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公布
http://www.socang.com   2013-08-21 08:54   来源:中国文化报

  本报讯  (记者刘修兵)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为适应出境展览文物安全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国家文物局8月19日发布了《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含青铜器、陶瓷、玉器、杂项4类),列入目录的94件(组)一级文物自即日起禁止出境展出。

  据国家文物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出台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九条,即“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禁止出境展览。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的目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禁止珍贵文物出境展览也是国际惯例,例如法国就确定《蒙娜丽莎》等一批珍贵文物禁止出境展览。此次公布的《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包括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的商子龙鼎、商四羊方尊、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彩陶人面鱼纹盆,浙江省博物馆藏新石器时代良渚文化神人兽面纹玉钺,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藏商太阳神鸟金箔片等。    为加强文物出境展览的规范管理,切实保证珍贵文物尤其是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安全,2002年、2012年国家文物局先后公布了两批共计101件(组)禁止出境展览的一级文物名单,加上此次公布的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前我国禁止出境展览文物达到195件(组)。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 推荐关键字:展览文物目录
  • 收藏此页 |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注:本站上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中国收藏网的立场,也不代表中国收藏网的价值判断。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已有120条评论)
昵称: 匿名发表:
内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版权所有 中国收藏网 ©2002-2010 浙B2-20080195 E-mail:web@socang.com 客服热线:0571-87068182 客服QQ:328271981 业务合作:0571-87020040/28057171/8724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