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迎来阳光明媚的春天
http://www.socang.com   2012-02-14 13:40   来源:

  2012,注定是一个不寻常的年份。
  年初,随着《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正式施行,司法拍卖迎来了历史性的变革。1月5日下午,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公开表示,2012年要将司法拍卖直接推上互联网。这项鼓舞人心的决策,在整个浙江省拍卖行业掀起了轩然大波。业内人士纷纷意识到,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刻即将来临。犹如黎明第一道阳光,穿过彻夜的黑暗,以无可阻挡之势,破云而来。

  拍卖,原本代表着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交易模式,自1986年11月28日我国建国以来第一家拍卖公司——广州物资回收公司拍卖行成立至今,中国文物与艺术品拍卖市场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大大小小的拍卖公司如雨后春笋,遍布国内各大城市。然而,拍卖机构良莠不齐,行业竞争恶性无序。市场竞争的激烈与填不平的欲望沟壑,让拍卖开始“变味”。公开、公平、公正与诚信原则被部分从业者渐渐抛之脑后,并设下种种陷阱……

  对于拍卖行业的种种“潜规则”,拍卖市场的妖魔化,业内人士彼此心照不宣。而司法拍卖,作为拍卖行业极为敏感的特殊领域,纵“法”字当头,也离不开一个“利”字。

 

  司法拍卖之-----“群魔乱舞”

  有言曰:“拍槌一响,黄金万两”。2005年,杭州市西泠印社拍卖公司首届艺术品拍卖总成交额1.97亿元,其佣金收入就高达3900万。同年,杭州市皓翰拍卖公司对浙江国贸大厦因破产进行拍卖,只需一槌子即斩获佣金八百余万元尽收囊中。可见,拍卖所得的高利润,实在是高得惊人。即便进入法院执行领域,也依然藏纳巨大的利益空间。

  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一种措施,司法拍卖原本是借助拍卖的市场化竞价方式,实现债务人财产交易的最大化,进而充分保护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利益。但由于较之其他司法行为,司法拍卖涉及重大财产和利益的处置,处于权利兑现、利益交割的关键环节,成为各方利益竞相追逐的一块肥肉,同时各种“潜规则”如蛆虫般在这块肥肉上滋生交错,疯狂啃噬。因此,司法拍卖作为拍卖行业一块比较特殊的领域,蕴藏着更大的腐败风险,也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高危领域。

  司法拍卖过程中,法官巨大的自由裁量权极易成为权钱交易的砝码。人的私欲是无底深渊,基于逐利的天性,一些拍卖公司会想方设法贿赂法官。在以往的司法拍卖中,屡次发生拍卖活动竞争不充分、拍卖过程不公开、公众监督不得力、以及1个标的七八家拍企共标等暗箱操作的情况。

  各种拍卖乱象越演越烈,屡禁不止。职业控场、串标围标、关联交易、涉讼资产流标、贱卖等问题时有发生。信息不公开、出口不通畅、拍卖标的物招商推介信息“水分”太多,为暗箱操作、流标贱卖、职业控场埋下隐患;个别拍卖机构故意泄露竞买人信息,为围标、串标和职业控场提供可乘之机。制度上的不完善导致了司法拍卖增值率、成交率“两低”现象比较突出,既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司法拍卖的公信力。公开、公平、公正与诚信原则在人为操控下,已成为一句空口号。

  种种丑恶现象,导致司法拍卖领域成为司法腐败重灾区。有调查报告显示,全国法官落马约70%与司法拍卖有关。随着近年涉诉资产处置总量的快速增长,腐败案件迭出。近年来人民法院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近70%集中在民事执行领域,而其中约70%又发生在资产处置特别是司法拍卖环节。

  因此,规范交易秩序,最大限度地实现涉讼资产价值和胜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合法权益最大化,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司法拍卖之改革,引入第三方平台、以电子竞价取代“击槌成交”、实现互联网交易,已势在必行。

 

  司法拍卖之-----“阳光普照”

  2012,注定是一个不寻常的年份。

  年初,随着《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正式施行,司法拍卖迎来了历史性的变革。1月5日下午,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公开表示,2012年要将司法拍卖直接推上互联网。这项鼓舞人心的决策,在整个浙江省拍卖行业掀起了轩然大波。业内人士纷纷意识到,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刻即将来临。犹如黎明第一道阳光,穿过彻夜的黑暗,以无可阻挡之势,破云而来。

  “将司法拍卖和商业拍卖进行区分,其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尽量降低司法拍卖交易费用。”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如是说。

  齐奇还分析说,以往,法院的司法拍卖通常委托给拍卖公司来进行,而拍卖公司属商业性质,则要收取一定的佣金。而司法拍卖对拍卖公司而言,无须承担风险和成本,因此愿意跟紧法院;有利益的驱使,容易滋生腐败,既然阳光司法,就要公开透明,因此运用淘宝网交易平台或其他网络去拍买,试行用互联网竞价的司法拍卖改革,力求拍卖标的物交易价格最大化。

  面对浙江省100多位法院院长,齐奇强调:“我这是出题考大家,我们基层法院的院长们跟这些拍卖公司到底有没有瓜葛,就看这制度的推进程度。”

  原来,彻底摒弃中介拍卖公司,取消拍卖佣金,将司法拍卖推上互联网,是要让司法拍卖更公开、更透明、更没有利益瓜葛。司法拍卖阳光化,也就是说,法院不再参与司法拍卖,全市司法拍卖、变卖全部进入政府公共交易中心,买卖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委托拍卖机构也全部上网公开信息,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公告、统一报名、统一场地拍卖、统一收退保证金。

  相比传统的拍卖方式,采用更为广泛的互联网,方能真正实现无地域界限,解决同一时间多场拍卖会而分身乏术的难题;真正实现电子竞价,力求拍卖标的物交易价格最大化;真正实现涉讼资产价值和胜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合法权益最大化;真正实现全民皆可参与,在出具保证金的前提下,便能足不出户,在家点点鼠标就可参与司法拍卖。在网拍模式下,被执行人、投资机构和拍卖机构无法“私下勾兑”了。拍卖前的准备工作,所有步骤、程序都按照拍卖市场的规则在网上进行,真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这样一项英明决策,让看到新闻的百姓们纷纷鼓掌,为之赞叹。以往的司法拍卖对寻常老百姓讲,是雾里看花水中观月,是一座可望而不可及的高山。如今拔开云雾见天日,百姓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看得透透彻彻,一切妖魔鬼怪将无以遁形,只见得一个廉洁、正义的司法世界。

  省拍协会长王中明欣喜地感叹:“一旦进入网络拍卖这一平台,被处置的资产就处于阳光之下,法院、媒体、公众、合格的投资商、中介机构等都可以监督甚至揭露问题。由此,内幕交易、暗箱操作几乎不可能。但是,网拍平台的选择,也极其重要,类似淘宝这样的贸易交易平台,对专业的拍卖而言,似乎不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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