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艺术品经营业主代表签订责任状
http://www.socang.com   2013-03-29 15:27   来源:荆州日报

  针对目前荆州市艺术品市场存在的侵权假冒商品泛滥、私下交易盛行、经营行为不规范、市场发展不均衡、法规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行业组织建设滞后等严重制约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的问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8日组织召开全市艺术品市场经营业主培训会,并与经营业主代表签订了《荆州市艺术品市场守法经营责任书》。

  所经营的艺术品须具有合法来源证明,并明码标价

  《荆州市艺术品市场守法经营责任书》明确指出,各艺术品经营业主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文化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必须向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经营的艺术品必须要有合法来源证明,并明码标价;经营单位不得盗用他人名义的艺术品,经营活动不得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从事艺术品经纪活动的专业人员不得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美术品中介服务单位执业;不得擅自开展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或者涉外商业性艺术品展览活动;艺术品经营单位负责人作为其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全权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记者叶俊 实习生王波)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 推荐关键字:艺术品
  • 收藏此页 |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注:本站上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中国收藏网的立场,也不代表中国收藏网的价值判断。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已有5条评论)
昵称: 匿名发表:
内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版权所有 中国收藏网 ©2002-2010 浙B2-20080195 E-mail:web@socang.com 客服热线:0571-87068182 客服QQ:328271981 业务合作:0571-87020040/28057171/8724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