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原因造成首都文保隐患
http://www.socang.com   2013-08-19 15:13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8月18日电 (记者余荣华)北京市文物局[微博]日前会同北京市消防局对重点文物单位进行检查。记者从检查组获悉:近年来被屡次点名批评的拈花寺,将力争年底前完成腾退,开始修缮工作。

  拈花寺历史上是什刹海地区著名的佛教寺庙,创建于明代,现为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因存在安全隐患,曾被多次限期整改。检查组发现,拈花寺以往存在的安全隐患虽然有所整改,但是并未根治。

  据检查组负责人介绍,从检查情况看,近年来,北京市投入巨资加强文物保护,已取得较好成效。今年,进一步加大文物安全资金投入约1.7亿元。目前,北京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多年的险情得到缓解。中央财政也相继投入数亿元,对故宫[微博]、恭王府等重点文物建筑进行了修缮保护。

  北京辖区内目前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5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16处,另有地下文物埋藏区36片,历史文化保护街区40片。检查组负责人介绍,全市各级别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状况参差不一,有的文物单位安全隐患依然比较严重,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

  据了解,一些文保单位存在较大隐患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管理使用单位领导不够重视。个别文物保护单位领导对文物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偏差,重经济效益轻文物保护,认为花钱费力解决文物隐患太吃亏,本单位不受益,甚至认为影响目前本单位的经济创收,对应该承担的文物安全保护的主体责任认识不足。有的单位把文物安全工作交给后勤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很少过问,有的甚至交给退休人员管理。二是安防、技防设施设备不完善。《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谁使用谁管理谁修缮”。但有的单位重使用,轻管理、轻投入,安防、技防设施设备不能及时配备、完善。三是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不落实。有的单位不能按照《北京市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试行)》的要求将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位,有的虽然制定了制度却形同虚设。四是不合理占用造成的安全隐患解决难度大。有的居民占用的文物建筑,生活用火用电带来的安全隐患一时难以解决,有的单位占用的文物建筑出租给小商户,安全隐患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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