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徐娜)近日,昌平区文化委从全区各镇(街)热衷文物事业的人士中聘请产生的30名文物安全监督员正式走马上任,这些居住在文物周边区域的人员,将成为昌平区文物安全的忠实守望者。
昌平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75处。新聘任的30名文物安全监督员主要负责市、区两级文物的安全监管工作。“这些文物安全监督员全部由各镇(街)政府推选,他们大多居住生活在文物的周边区域,将及时发现文物安全隐患,向所在镇(街)及时反映,我们也将在第一时间内了解情况,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昌平区文化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文物安全监督员工作属公益性、义务性的文物安全监督工作。在上岗前,他们不仅签订了为期一年的《聘用协议书》,还进行了文物法规和文物常识知识的上岗培训,年底将接受区文化委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