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动文物是多民族文化的实物见证,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遗产资源。8月20日,韶山市文体广新局发布消息,韶山市正式启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此次普查的范围,包括韶山市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各类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所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
目前,韶山市已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队。普查将分3个阶段实施,从今年8月持续到2016年12月31日。
本次大规模普查的可移动文物主要有3大类。第一类是1949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第二类是由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1949年后的藏品;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范围的作品。第三类是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