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文物部门:赵新墓由其后人集资修缮
http://www.socang.com   2013-04-25 12:58   来源:福州晚报

  本报讯 本报4月9日报道了位于仓山区建新镇洪山桥附近下店村的清代末任册封琉球正使赵新墓破损,后裔盼望有关部门修缮的新闻。昨天记者从文物部门获悉,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作为有主墓,后裔有义务承担起祖宗墓修缮的责任,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指导。

  昨天,记者就赵新墓被破坏一事采访了市文物局陈处长。他说1983年赵新墓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上世纪90年代末,他与原市文物局局长及仓山区文物部门来找墓,当年通往墓地的山路已被破坏,他们漫山遍野找了一天,最后凭地形地貌才找到,当时墓还是好的。前两三年听仓山区文物部门说找不到赵新后裔。这些年赵新墓他又去了四五次,保护碑也被人移到路边,并对当地在墓周边开山取土卖土卖石的行为进行了制止。

  谈及赵学坚希望文物部门修缮赵新墓,后人愿意配合一事,陈处长介绍说,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第21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因此,赵新墓作为私人的有主墓,其修缮应当由其后人来承担。而且根据福州市贯彻国家文物法出台的相关规定,文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记者又联系了仓山区文物部门相关负责人。据介绍,2010年,区文物部门请民工清理了通往墓地的道路,让墓体呈现出来,当时有发现墓地被破坏。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作为后裔,有义务去集资修缮自己祖宗的墓,不能光靠政府,政府部门可以指导怎么修缮。除非像螺洲陈氏五楼,后裔连产权都不要了,政府就要出钱修缮。有关赵新墓的修缮问题,赵新后裔可与仓山区文物部门联系。

  (本报首席记者 綦芬 石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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