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里藏着这么多好东西,公司真的没有钱吗?
青花瓷瓶、黄梨木浮雕、狗头壶……公司的仓库里放着数十件“古董”。“这些全是客户的,公司没钱!”面对执行法官,公司工作人员如是说。昨日,五华法院执行局对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一波三折。
古董拍价低 双方扯皮了
2009年1月7日,马某、谭某与昆明历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历藏公司)签订一份“单展单拍”服务合同,约定二人拿26件藏品参加公司指定的单展单拍活动,支付公司基础服务费16.8万元。之后,谭某将包括清康熙霁红釉留白栀子花盘在内的26件藏品交给历藏公司,马某也交了16.8万元基础服务费。公司承诺,一年之内如果一件物品均未成交,则将基础服务费全额退还。
2009年1月13日至2010年3月8日,谭某陆续从公司取回25件藏品。公司称,清康熙霁红釉留白栀子花盘已由案外人以3万元起拍价成交,扣除佣金、税费、证书费、鉴定费等费用后,通知谭某领取2.1万余元。对于这个价格,谭某十分不满。随后,历藏公司将该花盘提存于公证处。
多次协商不成,谭某、马某将历藏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确认和公司签订的《单展单拍服务合同》无效,要求公司返还基础服务费16.8万并支付利息6652元,同时要求返还藏品。
五华法院一审认为历藏公司不具备相应的拍卖资质,双方合同应认定无效。判决公司返还马某基础服务费16.8万元,并退还谭某清康熙霁红釉留白栀子花盘,如果不能返还原物,应赔偿3万元。
历藏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昆明中院二审维持“合同无效”一项,改判由公司返还马某基础服务费11万余元(扣除鉴定证书费用)。
仓库一开全是“宝贝”
判决下发后,公司迟迟未动。今年8月,谭某二人向五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日,执行局法官来到历藏公司,得知公司法人容某在广东。“此前我们也多次给容某打电话,他从来不接。”法官说。随后,法官将对容某的限高令等法律文书交由公司办公室一名马姓职员,要求其转达。
马某称,其实这起纠纷早已告知容某,所有法律文书已传给了他,但“他也没给我们明确的指示,只是说在凑款。”公司财务杨某则告诉法官,公司账上只有1000多元,没有钱履行判决。记者看到,该公司办公桌椅上堆积了厚厚的灰尘。“公司现在就只有4个人,还连上保安。”马某说。
搜查中,一个用红布包得严严实实,比砖块稍大的“神秘”物品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公司职工均称不知道是何物,但称:“肯定不是古董,古董谁敢随便放柜子里。”为了弄清该物“身份”,法官将红布撕开,又将用螺丝上好的层板撬开,结果却令人吃惊——这就是两块普通的木头。
在公司仓库,摆放着数十件大大小小的“宝贝”,有的用大泡沫盒装好,有的用古色古香的包装盒包好,上面都写着编号,仓库地板上,散乱着大量的布条。杨某称,这些全都是客户委托公司保管、还没退回的“古董”,没有一样是公司自己的。记者看到,这些“宝贝”中有青花瓷瓶、字画、黄梨木浮雕等。法官表示,将通过编号把每一件物品和客户进行核查,看其中是否混有公司的财产。