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想与文物为邻得“整容”限高
http://www.socang.com   2013-06-06 13:04   来源:中安在线

  据江淮晨报报道,始建于北宋皇佑三年、清光绪三年重建的庐州府城隍庙,步行街上的李府,安徽省第一座具有民族古典建筑风格的大型剧院江淮大戏院……不仅这些建筑要严格保护,它们周边的“邻居”也要逐步改造,不仅色彩上要与它们协调统一,建筑也要进行“限高”。

  6月5日,合肥市规划局公布《合肥市城市紫线规划(文物保护单位)》,对合肥的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石窟寺、石刻及壁画进行全面梳理,划定文物保护“紫线”。

  在对合肥所有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统计的同时,此次规划还针对38个重点文物保护建筑、遗址确定了具体的保护方案。38个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方案中,高家祠堂、桃花店汉墓群、大雁墩古墓、安徽大学龙河小区主教学楼、合工大斛兵塘、包公祠、江淮大戏院、城隍庙等都名列其中。

  查看具体的保护方案,记者看到,规划主要分为两个区域,一个是文物所在区域周围延伸数米的一周,作为“保护范围”,在保护范围中严格遵守保护原则,保护范围内的非文物建筑,也要进行逐步拆除。

  而在保护范围外的较大区域,作为“建设控制地带”,一般会对这个区域的建筑进行控制。

  比如,在步行街上的李府,保护范围为李府东、西各10米,北至撮造山巷北侧,南至淮河路。在保护范围内的撮造山巷新建必须服从保护规划。同时,针对李府东西两侧的建筑,将逐步对其“外貌”进行改造,“建筑高度控制在6层以下”,同时“改造的新建建筑在外观造型、体量、高度和色彩上与保护对象相协调”。

  记者看到,对于文物保护单位“邻居”的“外貌”、“身高”要求,较为普遍。比如在包公祠的保护要求中,整个包河公园作为建设控制地带,建筑要以低层、多层控制,建筑风貌要以徽派风格为主,色彩也要“以灰白色调为主,辅以红砖黑瓦”。

  在步行街上的教弩台,东至华园巷、西至淮河路和寿春路的南北向道路、南至九狮桥街中心线、北至寿春路南侧的3.43公顷范围均被划入建设控制地带,按照要求,这一区域新建建筑高度要控制在6层以下,建筑风格与文物风格也要保持一致。(周文丽 通讯员 蔡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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