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破坏文物 岂能是没什么大不了的
http://www.socang.com   2015-02-06 16:00   来源:河南商报 寇宇龙(职员)

  山西晋城市泽州县的半坡古村,全村明清时期的院落古宅多达六七十处。2007年,该村被认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而就在同年,当地部门以煤矿开采为由,将全村的近200户居民进行了强制搬迁,又以复垦的名义将这里的古宅强制拆除。村民搬迁、古宅文物被毁令人惋惜,可这在泽州县副县长申连太看来,没什么大不了的。(2月3日人民网)

  为了守住这个古村,村民们四处奔走呼喊,始终没能让当地政府回心转意,等来的却是一伙“不明身份人”的纵火、打砸。村民报案后,至今没有个说法。端详两个令人后怕的细节,从半坡古村被毁的过程中,可以明白,当地政府到底是以何为本?已经非常明确了:要钱不要人,要钱不要历史与文化。

  主政者竟然还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是一种极度的冷漠,也是一种在GDP政绩观之下的病态。古建筑,是心血,更是莫大的历史文化财富,既已成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理应被依法保护,然而说拆就拆。试问置法治于何地?村民的合法财产遭纵火、砸毁,竟也不了了之,试问,法律威严何在?

  令人扼腕叹息的是,有着相似命运的文物古迹远远不止半坡古村一个。在现实中,惨遭人为损毁的古建筑不胜枚举,或为挖煤挖矿,或为旅游开发,总之都难逃厄运。究其原因,是因“GDP至上”造成了扭曲的发展模式,从深层次来看,仍然是法治缺失所致:决策者很少被严厉问责,违法成本极低,自然会不断有人跃跃欲试。

  其实,谴责再多,也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文物遭到毁坏,不能再是“没什么大不了的”,对公然破坏文物,打砸、纵火的人,就要严厉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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