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王庆峰(江西 大学生)
近日,乌鲁木齐市新落成的18米高花堆雕塑“飞天”引来网友关注。有人认为雕塑上端人物造型应该美化,指责城市管理者的审美观与群众相偏离,甚至建议将其拆除。该雕塑主管部门负责人表示,从专业角度来评价,“飞天”的人物造型比较饱满,整个比例非常好。(8月14日 人民网(微博))
城市雕塑于城市的作用不言而喻,它可以成为一种文化象征,也可以成为一张城市名片。然而,想做好雕塑却也不易,像大本钟自由女神那样的经典雕塑少之又少。在今天,若掌握不好维度,城市“雕塑风”很容易变成“形象病”,许多气吞河山的“最大”和“第一”,往往都是城市管理者个人审美的手笔,这也是“飞天”遭受质疑的原因所在。
至于“飞天”美丑,争议存在也是可喜之处,质疑也是参与公共生活的方式。但问题是,争议作为一种必要程序,似乎应该颠倒一下角色,放在市政设施落成之前。须知,城市雕塑不应只是权力审美的产物,它须有城市独有的特色文化,并得到公众认可,让城市有一种归属感。这种认可度应在讨论之后达成,而不是权力直接生硬打造一个建筑,塞在城市中央让公众去认同膜拜。
但事实是,“飞天”真如飞天一样,毫无征兆,直接空降在城市上头。一些事实不能回避:比如,这个最大雕塑的造价是多少,官方给的答案却是“造价还在估算中”;又比如,对于在建造前向市民征求意见这一必然程序,有关负责人竟然表示“可以考虑”。这种“不接地气”的建筑,又怎可能收获认同?实际上,当政府部门直接僭越财政预算、征求意见等程序时,所造成的结果,必然是使市民感觉“飞天”与自己无关,所以就会出现质疑,认为“这种审美观与群众相偏离”。而最合理的制度设计,只有在集思广益征求意见之中,让市民感觉“飞天”有自身参与的一部分,才能不独独是权力美学。
当不受约束的权力在公共领域进行涂鸦,便有了畸形的权力美学,正如城市不愿专注于藏污纳垢的下水道,反而趋于建造恢弘气派的高楼大厦。我们很难明白,当一个雕塑从天而降,成为一个“无论证过程、无财政细节、无市民认同”的“三无”产品时,它究竟能不能代表这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