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河南频道讯 贼有贼道,其中就包括盗窃的方式方法,敲门别锁司空见惯,挖墙开洞的盗窃犯罪就比较特殊,那肯定是犯案者锁定了作案目标,墙内有价值不菲的财物。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日前对一起盗窃青铜器的案件公开宣判,两名不劳而获的窃贼被绳之以法。
40岁的马小雷,36岁的杨目(均为化名)系外地到郑州的农民工,二人看到市场上仿制的青铜器很值钱,于是就想发点外财。2012年10月11日2时许,马小雷杨目经预谋后,到郑州市二七区南三环与郑密公路交叉口南约500米路西一家“河南强盛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一办公室墙外,用撬杠将该办公室墙壁撬开一个洞,由杨目钻入办公室内盗窃,马小雷在洞口外望风并接应。杨目将盗窃的两个装有青铜器的纸箱,经洞口逐一递给马小雷。就在这同一时间里,当夜在公司值班的李某,在睡梦中突然听到公司办公室传出来“咚咚咚”的声音,警惕性颇高的他立即意识到可能有贼。于是就悄悄把另外两个同事叫起来。通过公司监控画面,清楚的看到办公室的北侧墙壁被砸开一个洞。几个人蹑手蹑脚到公司厂房后面,看见办公室后墙被打个洞,一个男子(马小雷)正在搬东西,即将该男子按住。这时,墙洞里又一个男子(杨目)乘机从洞里钻出来,脚一挨地就逃跑。大家齐声喊追,这贼慌不择路噗咚一声跳到河沟里,并往对岸游,被岸上的人堵住去路。该男子又爬到一颗树上,终于被人从树上拽下来控制,二贼均已落网,立即拨打110报警。二贼盗窃出的两个纸箱内,装有铜兽面纹簋一件,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5000元;铜兽面纹提梁卣一件,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000元;铜桶式提梁卣一件,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000元;铜龙首兽身器一件,经鉴定价值人民币4000元,涉案价值共计29000元。现赃物已全部发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小雷、杨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且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马小雷、杨目在实施盗窃犯罪中,已着手实行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盗窃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遂判决马小雷、杨目犯盗窃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分别并处罚金5000元。(通讯员:丁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