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中国美术家协会官方微信发布的《关于取消孙平中国美术家协会会籍的公告》,引起艺术界轩然大波。公告称:美协会员孙平近年以“性书法”的名义,自称行为艺术,在国内外大肆宣传,其行为“低级下流,肆意糟蹋书法,践踏文明”,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美协根据《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守则》第九条第八款第一项的规定,取消孙平的中国美术家协会会籍。
作为传统国粹,书法艺术在不少国人心目中占据着神圣的地位。然而,近年书法界在繁荣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恶搞”现象。除“涉黄书法”、“涉暴书法”外,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不丑不入围、不丑不入展、不丑不获奖”的乱象。
艺术家如何持守自己的道德底线?当代艺术的实验探索与“江湖人士”的哗众取宠之间是否存在界限?未来应如何通过制度的完善,匡正书画界存在的不良风气?南方日报记者采访了多位艺术界人士。
批评▶▷色情表演亵渎传统国粹
6月7日,在中国美协的官方微信上,一则关于取消成员孙平会籍的公告刚一发表,便立即引来社会的广泛热议。公告中最引人注目的话题,莫过于“性书法”三个字。
孙平早年获得的荣誉并不少。他曾分别在1977年、1979年参加中国美术馆举办的“全国美展”,1980年参加在中国美术馆举办的“第二届中国青年美展”,获三等奖。
不过,上世纪90年代以后,孙平渐渐转向行为艺术。进入新世纪后,孙平不断有“惊人之作”产生。其中,备受社会争议的是,他竟然以女性隐私部位特制毛笔写书法。2013年,他还将自己的“性书法”带到意大利威尼斯一个中国主题艺术展上进行表演。
“他们显然不是希望人们欣赏书法,而是欣赏他们的色情表演。”香港中国书画会副会长、香港书法家协会会员梁君度批评道。
孙平的“标新立异”也很快遭到网民的围攻。有网友愤然地在网上评论道:中国书法是中国的国粹,汉字的书写已经升华为一门艺术,孙平的创作“不单亵渎了书法,也亵渎了中国的文化”。在开除孙平会员的消息传出当晚,公告获得了超过600个点赞。还有网友在微博上称美协的决定“大快人心”。
近年打着书法旗号的惊世骇俗之举,“性书法”也并非首例。早在2006年,有媒体披露,某大学上演了一出书法“创新”大戏:一位全身被白布包裹的年轻女孩,被人当成“毛笔”在宣纸上蘸墨涂鸦,两名年轻小伙分别抱住她的上身和双腿,将她的头发蘸上墨汁,来来回回地在地上涂抹,表演者神情狼狈不堪,围观群众却不知所云。
还有书法界人士认为,一股“丑书风”正不约而同地在各地书坛兴起:一批故意将汉字写得如同歪瓜裂枣的作品,冠以装置艺术、观念艺术的名义,纷纷涌入书法展览、大赛。更令人错愕的是,有评论家指出,这些作品中的错字率竟高达七成,其中大部分都是作者生造的“草书字”。
暨南大学教授、书法研究所副所长陈志平认为,这些现象尽管表现不尽相同,但究其本质,是一些艺术家急功近利的自我炒作:“但无论如何,只要他们超越了社会道德可以容忍的底线,就必然会被千夫所指。”
探源▶▷书法对道德应有更高要求
为何书法屡屡博得炒作者的“青睐”?梁君度对此作出解释,书法与美术、电影、电视同属视觉艺术,更容易吸引社会大众的眼球。另一方面,由于传统教育的缺失,年轻一代对以书法为名的炒作缺乏“抵抗力”,也无形中助长了这些风气。
在广东省书法家协会主席张桂光看来,“丑书”与“性书法”等现象的出现,还有更深的文化成因。他指出,近年书法界盛行“反传统”的审美思潮,从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些书法家一味追求“创新”,却缺乏扎实的专业基础与能力,导致各种乱象层出不穷。
“一些人声称要打破传统的束缚。然而,究竟书法‘创新’的底线能放多宽?这并无标准可言。”他认为,在这种风气的引导下,难免出现“性书法”等挑战道德底线的现象。
张桂光认为,书法之所以作为一门艺术,除技法层面外、还有精神层面的要求:“历来书法都要求书者先有人格上的修为,书法才能表现出高的格调。”梁君度则告诉记者,古今书法素以诗、词、歌、赋、文章、对联、名言、警句等为书写载体,书法本身应有正大光明的气象,而不应沦为“少数人玩弄股掌之间、玄妙莫测的线条”。
“书法艺术的道德底线比其他艺术门类更高。”陈志平表示,尽管古代曾经出现过被人们称为“杂体书”的美术字,改革开放后,将传统书法与西方设计元素杂糅的“现代书法”风行一时,但这些实验都已被历史淘汰。“由此可见,人们对书法的道德和审美要求至今仍然很高。”他说。
值得讨论的是,传统书法中素来有“雅拙”之说。最近,明末书法家傅山的“古拙书法”更成为一时“显学”,他“宁拙毋巧,宁丑毋媚”的主张同样引来争议。梁君度对此作出辩证:“古拙”诚然是美学中的另一种境界,但达到这一境界需要深厚的功底,“以丑代拙”并不可取。
对于孙平被中国美协开除的事件,张桂光表示,书协、美协的章程本身都对会员的职业操守有严格要求。然而,日益庞大的会员队伍,为协会的管理工作带来考验。以广东省书法家协会为例,会员就从十年前的1000余名,发展到如今的4000余名。“这意味着我们要更严格地按照既有标准进行把关。”张桂光说。
争议▶▷行为艺术不应“为极端而极端”
“性书法”事件除了牵涉到传统书法之外,同样引申出人们对另一种新兴艺术形态“行为艺术”的非议。在公众的印象中,以怪诞、前卫等概念著名的行为艺术,似乎已成为挑战常规、挑战传统的代名词。然而,艺术家是不是拥有比常人更宽的边界?行为艺术究竟底线何在?却似乎一直没有明确的答案。
早在2011年,另一起行为艺术“涉黄”事件也曾引起社会广泛讨论:行为艺术家成力在北京通州宋庄以性爱展示作为其行为艺术展,后被警方带走并以“寻衅滋事”被处劳动教养一年。一起艺术事件最终演变成一起法律事件,令不少行内人士始料未及。
有评论家指出,“行为艺术”不但要给受众带来突破感,也需要同时顾及受众的主观感受,并且传达出美感;然而,个别艺术家在艺术上并无创见,却将挑战伦理道德视为突破,“充其量只是哗众取宠”。
在广州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胡斌看来,公众对“行为艺术”也存在误解,“行为艺术”不应与“哗众取宠”画上等号:“与其他当代艺术一样,行为艺术目的在于为人们提供一种观察文化、观察社会、观察生活的不同方式。探索身体极限只是众多形式中的一种,也并非所有行为艺术都会走向极端。”
胡斌认为,个别艺术家“为极端而极端”的做法,并不是当代艺术的一种有效表达,因为它们无法为受众提供新视角或新体验;相反,对极端行为的重复模仿,也难免给公众带来哗众取宠的不良观感。
除表达方式外,当代艺术的题材是否应设置边界?广州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教师陈侗认为,“性”本来就是艺术的固有对象,人类历史相关题材的艺术作品不可胜数:“比如春宫画,即使人体绘画本身也无法排除性的因素。”他还进一步表示,社会对性的接受程度也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如过去曾引起广泛的裸体模特,如今早已司空见惯。
“艺术家们也必须注意艺术的‘场域’。比方说,我们在海滩可以穿很少的衣服,但我们不能这样走在大街上。合适的事物用在不合适的地方,就会招致非议。行为艺术也是一样。”陈侗说。
“如果当代艺术触犯人的权利与隐私,即使在西方也是受到法律制裁的。艺术家侵犯到公共空间的时候也是如此。”胡斌同意,艺术并非“法外之地”,也不存在法律与道德上的特权。上世纪80年代,美国艺术家理查德·塞拉的公共雕塑《倾斜之弧》,就因为受到公众抵制而被判拆除。
“不过,法律也不需要针对艺术设立比其他领域更高的门槛,艺术的正常表达与探索的权利同样需要尊重。”胡斌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