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http://www.socang.com   2013-08-08 10:06   来源:中国文化报

  7月2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山东省人民政府的请示,同意将山东省烟台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烟台市成为我国第122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013年,国务院已先后批复江苏泰州、云南会泽、山东烟台三座城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国务院在对《关于申请将烟台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的批复中认为:“烟台市历史悠久,遗存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名胜古迹众多,近代建筑集中成片,街区特色鲜明,城区传统格局和风貌保存完好,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烟台既是明清时期的海防重镇,又是中国近代北方最早的通商口岸之一,同时也是我国近代民族工商业的发源地之一。据统计,烟台市现有不可移动文物近5000处。今年5月份,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后,烟台市的国保单位数量由原来的10处增至17处,其中包括蓬莱水城及蓬莱阁、蓬莱戚继光祠堂及戚继光墓等。烟台市的芝罘区老城区仍然较好地保留着“一城、一轴、一线”的总体格局和传统街巷风貌。

  批复同时要求山东省及烟台市人民政府根据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文化遗产的关系,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此前,山东省已评审通过了《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1—2020)》。烟台市还审议通过了烟台朝阳街、奇山所城两个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此外,烟台市公布了27处市级历史建筑,并建立了档案。

  随着烟台获批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名城数量达到9座,仅次于江苏的11座。另外8座为济南市、邹城市、曲阜市、青岛市、聊城市、临淄区(淄博市临淄区)、泰安市、蓬莱市。

  截至目前,我国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达到122座。1982年、1986年和1994年,我国先后公布3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累计99处。2001年至今,又陆续增补名城24座,其中2007年3月增补的海口市与1994年公布的第三批名城琼山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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