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五年的“准二两平足色银拾两”银票正面、背面
■河南洛阳 刘英杰
这张咸丰五年的“准二两平足色银拾两”银票,印制精美,字迹清晰可辨,品相完好。难能可贵的是,其背面还有多处书写和印章,详细记述和印证了其流通过程,令其更显珍贵。
发行时间:这张银票左侧有“咸丰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字样,年号以外的年份日期皆为手写,字迹清晰。历史上最早的银票出现在北宋,但清初时期并无银票。直到咸丰初年,因国库亏空,内外交困才开始发行“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并规定“官票即现银,宝钞即制钱”,是以“户部官票”即为银票。清朝官票从咸丰三年五月发行至同治元年十二月取消一共存在不到十年,并且每张官票上皆有明确日期。
银票面额:银票正中央竖写“准二两平足色银拾两”字样,并有印鉴加盖以防伪。咸丰三年第一批官票中只有“壹两”、“伍两”、“拾两”、“伍拾两”的面额,后来又加印了“叁两”的面额,发行中从未出现“佰两”银票,更大面额闻所未闻。官票上“二两平足色银”规定的是银两的成色,指每百两比库平少六两,防止贪官奸商从中舞弊。
冠字编号:银票左侧竖排写着“傍字第一萬四十四百六十五號”,官票上的冠字及编号皆为手写。所谓“冠字”是为了推行户部官票,最初以“天、地、宇、宙、日”为冠字,后来又有了“仁、义、礼、智、信”和“宫、殿、盘、郁、楼”等。编号则是根据同期发行总额配发到各冠字中的排序,按理应有一定数目,所以有的鉴赏家以官票中所标编号超过排序最大数目者为赝品,其实不然。除咸丰三年的官票外,以后发行的皆为超额填发,这也是后来官票信誉不佳的一大原因。
形制版式:官票为长方形,与现在的纸币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单面印刷、竖排。户部官票用高丽苔纸印制,有极细的纤维丝,用以防伪;背面空白,用以书写流通记录,加盖印鉴;四周有龙纹。该币面主色调均为蓝色和红色,其票面上端方框中有“户部官票”四字,左面是满文,右面是汉文,均为双行书写;中间标明“二两平足色银××两”,下面写“户部奏行官票,凡愿将官票兑换银两者与银一律,并准按部定章程搭交官项,伪造者依律治罪不贷”。发行日期以直行载于币面的左侧,纸币序号则印在币面右侧。
官票虽然比现银进步便捷,但清朝政府滥发官票,引起官票急剧贬值,且监管不力,贪污腐化,并未取得相应成效。官票从1853年发行后,便渐渐无从取银,不能兑现,受到多方抵制,京城市面收者渐稀。直至1861年秋后,民间所存官票几同废纸,完全成为搜刮民脂民膏的工具。
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虽然作为有限,“钞票”一词却广为人知,沿用至今。
时至今日,这些记录着当时发行与流通印记的清代官票存世已不多,品相完好、字迹清晰者极为难得,“背书”丰富者更是珍贵,曾经成为“废纸”的大清官票,因其独特的历史地位和文物价值而身价百倍,与砝码银锭实物价值不差上下,成为泉苑中一道独特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