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从影视领域切入文化产权交易,这在全国都将“文交所”理解为“艺交所”并找不到有效盈利模式的当下具有个案意义。
事实上,高强的个案意义并不仅于此。文交所作为“文化产业原有的运行模式进行流程再造的机构”,需要深入理解原有细分产业运行规则,又需要培养能走出原有框架,与交易所逻辑相对接的专业人才。而人才缺乏正是目前文交所遭遇种种瓶颈的深层原因之一。
《证券日报》专访深圳文交所前副总经理、现香港亚太第一卫视执行台长高强,讨论“全国文化产权交易共同市场”成立之后文交所的路径和格局。
文化产品交易
要远离产品推销的常规思路
《证券日报》:您当初是怎样涉入文交所领域的?
高强:2007年初,中国足球处在一个风雨飘摇的时候,假球、黑哨等一系列问题此起彼伏,主赞助商是瑞典的爱福克斯也不玩了,而且2006年年度的钱也没有付清。大的广告公司都认为中超完全没有希望获得冠名了,一定会裸奔。正好,我一个多年的朋友调到中超公司负责招商,他找到了我,希望我能帮忙。这其实上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也就是俗话说的死马当做活马医。我其实没有任何招商经验,况且中超联赛是个很大的盘子,但当时看在朋友的面子上还是硬着头皮上了。
在这个过程中,我去了英国和西班牙,考察人家的足球联赛如何招商。其中又一个细节对我加入文交所系统帮助很大。就是英超和西甲联赛场边的广告屏。我们是固定的板子,人家是液晶屏。这其实不光是技术和实力上的不同,更多的是理念上的差异。我们的固定板,只能一块板子上印一个广告,而是用液晶屏,可以有8个广告滚动播出。也就是说,英超和西甲是把同样一块广告屏分成了8份卖,每份分的单价少了,运营商的总收入却不会少。这个其实就是拆分的思路。所以,应该说从那时起,我开始介入文交所领域。
当时还没有叫文交所的机构,但我自那时起的很多做法都源于这种思路。之后,全国开始出现文交所时,大约在2010年,我开始介入了。
《证券日报》:您对文交所的理解有什么样的变化?
高强:我一开始对文交所的理解是一个字“拆”,就是把一个价值比较高的文化产品拆成多分,这样降低价格门槛,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现在我理解的文交所是现在是另外一个字:“破”。是破解的破,是突破的破,是打破的破。破解文化产业中的推广难题,突破原有文化产业的经营格局,打破原有文化产业的模式局限。
天津艺术品交易所出现的问题是我会出现这种改变最重要的因素。因为我看到仅仅是拆,有意义,但是对这个产业整体带来的改变其实很有限;更多的是为一般公众提供了一种理财手段,为作品提供了一种快速升值的又一条通道。但如果都这么做,没有可持续发展的后续力量。
《证券日报》:您怎么看现在对于文交所的评价。您如何看待其他文交所?
高强:目前的评价是偏负面的,因为社会上没有形成一个基本的共识。这个共识我认为应该是:文交所是可以对文化产业原有的运行模式进行流程再造的机构。
文交所给公众的总体印象是把一个被装进文化概念的东西拆成很多份额,这些份额被不同的人购买,购买人可以通过文交所把所购份额卖给别人。这个过程中,有很多东西是不可控的,是否有暗箱操作?如何对份额确价?包括被交易标的物的真伪都会成为很大的质疑点。全国大多数叫文交所的机构,基本上都还没有走出这个窠臼。
《证券日报》:我们知道您现在是亚太第一卫视执行台长,您觉得深圳文交所前副总经理这个身份现在占比多少?
高强:我现在把自己定义为一个以“破”的方式尝试文化产业发展新路的从业者,文交所这个身份还是占很大比例,大约一半以上吧。
我设计的影视产业评估担保机制是我自己最看重的。目前这个机制已经开始被很多部门接受,但还没有进入实操阶段。但今后应该会成为文交所运营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项业务。
《证券日报》:处在您现在的职位上如何看待在文交所的探索的呢?
高强:我现在就职香港亚太第一卫视传媒集团,任首席运营官。在这个岗位上,我其实依然在做文交所要做的很多事情。
我做过十几年的电视记者,对电视行业相对熟悉。我相信今后的电视台一定不仅仅是个电视台,起码要是一个全媒体机构,也会是一个各种文化产品汇聚和传播的平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可能会创造出文化产品交易的更多的形式。
影视现在还是文化产业种影响力最大的板块之一,我在尝试文化传播和文化产品交易的另外一种路径。比如,我将要开播的电视台没有广告部,这在传统电视台是不可行的,但按照文交所的思路或许可以选找到另外一种实现价值的路径。
《证券日报》:文交所的经验对于您当下和以后的事业是一种什么样的启发?
高强:我通过对文交所建设和运营的参与,形成了一种认识,不管是用文交所还是艺术品基金的方式,本质上还是在叫卖文化产品,是在推销形式和销售组织方式上做文章。原来是整着卖,现在是切着卖;原来是自己种自己卖,现在有人统一收统一卖。
文交所的经验告诉我,从文化产品本身的运行机制上,要远离产品推销的常规思路。文交所的交易逻辑,是要建立在为文化产业发展趟出一个新的路径上。文化是精神产品,不该像卖其他产品一样进行大规模生产和复制。所以文化产品的作者首先要确定“我的目标是什么”,然后是“我怎么干?”,最后是“我做了什么?”
比如莫言相信他精神中的那个世界,然后他构思、设计出种种情节和故事,最后莫言把他想象出的东西写出来,印成了书。看他书的人有多少是在为了研究莫言呢?除了学者和诺奖评委之外,一个都没有。看他书的人,几乎每一个人,都是在书中寻找自身的体验。文交所正是要建设帮助这样的文化产品生长的体制。
文交所共同市场
是可能解决问题的新起点
《证券日报》:回头看,文交所一路走来,哪几个节点最为关键?哪些机会没有抓住?
高强:我认为有三个关键点,确真、确价、合规。确真是最基础的,要保证交易标的物是真实;确价则是要保证公平,维护公信力。以前国内有个被最高法发了司法解释认定的确价机构,是文化部下属的机构,但这个企业现在消失了。这个也是中国特色,就是一旦某种权力被某部门垄断,这个部门就会逐步开始寻租,在之后就是因为寻租而失去了公信力。
合规是第三个关键点。目前文交所采用的交易方式,都缺少法律上上位法的支持,大都是地方政府的政府文件为其合法性做支撑,这当然有地方急于在文化产业方面做出成绩的发展冲动,但同时也有地方与中央之间的利益博弈。
而在这三个环节,我认为文交所都没有抓住。
《证券日报》:对于已经成立的“文交所共同市场”和即将成立的“联合文交所”您如何评价?
高强:这是在另外一个起点重新开始,我认为也是一个可能解决问题的新起点。他有希望把地方局部利益融合成文化产业的整体利益。
《证券日报》:相比于艺术品投资基金等其他艺术金融化的途径,您怎么看待他们在制度设计、发展路径和结果等方面的差别?
高强:我认为艺术金融化对文化产业本身可能不会产生大的激励作用。在我看来,这违背了事情发展的原始规则。艺术金融化是以投资人获利为起点的,然后包下某些有潜力的创作者。资金用于支付创作者和包装创作者,然后向买家出钱购买。
如果仅仅从一个机构要为股东或出资人提供价值的角度,这种设计没有问题,因为目的很单纯,还就是要挣钱。但要从一个产业发展的角度,长期走下去,我不敢肯定一定是正面的。因为出发点不是艺术本身。
《证券日报》:今后全国文交所以后的格局会怎样?
高强:从从业行业人员看,金融行业、地产行业的人会越来越多地进入文交所系统。从交易内容方面看,会从艺术品向影视、出版、动漫、创意设计、音乐等方面扩散。从交易方式上看,会有更多的金融手段和金融衍生手段出现。从分布地域上看:北京会是一个重点地区,上海、深圳也有优势。但东北、华北、西南、西北、华中也会形成一些核心机构。
《证券日报》:您归纳一下都是什么样的人在从事文交所事业?
高强:艺术品市场的从业人员,大致来自六个行业。像原来做画廊,做文物收藏的。版权行业从业人员,像影视版权、出版物版权的经营者。但这部分人大都处在原来这个产业链条上比较前端的环节。影视投资行业从业人员,如影视行业的投资人,制片人。投资领域的从业者,大都是中小规模此类机构的人员。研究文化产业的学者、教授等。以及第六类做产权、股权交易所的从业者。不得不正视,人才缺乏正是目前文交所遭遇种种瓶颈的深层原因之一。
《证券日报》:而如果离开文交所行业,可能是出于哪方面的原因?
高强:我没有准备离开这个行业。如果离开,应该是我实现不了我希望的目标,政策法规上的限制可能是最重要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