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拆引发了媒体和网友们对于文物保护的热情,虽然被列入“不可移动文物”,但在这座“太太的客厅”还是在“走程序”的过程中被偷偷拆除。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件事背后,还有许多尚未进入媒体和网友焦点,却承载着一座城市记忆的历史建筑正在面临推土机的威胁,北京如是,广东也如是。去年年底,广东公布了第三次文物普查结果,但让人们担忧的是,这些“不可移动文物”会不会如梁林故居一样逃不出惨遭拆除的命运?谁来给这些建筑撑起一把“保护伞”?南方日报记者采访了文物部门以及文物保护专家,共同探讨目前广东文物保护的困境。
措施 3月以前完成《广东省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已经公布的这部分由文物行政部门建立保护标准,尽可能去签订保护协议,建立文物的保护网络和巡查制度,发现有损坏的情况要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广东到底有多少不可移动文物?去年底结束的广东省第三次文物普查给出了答案。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广东共坐拥37156处文物家底,比“三普”前增加了2万多处。
在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拆一事引发广泛关注之时,北京近日推出了两项文物保护工程,正式启动全市千名文化遗产监督员上岗工程和2800余项普查文物挂牌工程。在摸清文物家底后,广东又将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这些历史遗产呢?南方日报记者昨日采访了负责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原副所长、研究员邱立诚。对于网友质疑的“普查结果公布为什么是由政府而非文物部门公布”,邱立诚表示,虽然文保工作已逐步得到重视,但目前国家体制还是不乐观的,文物部门的工作尚不能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及大力支持。“政府公布了至少能引起一定程度的重视。其实文物部门公布也不是不行,根据我们文物方面的条例,文物保护法也可以自己行业公布,我们就是担心力度不够。对于文物部门来说,文保工作确实是任重道远的。 ”
邱立诚给记者看了1月份下发到各市文广新局的《关于做好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工作的几点意见》,其中提出,要求3月份以前完成《广东省不可移动文物名录》,让这个名录有一个法律依据,然后以政府名义来公布,将它列进政府保护的系列里面去。对于私自破坏文物时有发生的情况,文件中表示,要建立文物的保护网络和巡查制度,发现有损坏的情况要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对于那些没有登记的但是属于调查线索的,我们要求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做进一步的考察,确定有文物价值的补充公布为不可移动的文物。这就是说,不是公布完了就不管了,文物部门要进一步考察,认为有文物价值的也可以再进一步的公布,还可以申请历史建筑。”邱立诚说。
症结 缺乏保护伞使“广州梁思成”故居面临被拆处境
“文物保护是与时间赛跑,许多建筑尚未来得及挣得一个‘名分’就被拆了。”
虽然各种有关文物保护的措施近年陆续出台,但类似“维修性拆除”的悲剧依然有增无减。这些记载着历史的老建筑保护困局的症结在哪里?广东的情况又如何?
“在广东,林克明的地位应与梁思成相仿,建筑界也有‘北梁南林’的说法。但林克明的故居其中一栋已经被拆,剩下的一栋也没有纳入‘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大学岭南建筑研究所所长汤国华告诉记者,现在历史建筑保护呈现一种让人有些啼笑皆非的现象:那些被偷拆的建筑只有通过传媒和网友的推动,才有可能得以幸存。“民间和媒体力量的参与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政府给这些有价值的建筑一个‘保护伞’。”汤国华说。
细数林徽因故居被拆的始末可以发现,“身份尴尬”是其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被拆的一大重要原因,虽然2009年早已被列入“不可移动文物”,但这座被称为“太太的客厅”的建筑一直在“走程序”中,因而被开发商钻了空子。“这种情况在广东并不罕见,甚至更为严重,许多建筑尚未来得及挣得一个‘名分’就被拆了。”汤国华解释,广东至今尚未公布历史建筑,设于广州规划局之下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也刚开始运作,需要时间去考察历史建筑,使得许多不够资格纳入文物保护范围,但又有很大历史价值的建筑处于“真空地带”。“但可以想象的是,这是个时间赛跑,在考察到公布的过程中,肯定有许多建筑已经被拆了,这个过程是不可逆的,拆了就没了。”汤国华举了一个例子,位于署前路的署前楼就因为没有“名分”被拆除,“现在有专家提出,署前楼有可能是广东省署所在地,但再考证已经不可能了,所有有关的证据都已经湮灭。
汤国华说,事实上,这种处于“真空地带”的建筑占大多数。对于如何给予他们适当的保护,汤国华建议参照香港做法,制定《暂定古迹条例》,“这个条例规定,只要是民众举报有人拆除古建筑,无论是不是文物,政府都应规定1年内不能动,在此期间勘察它的价值。如果1年后证明无文物或历史价值,才可拆除。”汤国华说,这个条例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文物,又能兼顾开发者的利益。
建言 将文物保护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中
“许多人看梁林故居事件时,看到的只是‘被拆’和‘被罚’这样两个事实,却少有人关注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哪些是违反文物保护法的。”
在北京启动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中,其中有一项是在全市热爱文物并热心遗产保护的人士中聘请1000名文物安全监督员或志愿者,实现对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监督,鼓励社会共同参与监督文物保护状况,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日常管理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损毁文物的行为和文物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全市文物的安全。
在广东,也有许多热心文物保护的网友,仅是微博和豆瓣上自发成立的有关历史文化保护的小组就不下几十个。广东是否可以模仿北京的模式,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之中去?对此,汤国华表示,对文物进行安全检查本来是纳入国家和省级文物局的职责范围之内的,城管也应当担负文物检查的责任。“现在文物点比较分散,检查难度较大,让志愿者参与是一件好事。”但汤国华同时强调,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市民对于文物保护到底是怎么回事,观念并不正确。
“许多人看梁林故居事件时,看到的只是‘被拆’和‘被罚’这样两个事实,却很少媒体和网民关注在这件事当中,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哪些是违反文物保护法的。”汤国华说,虽然现在网民在文物保护的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许多人只是凭着一腔热情去参与,缺乏真正的文物保护知识。
汤国华告诉记者,事实上“好心办坏事”的情况时有发生。位于海珠区的潘氏宅院在2002年进行过一次“大修”,但记者近日走访时发现,室内天花板的石灰脱落严重,课室的课桌上布满天花板掉下来的石灰;二楼阳台的墙壁因为潮湿表面浮起,而且脱落严重,有些地方还遍布青苔。“脱落这么严重其中一个原因是墙壁上刷了乳胶漆,但实际上古建筑表面不能刷这种漆。”汤国华说,现在不仅市民,连一些建筑学的专家都不一定对文物保护有所了解,因此修缮不当的情况就越发严重。
“要让市民不仅了解有什么文物被拆,还要了解文物保护的意义、如何处罚等等。”汤国华说,中国缺乏有关文物保护系统知识的教育,“许多人对于文物保护的知识都是道听途说,碎片化的,因此破坏了文物还不自觉。”他建议,应当将文物保护纳入国民素质教育的体系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