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LOEWE 的创意总监Vevers 所说,马德里是一座“可以看起来一丝不苟,却又可以很亲切”的城市。这里充满异国情调、优雅艺术和能量。
伊比里亚半岛的基督徒们在安达卢西亚的穆斯林王朝开始在半岛中心建立起了一个军事要塞,这个军事要塞,就是如今的首都马德里。那时的马德里,被阿拉伯人称做玛吉特。虽然占据重要地理位置,但直到中世纪,马德里依旧是一个又破又烂的荒芜之地。一个中世纪作家在书中这样描述:“在马德里,除了你随身携带的东西之外,什么都没有。”
16 世纪中期腓力贝二世登上了王位,他在马德里城外修建了防御工事之后,毅然将首都定在了马德里。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马德里就开始忙于适应它的新角色,修建一些首都应该有的建筑。由于马德里实在是太破烂了,今日富丽堂皇的普拉多大道在那时只不过是一条泥泞的小路。用石灰水刷成的白色房子,比起泥土房,并好不到哪儿去。直到西班牙17 世纪的黄金时代,马德里才开始显露首都的气派——人口迅速增长,城市规模扩大,成为当时欧洲第五大城市。而在后面的几个世纪,这座城市又经历了拿破伦的侵略。后来经过内战,铁腕独裁者佛朗哥接手政权,到现今的国王胡安·卡洛斯一世继位。马德里作为一座都城,已经经历了太多太多。
我喜欢把马德里称为艺术之都,比起欧洲的其他大城市,我太喜欢马德里的艺术氛围了。不管是以普拉多博物馆、索非亚艺术现代中心和提香——伯内米萨组成的三大博物馆,还是歌剧院区那一片的流浪艺术家,或者是Lavapiez区如同798 一样的现代艺术馆,再者是马约尔广场和丽池公园的街头表演者。马德里充满了音乐、绘画和人们的欢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