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精神生活也日益丰富,加之股票市场投资热点转移,许多资金流向艺术品市场。投资古董或购买现、当代艺术品已成为一种时尚,引领着投资热潮。
随着艺术品市场不断升温,许多艺术作品的市场价格也水涨船高,在给艺术家带来回报的同时,一些以往被忽略的问题也随之暴露。
最近,北京著名油画家王宏峥就遭遇了模特巨额索赔,案件一审判决画家败诉,并赔偿原告人民币30万元。此事在业内引起了广泛关注,画家本人在国内一家著名论坛上发表了题为《画家与模特之争——一个油画家的自白》,讲述了事情经过,他的遭遇引起了网友热议。
据王宏峥自述,事情源于3年前创作系列作品《尘》时选择的一位模特。
2007年初,《尘》系列创作构思在王宏峥头脑中形成,他选择了“女人、鱼、燃烧的蜡烛”作为这一系列绘画语言的载体,是想借以刻画美丽圣洁的灵魂,表达人无论地位尊卑、身处顺境逆境,但只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就是一个真正幸福的人。
在深思熟虑后,王宏峥开始通过朋友、模特公司等渠道挑选创作所需参照的人物模特,并同时挑选出3个模特作为这一系列作品的参照原型。王宏峥说,作为有偿服务,他在支付双方共同协商的报酬后拍摄了一些模特的照片,一切均出于双方的自愿、认同,并各得所需。
经过一年多的潜心创作,2009年初,其《尘》系列作品应邀参加了在北京中华世纪坛举办的“第九画派”首届油画作品展。画作得到许多业内外人事的认可、媒体的广泛关注。展览结束后,作品通过网络、杂志等媒介被转载、发表。
王宏峥说,当时,尽管画家得到了业内人士的认可和广泛赞誉,但作品的市场价值并不高。为了表达对自己生活帮助很大的台湾籍画商,他将多幅画作赠于对方,自己并未从中获利。
几年后,王宏峥的作品得到了社会各界更广泛认可,其市场价值大幅提升。他说,当时创作《尘》系列作品时的一位模特张某(化名)找到了他。张某注意到了媒体上的宣传,发现此时王宏峥出名了,认为王宏峥在创作时参照了自己,她对王宏峥作品具有贡献,要求给予模特费之外的再次回报,并开出10万元的价码。
此事遭到了王宏峥的拒绝。他告诉模特张某:作为朋友,假如你现在遇到困难,我可以帮助你,但现在你这种方式我不赞同。于是,模特张某便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王宏峥告上了法庭。记者未能联系到主审法官和原告张某,未能对其进行采访。
对于这一问题的看法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观点认为,在绘画艺术创作中,模特是艺术家创作过程中个人对美好事物想象的参照,是画家进行再创作的艺术成果,不同于照片、不同于简单复制。一幅成功的绘画作品中,可能融入可多个模特的特征。画家根据创作需要和所要表达的主题,将多个模特的形与神,按照个人主观意识加以取舍,绘画的创作中更融入了和画家个人的喜好。因此,才会有各个画派、各个风格的画作出现。画家涉及肖像权的问题不成立。有观点认为,如果当初双方签订了协议,双方都按合同办事,哪会有如今这些麻烦事。现在回想起来,一纸合同真是抵万金!
针对类似事件,记者电话采访了几位艺术界权威人士。
中国国家画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张晓凌认为,“艺术作品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艺术家的绘画作品经过了画家的二次创作,融入了画家的对生活的感悟与思考。艺术作品中的人物有其生活原型,但与活生生的人有本质区别。”他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希望工程摄影作品大眼睛的小女孩给无数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如果说照片中的小女孩也对摄影家侵犯肖像权提出赔偿要求,那么所有的艺术创作就无法进行了。张晓凌还表示,“由于画家在事前支付了模特费,画家与模特之间就形成了契约关系。因而,绘画作品可以进行展出或通过媒体进行传播。”
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创作中心秘书长陶宏说,“首先,我个人认为艺术家的绘画作品与摄影家拍摄的照片是有区别的。一幅肖像画融入了画家的再创作,对原有形象进行了艺术概括与提升。如果肖像画判侵权,许多画家笔下的陕北农民也都有理由进行维权,那就会导致画家无法进行创作。第二,对于裸体模特来说,一旦当初同意拍摄照片,并收取了模特费,那就表示模特本人愿意为艺术献身,画家根据其形象创作的作品也有充分理由进行公开展览或报道。第三,目前社会上对画家群体的关注度不够,希望能从保护艺术发展,保护艺术家的角度,给与他们更多的支持。”
王宏峥说,“这起官司太牵扯精力,导致自己目前无法专心创作。我只想本本份份画好我的画、搞好我的创作,因为来北京之初台湾朋友生活上帮了我很多忙,送他几副自己认为不错的作品是出于感激之情,自己并未从中获利,谈何侵犯肖像权,再说哪个画家会去请一个50万的模特,是不是每一个经过努力成功的画家都要为自己曾经经历过的模特分一杯羹呢?;再者,原告及一审法官仅凭台湾一网站上的消息就做为对我的索赔依据,而且在取证过程中对我造成很大的影响,我对一审判决不服。”
目前,已经提请二审。原告、被告双方一定会在二审法庭上据理力争,我们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判决。类似的画家与模特的纠纷并不鲜见,如何尽量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首先,出于保护画家创作积极性的目的,艺术界应积极健全相关机制,为画家创作提供良好环境,画家协会和一些社会组织应制定相关细则,积极鼓励艺术家在创作时与模特签订协议,列明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将约定俗成的不成文说法,以合同形式明确;同时,画家也不能一味埋头创作,也应抬起头来,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类似王宏峥遇到的“天价模特费”再次发生。
其次,模特行业也应更加规范。跳出本案看,目前,我国模特行业乱象丛生,有些人为了追逐眼前利益,不息违法犯罪。少数人以学习摄影为名,通过网络等方式,聚集一些动机不纯人,进行人体摄影。他们拍摄的照片毫无美感不说,往往还不堪入目。而活动的组织者,更是借此机会捞上一笔。这种毫无意义的人体摄影,是犯罪滋生的温床,带坏了一大批追求新奇的年轻人,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同时,人体摄影的主角——模特的权益更得不到保障。由于是私下组织的拍摄,这些活动往往躲躲藏藏,更何谈摄影者与模特之间的保密协议。模特是一个吃“青春饭”的行业,只有行业更加规范,才会有更多的人投身这个行业,为画家提供更多的创作灵感,形成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据记者了解,王宏峥现为中国名家艺术研究院油画院副院长。他长期关注中国新写实油画发展,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创作风格,其画作在业内颇有名气。其作品《郁金香》入选第十届全国美展,《尘》之系列参加“北京油画学会油画展”、“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当代油画学术邀请展”,《蝶梦之萌》参加上海世博会中国艺术周,作品多次在《中国油画》《北京油画》《美术观察》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部分作品被国内外艺术机构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