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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图录禁用国宝等文字
具有涉嫌诱导的作用,可惜已经存在了20年。好在现在开始禁用,也不算晚,但是需要当心拍卖行使用其他未明确禁止使用的词语,打擦边球,比如不再在图录中使用,在网站是否可以使用?对外宣传中是否可以使用呢?
>>点评>>事件
国家文物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要强化拍卖专业人员征集鉴定责任,健全标的审核制度,严格标的报审管理,规范拍卖图录管理。
这是一件好事。诸如“国宝”“罕见”等词语,具有较强的描述性,不能真实反映拍品的客观面目。因此废弃、禁用是应该的,也是正确的。毕竟拍卖活动是真金白银的交易,过程最需要的是描述真实客观,这种广告用语的存在,
企业须在所有拍卖图录显著位置刊登相关批复文件,拍卖图录文字严禁使用“罕见”“仅存”“国宝”等诱导性词语,不得擅自更改标的定名。企业必须整场报审文物拍卖会标的,包括含有文物的拍卖会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