艺术机构、收藏家合作确定作品打包上市,极大程度避免股票因受到外界市场恶意的哄抬或打压造成的负面影响。
2、优先选择当代一流艺术家作品
天津、深圳、上海各自选择的艺术家分别为白庚延、杨培江、黄钢,这些艺术家作品都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准和市场需求,但若要作为股票上市,其社会认知度则有所匮乏,对于不太懂得艺术鉴赏的投资者而言,将会增加额外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相较之下,一流艺术家作品金融化的条件相对成熟,首先其艺术作品得到了艺术史的认可,为其流通价格的升值提供了学术支持,其次作品价值在市场流通过程中经历了较长的时间检验,价格指数基本趋于稳健上升,这一势态在长期的流通中体现出的优势在于风险系数低,易于博得投资者青睐。艺术品股票一旦上市,社会影响无疑是巨大的,随着越来越多的非专业人士参与到艺术品投资行业,艺术品很有可能逐步异化为纯粹的投资工具,作为艺术从业者必备的素养,我们有责任将最优秀的艺术作品传播给大众,借此引导和提高国民审美趣味及对艺术价值的判断。
3、优先选择与艺术机构合作的当代艺术家作品
由于传统书画家创作速度的优势,一般完成的作品数量多,且随意性强。种种因素造成了他们很难和艺术机构选择合作,而这类缺乏艺术机构约束的艺术家作品,即便市场流通性很好,也要尽量在艺术品股票化的选择中排除,这些独行侠所拥有的中国书画的速度优势将成为艺术品股票升值的的最大阻力。挑选当代艺术家作品时需要尽量选择与艺术机构合作的艺术家(如张晓刚、曾梵志、周春芽等),此类艺术家的作品,一般都有艺术机构为其培养和开拓的固定受众群体和藏家基础。并且在艺术机构的相应约束下,艺术家私下倒卖作品扰乱市场行情的现象就能避免发生,为艺术品的上市提供便利条件。
4、优先选择具有持续流通性的作品
艺术品一旦作为商品进入市场,那么其价值的体现必然受制于供求关系的影响。这就意味着我们挑选的艺术品必须具备较高的社会接受度,有社会需求才能实现真正的流通。艺术品上市必须在这一点上严格把关。作为艺术品股票上市要尽量选择既有高学术水准,又能雅俗共赏,在当下能即时流通的作品。其作品在各级市场中,每年都有很大的成交量。选择此类具有持续流通性的作品上市,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成交,进而获取投资收益。
5、设置上限
在操作上,为了避免外界的恶意哄抬和炒作以保证股票的健康发展,股票的价格应该设置一个上限。可以目前的同类作品市场作为参照系,在专业团队的评估下设定上限值。既要保证这一上限较开盘价有较大的升值空间,又要控制其价值的破格超越。例天津文教所上市的白庚延作品,在开盘不久,其作品价格已经远远超过了同画种一流艺术家(李可染、吴冠中等)。这种有违艺术史常理的数据即便飙的再高,也只是泡沫罢了。我们必须要将作品的价值和价格尽可能地统一起来,给自己框定一个位置,在有限的空间中寻求最高的价格可能。设置上限是在遵循市场经济的宏观规律下,对上市作品的变相保护。
6、设置门槛
“份额化”交易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众多的投机行为中,过度频繁的交易和连续的大宗申购在有意为之的投机者操控下极易造成虚假繁荣,增加交易风险。特别在没有参照系的艺术品股票中,设置门槛和限制资格是极其必要的。设置门槛:投资者的开户底限应在200万,作用是扼杀部分企图短线获利的投机行为。限制资格:限制转手间隔,进行“份额化”持有,只能赎回不能进行频繁交易。这样就能有效抑制投机行为,真正稳定市场并降低交易风险。另部分专业人士参与,可以其从业信誉担保。对艺术从业者的尊重,可以对其他从业者的职业道德起到督促作用,这也是艺术品金融化另一个积极的意义。
7、团队组合
艺术品金融化涉及到艺术与金融两个专业领域,所以需要这两个专业领域跨行合作。艺术股票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无前车之鉴的参考下,要实现成功上市并健康运行,无疑是个庞大的工程。资源的整合和跨学科的交融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将艺术顾问的专业眼光和金融高手的精密前瞻结为联盟,共同操盘。才可使艺术股票走上正道,即尊重艺术的价值,又符合金融规律,为艺术圈造福的同时也负起艺术反映社会价值观并重塑价值观的责任。
在信仰缺失和物欲主导的今天,太多的人惯性选择以艺术的幌子进行资本游戏,这无疑是人性的弱点和文化的悲哀。而一个真正文明和成熟的社会需要的是用资本的方式参与到文化建树中来,艺术股票虽前景堪忧,命途多舛,但毕竟已迈出了可贵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